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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儿的番外


h2>  那一天,京城的雨下的真大,大到城外的小山变成了一座孤岛,周围都是水,漫天遍野的水……

        而我游泳的水平也骤然提高,无论身在浅处还是水深处,我的身躯都可以漂浮着,不费任何力气。

        就好像,我天生就是水中的一员。

        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呢?我又是怎么到了这水中?白云黑土什么话都不会说,只知道舔着我的手掌“吸溜溜——”的嘶鸣。

        还有两条美丽的黄金蟒,我见到它们觉得非常亲切,可是它们就在水中望着我,不肯上岸来接受我的抚慰。

        头一次知道,黄金蟒也是会流眼泪的,或许是因为水珠溢到了眼睛里面……

        我很想召唤两只黄金蟒跟我一起走,边疆才是我应该常驻的地方。

        可是看到黄金蟒流泪的眼睛,我的心就会控制不住的疼起来,一下一下,伴随着心脏的跳动,一揪一揪的疼……

        我觉得无法呼吸了,真的,再停留在这里,我也要哭起来的。

        那么我继续走吧,大雨已经停息,天边的彩虹桥分外美丽。

        我对着水中的两条黄金蟒招手,忍着来自心脏的疼痛。

        我走了……

        似乎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被我遗忘了。

        但是我不能使劲儿的去回想那件重要的东西,因为一旦我努力,我的心就会疼的厉害。

        那么,遗忘就遗忘了吧。

        带着白云黑土辗转回到了边疆,祖父很欢喜,大伯很欢喜,干将哥哥始终如一的不怎么露出笑脸,但在问起自己的孩子和妻子的时候,还是微微的激动了一些。

        “大嫂把孩子看护的好着呢,连我回去养伤,都给喂胖了。”

        我们哥儿俩的关系这几年变好了许多,回到边疆的第一夜,干将就安排了四个小菜一坛酒,准备秉烛夜谈。

        边疆的夜色很浓重,我却总觉得那酒寡淡的厉害,没有果香的酒,恁的难喝……

        “桃子酿的果酒,养胃……”,谁说过的话来着?

        “欢儿你的酒量见长啊,原先可是三碗就倒的,今儿个喝了第六碗,还稳稳当当的。”干将哥哥难得笑了笑。

        “嗯嗯,哥,这酒跟水似的,不甜不酸不烈,喝几坛子也醉不了。”

        我心里很难过,不知道为了什么。

        干将又笑了笑:“甜的酸的那是女人家喝的酒吧?你嫂子写信回来说,你帮她买了什么苹果醋酒,日日饮用,饮食和睡眠都有见益,身子骨越发好了,还说你一点儿不盼着伤口早养好,成日里就想着去找人家买酒,那酒,是个姑娘家酿的?也叫阿珠?”

        “苹果——醋酒?阿珠?”

        我的心脏骤然被揪紧,一个高挑的女孩儿身影浮现了那么一瞬,然后,剧烈的疼痛袭来……

        随军的郎中们都是废物,当我醒来,听到他们给出的结论是:“二爷的脉象很怪异,有时候好半天不跳一下,有时候又疯了一样的动弹,其他地方,倒都是好的。”

        你们的脉象才怪异呢!要真是好半天不跳动,小爷不成了死人?

        我醒来时,完好如初,神清气爽,于是继续在边疆过日子。

        可是突如其来的心痛还是会袭击我,突如其来的昏倒,也又来了那么两次。

        随军郎中们黔驴技穷,祖父痛下决心,要把我送回老家去休养。

        干将哥哥给了我一个有力的拥抱,拍拍我的后背叮嘱:“边疆有我付出一辈子,就够了。你回家,替我孝敬父母,还要娶妻生子,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和和美美的过日子。”

        哥哥很小心,不再提起有关“阿珠”有关“果酒”的任何事体,而我,只要没人提起,就不会心痛到抽搐,到昏倒。

        随行的两个军士,也都被严加叮嘱过了,他们矫枉过正,连一个“酒”字都不让我听到。

        能回到李官镇,我很开心。

        我打小被母亲被祖母娇养着长大,刚去到边疆时真不习惯,每日里吃不好睡不香,被*练的全身酸痛,父亲曾经断言,我出不了三个月肯定会逃回家来。

        可是我没有,是什么支撑我熬过最难捱的日子呢?

        两个军士肯定跟我的父母交代过了我的病情,虽然我从来不承认那是病。

        我想,我只是对那几个字眼儿过分敏感了一些而已。

        可是每天都有各地请来的郎中出入千总府,他们摇着脑袋感叹我非人的脉象,然后继续摇着脑袋走人。

        我说:“这病真的没关系,我能跑能跳身子敏捷,夜里睡觉也香甜的很,别再浪费精力了。”

        祖母眼泪汪汪的抱我的脑袋在她怀里,痛下决心道:“那你就给我娶媳妇,我要抱孙子!”

