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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


  “秦早早!你你你昨天带人回来了?”念念一阵风似地从房里冲出来,抓住秦早早就一通问,“是艳、遇吗?真的是塔桥上碰到的?桃子说可是个漂亮的帅叔叔!”
  “只是普通朋友,巧遇。”秦早早笑笑,犹豫要不要将连奕之的身份告诉她。
  “普通朋友也能遇到?”念念特意加重了普通这两个字,夸张的眨眨眼,“那证明你们缘分也太好了!果然不出姐姐所料,你的真命天子出现了。”
  秦早早知道贫不过自家好友,笑着摇摇头,就在这时,秦早早的手机突然响了,手机放在客厅,念念就近帮忙递的电话,她低头看了眼来电,立马笑出声来了,“又是朵帅气的桃花啊。”
  电话是顾淮北打来的,她和念念出来旅游后,他往往会隔两天打一通。
  秦早早接起电话,顾淮北熟悉又清雅的声音传了过来,“早早,你在伦敦还好吗?”
  “恩。”秦早早淡淡应了一声,回答,“挺好的。”
  顾淮北嘘寒问暖,关心了几句,最后说,“我过几天要去伦敦参加个会议,到时候来找你们好吗?”
  秦早早头顶一排乌鸦嘎嘎飞过,正想说我们很快就要回国了,你开会就好不用麻烦来看我们了,顾淮北就径直决定道,“那就这样说定了我会去找你,拜拜。”
  秦早早看着被挂断的通话,学连奕之骂了一句虚伪,明明就已经决定了还故意来争取她的意见。
  连奕之……我累了个去,她刚刚想到谁了?
  秦早早拍了拍自己脑袋,打开手机屏幕划了两下,整整一天连奕之都没有给她打电话呢。
  所以说呀,她的拒绝根本就是对的。
  那个男人,不管从外貌还是身份,怎么看都是朝三暮四的男人。
  连奕之觉得自己必须做点什么,可是他昨晚被茅塞顿开后,发现自己似乎得了拒绝恐惧症。
  说话也好,做事也怕……都怕踢到小助理的冷板凳。
  然而翌日,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驾车来到了XX区的那个酒店,他的车没有直接停在酒店停车场内,而是酒店出来的路边。
  他在车里放松的听了几首舒缓人心的曲子,最后招呼了个金发碧眼的小男孩过来:“kid,come!here!”
  走过来的小男孩大约只有六七岁,用伦敦式音腔问连奕之有什么事。
  连奕之抽出两张英镑递给这位帅气的小男孩,虽说看起来傲慢又淡漠,但态度却是十分诚恳的:“can!you!give!me!a!1itt1e!he1p?”
  嘱托完事情后,小孩欢悦应下,临走前还问连奕之是不是因为胆子太小才雇佣他的。
  连奕之立马嗤笑一声,但他注视小孩儿朝秦早早跑去时,还是不由松了口气,心下赞叹这可真是个好主意,如果小助理拒绝,那也只是在拒绝小男孩。
  另外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女生在面对小孩儿时,总会下意识的心软一些。
  秦早早就见一个金发碧眼的小男孩笑嘻嘻地向她招手。
  秦早早困惑走过去,模样不大的男孩儿操着流利的伦敦腔笑问:“有位帅气的绅士想约你,你能答应吗?”
  秦早早摇头。
  男孩儿指了指道路旁的车,继续劝道:“似乎是个亚洲人,长得非常好看呢。”
  秦早早顺着男孩儿示意的方向看过去,便发现了连奕之的车,她问对方:“为什么他让你过来呢?”
  “他大概是个胆小鬼吧。”男孩挑眉,然后手舞足蹈的扬了扬手中的现金,“你瞧,这是他给我的报酬!”
  秦早早:“……”
  “漂亮的姐姐,你就答应了好么?”小男孩儿眨着一双碧绿色的大眼睛,卖萌道,“他与我商量好的,要是我失败了,我只能拿到报酬的百分之二十呢。”
  秦早早受不了小孩儿可怜兮兮的眼神,抿抿唇同意了。
  秦早早进了连奕之的车,连奕之侧过头来朝她勾唇一笑,“看到你过来,我真是非常开心啊,早早。”
  听到如此真挚的一句话,女人多少有些动容,秦早早神色不动,“去哪儿?”
