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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下山


这是一把手枪。不同于“大嘴”的怪模怪样,这是一把正常大小的手枪,正常的枪柄,正常的枪管,正常的板机……总之,它就是一把正常的柄装弹匣手枪。

        这是李长风研制出来的最新产品,元石供能发射火球术的练器手枪,命名为:火.枪一号!

        此枪具有小巧灵便、射速超快、无后座力、无发射声响、一块元石供能,射击次数达到五十次等等诸多优点,实在是居家旅行……好吧,凑字数的话就不多说了。

        即然有火.枪一号,在李长风的想像中,将来还会有冰枪一号或别的一号什么的问世。那条大蛇发出的冰球的冰冻效果,让他眼馋不已。

        只可惜现在没弄到冰球符文,想法暂时没法实现。

        系统将“释放符文”研究出来了,但李长风还是没能学会火球术。要将符文还原成施法用的口诀、法诀,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想要凭空猜测,难度自然大。

        但这不妨碍将它用在炼器上。经过长时间琢磨,李长风终于将元石用绿钡包裹后,将它作为能量弹匣用在了火.枪一号上。

        包裹后的元石实现了元气输出的有序化,这让它不但解决了元气溢散的问题,也让它作为能量弹匣的可能成为了现实。

        火.枪一号不再需要使用者输入法力,只要扣动板机就能实现发射。当然,为了安全,李长风设计了一个需要输入法力才能开启的保险装置,这样也避免了落入普通人手中也能使用的危险,维护了修士的尊严。

        火.枪一号的威力,经过实验,也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分为二个档次:

        一是扣动扳机,直接射击,碗口粗细的树木可以一击而断。此种方法射速较快,能达到一秒三发。

        另一种是输入法力,对火元素进行进一步的浓缩,射出的火球颜色变淡,有更高的温度,威力能达到“大嘴”子弹威力的一半。不过,此种方法射速变慢,只有一秒一发。

        另外,火球术发射出去的飞行速度,明显的比“大嘴”子弹射出的飞行速度要慢,这是因为“释放符文”释放出的火球术飞行速度固定,不是加大.法力输入就能加快速度的。

        因此,“大嘴”的地位仍然是无可替代,它子弹飞行速度快,爆炸威力巨大,并且带有一定的穿透功能。唯一的缺点,就是子弹制造困难了。

        幸好上次去火山冒险,让他弄到几颗火爆石,这种重要的原材料的补充让他大大大松了一口气。又多制了几颗子弹,也没多制,这玩意制多了放着不方便,也危险。

        ……

        下雪了。

        雪下得不大,只有几片白色时不时懒洋洋在空中飘落,雪之所以下得不大,是因为前二天一直在下大雪,而现在,只不过是这场大雪的尾声而已。

        李长风站在一块大石上,回眸远眺,而他所看之处,是住了三年的山谷入口。

        是的,三年了,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

        记得刚来的时候也是冬天,三年时间,将一个普通人变成了掌控法力的修真者,这其中有多少艰辛、痛苦、欢乐、酸楚……

        他不得不离开了,修练已经进入了第六层境界,以后只要按步就班就好。而寻找新的筑基后的功法秘笈,也到了必须提上日程的时候。

        炼器方面,没有更多的资料和原材料,也让他感觉到已经进入了一个发展的瓶颈。不能再闭门造车下去了,必须要走出去,到外面广阔的天地闯一闯,才能让自己更进一步,实现飞跃!

        要走了,再最后看一眼山谷,这里虽然没有朋友和更多值得留恋的东西,但住得久了,总也还是有感情的不是吗?

        走了!

        ……

        登仙城。

        这是烁阳帝国南部大城,城墙高大,人口众多。城内马道纵横,又宽又直,两侧店铺鳞次栉比,街上行人熙熙攘攘,摩肩接踵,好一派兴旺热闹的景像。

        李长风站在街边,正摸着下巴若有所思。他是在发愁,身上的衣服是三年前的,已穿得褪色阵旧,上面还有几个小破洞。

        从山上一路走下来,一双布鞋粘满泥巴,再穿上下去,估计就要穿底了。

        这浑身上下的行头,都该换换了,问题是,他没有钱,进城的二个铜钱也都是从别人身上“借”来的。

        怎么办,再去“借”?那不行,事急从权可以,平常没事要再干这种勾当,那可就是人品问题了。

        去打工?李长风在那些店铺前面左瞄右瞄,还是摇摇头,倒不是放不下架子,前世受到的教育和训练,让他的心理可是强大无比。主要是太耗时间,收入又低,不划算。

        “这位兄台请了,看这风和日丽,风淡云清,风起……那个,这么好的天气,你我能在这街头相遇,实是有缘,何不酒楼共谋一聚,把酒言欢,岂不快哉!”

