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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人心


郑先从境玉之中钻出来,四处观瞧。

        此处位于山脚下,应该位于郑先他们进入地宫的方位的另外一面,在山背后,此时郑先身上的诸多通讯器材开始恢复正常。

        郑先沟通到二狗子,二狗子对于郑先竟然还活着相当惊讶,甚至有些惊喜,要求郑先立即回营地,并将营地方位传递给郑先。

        郑先谨慎的绕山而行,毕竟这山里面还有诸多的提头尸兵。

        不过在这里郑先优势就多了太多,实时的卫星地图能够帮助郑先最早的发现提头尸兵,从而早早的避开,也幸好现在是冬季,草木枯黄,即便是浓密的大树也不能完全遮挡地面上的东西。

        不过郑先依旧相当谨慎,科技毕竟不是万能的,信号若是有些延迟的话,情况就糟糕了。

        郑先先后遇到两伙提头尸兵,这些提头尸兵提着自己的脑袋,在山中晃荡巡逻,将整座曹坟山当成是自家的花园禁脔一般。

        郑先不想节外生枝,所以每每遇到了便远远绕开。

        至于夜莺和红薯还有林副司长几个人的情况,郑先现在当真没有余地去顾及,也轮不他去管。

        郑先贴地而行,一路走得迅疾,眼瞅着距离大本营并不遥远了,此时头顶上忽然传来一声惊呼。

        郑先微微皱眉,抬头望去,在数十米的山腰上,有一个身穿碎花棉袄的女孩,惊呼就是这女孩发出来的。

        这女孩对面是三头提头尸兵,一个个跃跃欲试,拦住了女孩的所有道路。

        郑先微微皱眉,细长的眼睛收窄一线,放目观察四周,调用了卫星图像后,并未发现附近有其他的提头尸兵,郑先便消失在原处。

        女孩惊恐至极,她就是曹妮了,她平时最讨厌的就是游手好闲,给她带来无数烦恼的龙傲天了。

        但听说龙傲天被淹死在井中,并且还是因为娶她的嫁妆的缘故,曹妮多少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就想着不能叫龙傲天暴尸荒野。

        本来曹妮找了好几个伙伴,想要他们陪着一起上山,结果一听说要上山给龙傲天收尸,这些小伙伴们便全都吓坏了,收尸本就挺吓人了,还要去神水井,那就更可怕了。

        所以没有一个小伙伴愿意跟曹妮上山,最终,曹妮只好拿着绳子和锄头准备独自上山。

        山里的姑娘当然不至于什么都怕,走起山路来如家常便饭一般,收尸当然可怕,但曹妮虽然是一个小姑娘,但胆子很大,也不是没有见过死人,没什么大不了的。

        曹妮至今对于龙傲天依旧没有半点好感,只是觉得对方就这么死了,而且还是为他而死,多少有些可怜,出于怜悯才想着帮其收尸。

        有一句话说的好,女人对于拼命追逐她们最后却不能得手的男人们,总是有着一点点愧疚之心的。

        按照曹村的迷信说法,死后暴尸荒野,不入土的话,是会死不瞑目的。

        不过刚刚走出村子,那个被龙傲天不住敲头的小胖子就跟了上来,说是要和曹妮一起上山。

        曹妮对于这个平时懦弱无比的小胖子,相当的刮目相看,看来龙傲天还是有一个真正的好朋友的。

        “妮子姐,你这么忙着去给龙傲天收尸干嘛啊?你真的喜欢他?”

        曹妮搓了搓冻得通红的小手,道:“我家都快要被他逼死了,我怎么会喜欢上他?我爹了一直都盼着他忽然有一天掉进山沟里摔死的,我只是觉得他可怜,从小没爹没娘的,死了都不入土,岂不是一样找不到他的爹娘?我埋了他,就当是做一件好事,反正人都死了不是。”

        小胖子嘿嘿一笑道:“妮子姐,你冷不冷啊?咱们去山洞那边歇歇去吧,生堆火,暖和暖和再走。”

        曹妮回头看了一小傻呵呵的笑容的胖子,摇头道:“大宝,咱们刚刚爬到半山腰,你平时上山可没有这么困难呀,加油吧,等埋了那个坏家伙,姐下山给你熬一碗母鸡汤,我娘听说龙傲天死了,特意杀了那只下蛋的母鸡庆贺呢。”

        胖胖的大宝闻言笑了笑道:“好好,母鸡汤最补身子了,妮子姐你熬的母鸡汤一定更补。”

        曹妮一笑,骄傲的道:“那是自然,咱们村子里面,要说做鸡汤,没有谁……”

        曹妮正说着只觉得脖颈上微微一凉,曹妮一愣还以为是树杈碰到了脖子,伸手想要拿来。

        触手一摸才知道,那冰冷的东西根本不是树杈,而是一把寒光闪烁的菜刀。

        曹妮愣住了,扭头看去,就见到那个憨厚无比,总是傻笑的小胖子变了脸,露出狰狞的一面来,眼中寒光直闪。

        曹妮还是首次被人用菜刀架在脖子上,声音有些发颤的道:“大宝,你干嘛?别开玩笑了。”

        大宝那白面馒头般软绵绵的脸蛋此时透出一种阴寒的冷气来,似乎坚硬的犹如石头一样。

        “妮子姐,你知道么,我看上你很久了,那个狗崽子每次骚扰你,我都恨不得将他一刀砍死,剁碎了,喂狗。”大宝双目绽放出怨毒的光芒,开口说道。

        一边说,大宝推了曹妮一下。

        曹妮不得不顺着大宝推的方向往前走。

        “大宝,你要干嘛?不要开玩笑了。”曹妮不过是山中的丫头,山里面的百姓毕竟大多数比较淳朴,虽然有些地方也相当奸猾,甚至害人不眨眼,但真正的拿刀出来却相当的少,最多的恐怕还是如撺掇龙傲天自己跳井那样的背后耍刀子,杀人不见血,所以曹妮还天真的觉得,这或许只是一个玩笑。