  连奕之轻轻把着方向盘,“带你去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一家餐厅。”
  还真是要把她带进他的世界啊,秦早早轻叹,随连奕之去了。
  秦早早来英国有一阵子了,说起来她对伦敦这个城市印象最深的就是红绿灯特别多。
  一条大道上会分成很多小道设成红绿灯,多得让人头晕眼花,虽说可以缓解交通压力,但即便不堵车,也会在红绿灯上浪费时间。
  秦早早透过前挡玻璃看着不断挑灯的红绿灯,一路下来,连奕之也没有怎么说话,他们之间,越来越有一种非常舒适,却不尴尬的沉默。
  估摸过了半个小时后,连奕之带她来到一家中国餐厅。
  秦早早有些诧异地看着连奕之,而连奕之则径直揽过她肩膀进去,一副就知道她会喜欢的模样。
  秦早早整整有两个礼拜没吃过中国菜了,因此服务员将她最爱的川菜端上来时,立马将她的馋虫勾了出来。
  水煮肉片,辣子鸡丁,宫保鸡丁,酸菜鱼……秦早早筷子不停,问连奕之,“原来你也喜欢川菜啊,我一直以为你更喜欢浙菜呢。”
  连奕之也拿起筷子,
  连奕之喝了口汤:“还有许多你不知道的呢,想要更了解我吗?”
  秦早早又要忍不住脸红了,不过很快她又被美味给吸引走了。
  这些天她几乎天天都是汉堡或牛排,差点害她得了厌食症。
  纵使连奕之上次带她去米其林法式餐厅,也没办法让她如此胃口大开。
  连奕之给秦早早盛了一碗浓郁的鸡汤,递给秦早早时打了个比方,“早早,刚才你就像看到骨头的小狗儿……”
  秦早早愕然睁大水眸,小脸红扑扑的。
  连奕之扬起唇角,眼底漾起浓浓的笑意:“现在又像是小兔子了。”
  秦早早连耳根都开始发烫了,随即就反应过来自己是被连奕之给调戏了,她收回眼神,不紧不慢的反问,“大神,你知道你自己像什么动物么?”
  连奕之慵懒的靠在沙发椅上,猜测,“豹子吗?”
  秦早早否定。
  连奕之:“狮子?”
  秦早早摇头,“不对。”
  连奕之第三次猜测的时候真的很认真的想了想,最后风趣地开了个玩笑,“我是老虎嘛,因为你是武松,武松打虎,对不对?”
  秦早早险些笑了出来,敛了敛嘴边的笑意,抬眸却发现连奕之正专注的看着自己,乌眸静若黑渊。
  她抿抿唇,调皮一笑:“孔雀。”
  “不错,很漂亮。”连奕之赞许的点点头,“我可以接受。”
  餐后,连奕之送秦早早回去的时候非常顺溜的提出再次约会的请求,他邀请秦早早去自己的一个红酒庄园。
  秦早早正打算找个借口给拒绝了,熟料连奕之在她开口前就抢先道:“那就这样定了,我明天会来酒店接你。”
  翌日,秦早早跟连奕之去了红酒庄园。
  连奕之的红酒庄园在郊外,踩着鹅软石铺成的路走过来,入目是大片漂亮的红色建筑,周围都是修剪平整的绿色草坪。
  正是清晨时分,呼吸着一天之中最清新的空气,宛若城堡般的庄园,秦早早跟着连奕之踏在碧草如茵的草坪上时,心情都不自觉地变得悠闲自在。
  秦早早闭眸深呼吸了几次,再睁眼,就看见有只通体雪白色的大毛团儿朝他们扑了过来。她眨眨眼,仔细一看,居然是只西伯利亚雪橇犬。
  那只狗飞快冲到他们脚下,拼命围着连奕之绕圈子,连奕之蹲下身摸了摸那只狗的头顶,小白狗闭上眼舒服的呼噜两声,小摸样儿特别可爱。
  秦早早心说还真看不出来,大神居然喜欢狗啊。
  连奕之收回手,站起身,看向秦早早,突然问,“会骑马吗?”
  秦早早如实道:“会。”
  连奕之:“那你喜欢骑马么?”
  秦早早认真的点点头:“喜欢。”
  连奕之心情很好的叹道:“真是叫人愉快,我发现我与早早越来越志趣相投了。”
  红酒庄园内还设了个马场,里面养得全是连奕之收集的血统高贵的好马,其中有几匹是赌马场上的战不败,年年稳拿冠军,每年能赢回的奖金都有几千万。
  两人磕磕绊绊交流完后,管家给她选了匹最温顺的小马,秦早早拍了拍这匹叫朱莉娅的小马,心想果然够温顺。
  秦早早还是几年前跟沈墨在蒙古草原上学的骑马,许久不骑倒是有点生疏了,不过她还是大胆的上了马,意气风发的上了高坡。
  另一边,连奕之也骑着一匹矫健的铁青过来,男人的模样神气十足,像是欧洲上流社会傲慢而优雅的贵族。
  秦早早俯下身摸了摸朱莉娅的脑袋,就在这刻,管家以印第安口音喊道:“ZaoZao……ZaoZao……comeon!”