        李长风正低头寻思呢,突然听见一破锣嗓子,粗声粗气说出这么一段文绉绉的话,心下好奇,抬头一看:

        只见一条大汉,膀大腰圆,手长脚长,身高一米八以上,黑不溜秋。大嘴唇,粗眉毛,偏又长着一双眯缝眼,那形象——实在不怎么样!

        再看他对面:

        一个身穿月白长衫的书生,身材清瘦,个头不很高,一米六左右。瓜子脸,眉如轻黛,唇似涂丹,一双眼睛又大又亮。旁边还跟着个青衣小厮,也是眉清目秀。

        李长风看罢,稍一转念,明白了:那书生容貌俊俏,没有喉节,傻子也看出她是一女子了,黑大汉这正泡妞呢!

        那书生睁大眼睛,拿着折扇的纤纤玉手抬起,抱拳拱了拱——那指甲上居然还涂着红!

        “兄台请了,素不相识,不敢打扰,还望多多海涵,兄台请便。”

        这声音,如乳莺啼谷,清脆宛转,那大汉听得全身都仿佛酥了,迈前一步,搓着手,尽量将声音放柔:

        “这位兄台,实不相瞒,我今日读书偶有所得,所以要庆祝一下,决定请我出门后遇到的第一位书生吃饭。而你,就是我遇到的第一位书生了。”

        李长风听得撇撇嘴:这理由编得,太烂。

        白衣书生声音响起:

        “不敢当兄台如此厚待,小生尚有急事在身,先告辞了。”

        这是看出情况不妙,想走了。

        大汉哪能让她走,一抬胳膊,挡住她的路。

        “兄弟,我徐建飞在这一块多少有点名气,人人遵称一声飞哥,你这么不识抬举,我这面子可过不去啊!

        得,见软的不行,要来硬的了。文绉绉的话也懒得再说,直接满口江湖术语。

        白衣书生女子哪见过这个呀,顿时慌了神,直往后退。青衣小厮挺身而出:

        “不得无礼,我家小……公子说了有事,怎还如此纠缠不休,赶快让开,小心我到官府告你!”

        声音清脆,也是一名女子。

        大汉尚未说话,他身后忽然响起一阵怪笑:

        “嘎嘎……哎哟喂,这可真是将人吓坏了。官府,官府你家开的呀?快去快去,看是我家公子名气大,还是官府威武足。”

        这是大汉身后的小厮,这话说得,整个一楞头青。

        黑面大汉倒也不笨,回身敲了那小厮头一下,嘴里说道:

        “不会说话就别乱说,没人当你是哑巴。”

        转身又满脸堆笑道:“小兄弟别生气,我这跟班没读过书,你别和他一般见识。看这天色不早了,肚子也饿了,你赶紧劝劝你家公子,早点到酒楼,也能占个好位置不是?”

        黑面大汉如此死皮赖脸,软硬兼施的,让那白衣书生女子进退不得,双方竟是僵在那里。

        李长风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偷笑不已。见他们僵住,眼珠转了转,脚下不动声色的退后几步,忽然猛的冲到那白衣女子身边,气喘嘘嘘地道:

        “哎呀小姐,小姐呀,你怎么不打招呼就从家中出来,让老爷夫人好生着急。快,这就随我回家去吧?”

        白衣书生女子一看:这谁呀?也不认识就乱认小姐,我这样子像是小姐吗?一抬手,却忽然看到指甲上的涂色,不由脸上一红。心念忽又一动,再看那人,正挤眉弄眼。

        “你……”

        青衣小厮女子见突然来了一人,也不认识乱认小姐,还敢挤眉弄眼,当下柳眉倒竖,一手插腰,一手伸出,手指点了点就要发作……

        刚出口一个字,白衣书生女子赶紧压下她的手,说道:

        “钱多,你怎么来了?我只是在家中待得烦闷,出来散散心而已。你即已找来,那好,我们这就回家。”

        李长风心里好笑,暗道:

        “还不算太笨,这么快就明白过来了。不过这名字起得……我喜欢!”

        青衣小厮女子在一旁看得迷惑不解,听小姐说要跟他走,顿时急得面红耳赤,却被小姐眼神死死压住不让说话。

        黑面大汉傻了:突然冒出个人,破衣烂衫一身,洗得连颜色也看不清,冲过来就将要到嘴的鸭子劫走了。

        最可恨,他竟一口叫破那假书生的女子身份。这就不好办了,真要再纠缠不休,那可就是耍流氓了,这可是大街上呢!

        有心说点什么,张嘴抬手,却是什么也说不出,只得眼睁睁看着那人,从旁边屋檐下提起一个大大的,样式奇特的包裹,带着人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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