        天才会知道这个平时被人欺负的温顺家伙,会有这样的一面,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曹妮被吓坏了。

        小胖子大宝,此时喘息都开始变得灼烫起来,声音开始含糊着,“妮子姐,今天我做了两件大事,一件事是弄死了那个该死的龙傲天,另外一件事,就是我要跟你洞房,叫你做我的人,龙傲天那个傻逼,就知道上你家求婚,却不知道他要是早用强,早将生米做成熟饭,还他娘的琢磨什么彩礼?要是俺的种子硬的话,直接搞大了你的肚子,你爹还不得上门求着我去娶你?”

        此时曹妮终于意识到事情的可怕程度,这个看起来一点都无害的小胖子,竟然是这么可怕的一个人。

        “你说你杀了龙傲天?”

        “嘿嘿,也不算是我杀的,是咱们村子里面的人一起杀的,大家都告诉他,深水井底下有宝贝,有值钱的宝贝,他心急娶你,自然什么都不顾一头扎进去送死了。”

        “他死了,现在,你就是我的了,叫那个混账东西敲我的头!我日他先人!”

        小胖子说着脸上的狰狞笑容开始改为淫荡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猛地山摇地动起来,小胖子手中的刀没有抓住,丢在地上,曹妮直接从山路上跌了下去,滚到了一处山坳里,一时昏了过去。

        后半夜的时候曹妮被生生冻醒了,顺着山坳摸索着爬上来,却一手摸到了一把鲜红的油腻血腥,曹妮险些被吓得再跌回去,挣扎着爬上来后,看到的是被一块巨石砸碎了脑袋的小胖子。

        曹妮吓得哇哇大叫,随即扭头就跑,她现在已经没了那种帮人埋尸的天真想法,她现在只想下山,此时的她可不敢再上山了。

        然而听到山下密集的枪声还有如雷一般的爆炸声后,曹妮就连下山都不敢了。

        曹妮慌不择路,却不由得跑到了那个小胖子大宝提过的他们小时候经常去玩的山洞外,曹妮钻进去在里面藏了大半夜,此时天亮了,也没了爆炸声后,曹妮才尝试着下山。

        结果刚刚走到这里,便被三个提头尸兵发现了。

        骤然见到这三个将脑袋别在腰间的怪物,曹妮吓得连叫都叫不大声了,连逃跑都不会了,站在原地抖成一团,因为他看到了那个脑袋被砸碎了的小胖子大宝,竟然也提着脑袋站在哪里。

        世界上没有比这更恐怖的事情了。

        曹妮吓得几乎背过气去,那三头提头尸兵朝着曹妮走过来,小胖子手中拎着那把菜刀,朝着曹妮的脑袋便削了过来。

        对于这些提头尸兵来说,不将脑袋别在腰间的全都是异类,要削掉脑袋才成。

        曹妮啊啊啊啊的叫个不停,但双腿抖成一团,就是迈不出脚步逃走,眼瞅着这一刀就要切掉她的脑袋。

        一道黑影猛地从侧面的山石之中窜出来,一道银色的光芒骤然一闪,提头尸兵小胖子握着菜刀的胳膊立时被拆了下来,当空飞舞。

        郑先手起刀落,不等着小胖子发出任何声响,便将他腰间的脑袋劈成两半。

        另外两个提头尸兵到底曾经是训练有素的精锐,见到这场面,立时出手朝着郑先开枪。

        郑先终究晚了一步,枪声响起的瞬间,郑先将两个提头尸兵的脑袋劈碎。

        此时军队的大部队尚未到来,这曹坟山上有不少提头尸兵,枪声一响,他们会很快就会汇聚过来,到时候再密集的火器攻击下,想走就难了。

        必须尽快离开。

        郑先扭头去拉曹妮,准备带着她尽速离开。

        哪知道曹妮刚才不会动,此时却会动了,扭头就跑。

        这其实也不怪曹妮,此时的郑先浑身上下全是石油烧灼后的痕迹,殖装甲上疤疤癞癞,使得郑先看起来犹如丧尸一般,估计在曹妮眼中,郑先和那三个提头尸兵的可怕程度差不了多少。

        郑先两步追上曹妮,一巴掌将其拍晕,扛起来就走。

        远处果然有提头尸兵朝着这边奔来,但郑先早早的绕开,没有和他们有任何接触。

        郑先一路疾走,按照卫星实时地图游走,这一路上无惊无险,就算有三三两两的提头尸兵也被郑先绕开了。

        提头尸兵毕竟只有不到两千人,被夜莺杀了数百,再加上北军之刺杀了一些,此时剩下的也就是一千左右,这个数量放在曹坟山这么大的地界上,可以说碰到他们比较难,哪怕枪声惊动了他们,他们正在朝着这边汇聚也是一样。

        眼瞅着前面就是大本营了,郑先甚至能够看到来回巡逻的士兵。

        郑先将那颗蚌珠从殖装甲的储物袋中取出来藏在肉中,这东西是他拼死弄出来的,没有理由交给业务六司,能够汲取生机之力也就罢了,还能收取罡气,郑先现在或许用不到,但以后肯定有大用处。

        郑先刚刚走到大本营,就见到远处有一架架军用运输机朝着这边驶来,这应该就是援军的先头部队了,按照时间来算,最多还有半个小时,大部队就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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