  早早?秦早早本能的扭回头,结果,那只西伯利亚雪耗犬正朝自己欢乐地跑过来。
  紧接着,她身下的朱莉娅也好比脱了缰似的,猛地向这只小白狗奔过去,她一时控制不住朱莉娅,整个人往后倾倒。
  秦早早慌忙惊呼出声,幸好快要朝后摔去的那一瞬有只大手揽上了她的腰,但因为男人动作太大,俩人不可避免的齐齐掉在了草坪上。
  就像在拍电视剧似的,俩人往下翻滚了几圈,秦早早整个人躺在连奕之的怀里,而连奕之的双手一直牢牢护着她的脑袋,生怕她会被磕伤。
  就在这一刻,秦早早的心变的非常柔软。
  不论古今中外,女人们一直都非常喜爱英雄,因为是他们会为女人带来安全感,还有感动。
  “大神?”秦早早抬起头,紧张地问道,“你没事吗?”
  连奕之躺在她身下纹丝不动,白皙的脸上有一丝不自然的红晕,乌黑的眼眸闪着水水波光,滟潋无比,他纤长浓密的睫毛缓缓眨了几下,嗓音低沉:“鼻子有些疼。”
  鼻子?秦早早连忙低头看,便看到连奕之直挺俊秀的鼻子上偌大一个红肿的牙印,甚至还带了点殷红血丝。
  不用想也知道,这个牙印就是她的。
  方才他们两齐齐掉落时,她的牙齿恰巧砸在了的鼻子上。
  现在她的牙还有些发疼呢,别说是连奕之的鼻子了。
  “抱歉……”她说。
  连奕之眉宇微蹙,又眨了几下眼眸,随后抬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也明白过来,抿抿唇问:“你的牙怎么样了?”
  他还在担心她的牙齿呢,秦早早好笑之余又有几分动容。
  她率先爬起来,然后拉着连奕之起身,学着连奕之几个月前在B市城南别墅的样子,说:“大神,你起来走几步试试。”
  连奕之凝视秦早早,方才女人从他身上起来的动作就好像一只猫咪在他身上蹿起来,他伸手想抓住这只猫咪,没想到猫咪却直接拉上了他的手,女人的手柔若无骨,又软又滑。
  一向厌恶猫咪的连奕之,在这一刻竟然觉得猫咪其实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
  他看秦早早这样眼巴巴的望着自己,站起身后,就如对方意的在草坪上矜贵地走了几步。
  这时,庄园管家小跑了过来,忧心忡忡的询问连奕之要不要叫医生过来。连奕之抬手再次摸了一次自己的鼻子,转回身看着秦早早,用流利的英文道:“不用。”
  秦早早还是希望连奕之去看看医生的,毕竟罪魁祸首是自己,而他鼻子上那颗深深的牙印儿是如何也赖不掉的。
  “大神,你还是去看下医生吧,还有你感觉鼻子怎么样,鼻梁会不会断啊?”秦早早担心地看着连奕之,说着自己的顾虑。
  “鼻梁断?你以为自己的牙齿是铜墙铁壁吗?”连奕之很是不以为然的道。
  秦早早:“万一出事怎么办?”
  连奕之:“你以为我的鼻子是假的吗?磕一下而已,哪有那么虚弱?”
  秦早早嗯了声,再次上马,连奕之以担心她骑术为理由,邀请她上了自己那匹马。
  这匹名为“詹姆士”的安达卢西亚马,是头身姿矫健、魁梧强壮的英俊家伙。
  秦早早跨上詹姆士的后背,它为了表达自己的欢迎,抬头摇尾地欢快小跑起来。
  “看来詹姆士非常喜欢你呢。”连奕之笑道。
  秦早早从小喜爱动物,摸着詹姆士的光滑柔顺的脑袋,心情也因为詹姆士的欢快而愉悦起来。
  她回头瞧了眼自己身后的连奕之,男人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居高临下又淡然慵懒,然而当金色阳光飞入了那双漂亮的眼眸里时,显得格外温暖。
  她想,其实连奕之并没有外表那么冷漠,虽然看似高高在上,但其实他的内心,却是真挚而善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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