        我说:“好。”

        可是,每次母亲兴高采烈的提起哪家姑娘的名字时,我会呕吐,如果母亲不间断的提下去,我会把整个心脏都呕出来……

        值得庆幸的是,千总府每日里走马灯似的来往的郎中,吓走了不少大家闺秀小家碧玉,谁家父母也不会想把闺女推到一个得了怪病的少爷怀里不是?

        我已经很久没有昏倒过了,因为从来没有人在我跟前提到那几个避讳的字眼儿;我也很久没有呕吐过了,因为祖母和母亲不再寄希望于我的婚事。

        然后,阿穗来了。

        她是我小时候的玩伴儿,有她陪着,我不反感。

        我们彼此交谈的时候很少,大部分时候她在说,我在听,或者,我在走神儿。

        陈家庄的煤窑已经挖不出煤了,大青山下凭空多了大量的空地废墟,她说:“欢儿你想不想回陈家庄看看?棒槌前几天送猪肉来,还说……”。

        我打断了她的话,苦笑着解释:“阿穗你不要再提陈家庄,我好像又有点儿心疼了,我不想再昏倒……”。

        我很小心的保护着自己,比任何一个亲人还要小心。

        因为,只有我知道那种心痛到底是多痛。

        母亲和祖母围着我说话,中心思想是就娶了阿穗吧,你们如今的年龄都太大了,阿穗也要成老姑娘了,反正只有看着她你才能不吐……

        我找不到不娶阿穗的理由,我的心,没有痛,连点儿抽搐都没有。

        陈家人也没有意见,父亲说,成亲前我不适合到陈家去,可是我似乎记得,曾经我是那里的常客的。

        不去就不去吧,听说陈家的两个双胞胎刚刚考中了秀才,年前会跟王家姥爷一起回乡。

        我深居简出已经很久很久了。

        久到,我骑着白云,穿着新郎的大红衣袍走到大街上,感觉到景色分外陌生。

        李管事唏嘘着站在千总府门外对我弯身施礼。

        我扭头给他一个笑容,朗朗的说道:“等我娶回了媳妇,就是个大人了,回头,给我个咱家买卖的明细账目,以后,我当家!”

        我这辈子,可能注定是“文不成武不就”,没有关系的,我把李家的后盾守护好,我还要多付出干将哥哥的一份儿,孝敬父母祖母,娶妻生子传宗接代……

        李官镇这几年的变化很大,街道宽出来不少,我的车马队伍很庞大,鞭炮在每一个拐角处都要来个震天响。

        陈家铺面前人山人海的,一门出了两个秀才,乡邻们都要高看上几眼,逢喜事,更是高朋满座的热闹非凡。

        父亲请来的催妆诗先锋队,很快就攻破了陈家的重重关隘,我只需要微笑着,应答大家的祝福。

        走进陈家院子,我的心微微的抽疼着,用手掌捂住胸口的位置,会有缓解。

        岳父陈大川的眼睛红肿红肿的,他拉了我的大红袍袖说:“欢儿,就在这里等等吧,里面——太闹腾。”

        岳母擦着眼角,隔着一道门槛凝视着我,我知道,可是我不敢回头,我的心,还是很疼。

        一个凑热闹的邻居老妇在嘟念:“新郎官也忒不讲究,大喜的日子,脑袋上倒插了根白簪子……”。

        我是个安静的美男子,听不到这些喧嚣,也不在乎这些非议。

        我的新娘身段高挑,袅袅娜娜向我走来,可是还没走出屋门,就被人背到后背上了,大红的盖头,遮住了她的颜面。

        那个充当兄长把新娘子背上花轿的人,我是认识的,我记得他半张嘴里的牙齿曾被我打掉过,我不是一个喜欢起争执的人吧、为什么当时那么冲动呢?

        我不能回忆下去了,白云的嘶鸣声在提醒我,要带着新娘回家了……

        我是个很凡俗的男人,文也不成,武也不就,只能做个老死乡里的富家翁,每日里看看账本儿,听听管家的汇报,抽空儿跟老婆生一堆活泼可爱的儿子女儿……

        阿穗的第一胎,真的是个女儿。

        “二爷,恭喜——先开花后结果,夫人生了个千金!”

        祖母和母亲的脸上有点点儿失望,可是我欢喜的仰天大笑,顿足道:“女儿好女儿好!快赏——”。

        怀里多了个小小的襁褓,小小的眼睛挣开了,一眨不眨的望着我的方向,我的眼泪噼里啪啦的往下掉,砸到了那一团温温软软的嫩肉上。

        我说:“我爱你,宝贝儿,你就叫‘阿珠’吧,你是爹的掌上明珠!”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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