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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小兵拱大将(六)


“娘亲,爹去哪里了?”

  在徐行率领着重甲步兵,一路平推的时候,司马龙已经率领着重甲骑兵,不费吹灰之力的,进入到了司马家的府邸,现在,他正在内院,和他的母亲贾氏喝茶,吃糕点。

  “你爹都跑出去一年多了,走之前,也没说去哪啊。”

  “估计是为了公事吧。”

  贾氏是一个高颜值的美人,司马龙的长睫毛,和俊俏脸庞,正是遗传自母亲。

  最重要的是,贾氏非常的严格,自幼年时,司马俊在家庭中所担任的角色,就是一个爱玩爱闹的大男孩,比起父亲这个定位,他更像是一个年长二十多岁的老哥哥。

  当然,说是这样说,除了司马俊本身的性格比较欢腾以外,与贾氏的教育理念,也有关系。

  如果说,贾氏信奉的,是半吊子的棒打出孝子,那么司马俊的存在,就是为了让司马龙感受到什么叫做,妈妈打五棍子,爸爸给五颗枣。

  因此,司马龙在受到传统家庭教育的同时,也不会特别的压抑自己的性格,知道有发泄情绪的合理手段,那就是同父亲一起,出去旅游。

  在当时,风斌和妻子徐氏,偶尔会暂住到河洛,毕竟有风氏一族的产业在此,借口来找司马俊叙旧的同时,还能够让两个小孩,到山林里面,四处晃悠。

  纵然是到了徐行七岁,司马龙五岁的时候,徐行去了上官雄的住所学艺,司马龙,还是会偶尔去找他玩,这就是所谓的,竹马之交,但由心系。

  司马俊和贾氏的价值观,其实有很大差异,司马俊是秉承着风氏一族和司马一族长久以来的友好关系,以及与风斌的友情,所以希望子辈,孙辈都可以继续交往下去。

  但是贾氏就看的比较现实。

  自从风氏一族内部分化之后,宗系这一支,逐渐式微,风斌虽然天赋和实力都是一流,却没有赶上一个好的世代,所以,不管是徐行,还是风安,在两个世界的贾氏看来,都不太适合做他宝贝儿子的朋友。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

  很快,贾氏就会觉得,他的宝贝儿子司马龙,能够与风安交好,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他们两个做朋友,真的是太适合了。

  “娘亲,安哥他,已经率领大军,从南门破城,想来这个时候,小半个河洛,应该已经落入他的手中了,用不了半个月,豫县,就是他的囊中物,掌中宝了。”

  司马龙的语气,非常的奇怪,徐行明明是在屠杀河洛的战士,司马龙身为土生土长的河洛人,竟然会如此自豪,很显然,在他的心目中,自己已经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西楚人了,而且是完全站在风安一派的西楚人。

  “风安,他该不会,屠城吧。”

  贾氏虽然心里没有底,但是他知道,屠城这种事,徐行可以做一次,两次,但是却不会在这个地方造次。

  河洛区域,自古以来都是王都气运所在,那晋王一派,不识天命,把晋城的王都,定在了晋县,原本作为王都的河洛,也变成了由世家贵族分化同时的地盘。

  “屠城?”

  “安哥他,不是没干过这个缺德事,但是,豫县有司马家,有云家,他断然不会屠城的,再杀红眼,那也不至于屠城。”

  司马龙虽然知道,徐行先前屠城是为了什么,但是在北伐之前,他还是思考了一些隐患,说到底,诸侯和军阀,都是一些说变卦,就变卦的人,三万人,要打几十万守军驻扎的豫县,骑兵和步兵还拆分开了,证明徐行从一开始,就没有想着屠城,而是要接管这里。

  “士人阶级,是最好糊弄的,你扔点带肉的骨棒给他们,他们就会对你感恩戴德,不像有的人,认不清楚,自己的主子是谁,给肉吃,偏不要,还反咬主人。”

  徐行这一次来,是吸收了先前在吴城吃瘪的经验,原来,达官贵人,未必要消灭,最好是不要站在他们的对立面,其次,只要拉拢了士人阶级,其实就掌握了庙堂的风向。

  是要做一个执剑人,用暴力,来让世人屈服,还是要做一个掌舵人,风来雨来,不过卿来。

  “那你要快点去与他会合啊,万一他犯糊涂,又来那档子事,豫县的老百姓们,不都遭殃了?”

  贾氏说的清楚,讲的明白,想的事情,也很通透,比起与儿子喝茶,吃糕点,享受亲子之间的这种家庭温馨时刻,到不如让儿子去一展宏图,做些有意义的事。

  至少,在这一刻,确实如此。

  “好。”  

  “娘亲,那我,就先办公务了,等手上的工作都完成,我再回来。”

  司马龙拜别了母亲,刚刚出了府邸,却发现自己的骑兵,都消失不见了,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原来是几个伯伯叔叔,早就安排好了,让五千骑兵,去各处的酒楼吃饭,所有消费,由司马家买单。

  或许是司马家天生如此,敏锐的商业头脑,让他们把这个世界上九成九的事,都当做生意来对待,加上这五千骑兵,是司马龙率领的部队,想来与家族靠近一下,也没有什么不好。

  不过,这五千骑兵也好,两万五千步兵也罢,他们效忠的,永远都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楚王,徐行。

  或者说,风安。

  “唉,看来我得再等会了。”

  司马龙叹了一口气,他知道,族人与徐行分派出来的骑兵交好,无非就是想拉拢关系,数年前,九州大混战的时候,风水成纪的风王阁,被一股不知名的力量所毁灭,那时的司马家,选择了作壁上观,单单是因为这个事,就足够风安,站在司马家的对立面了。

  这一战结束后,肃清,是必不可少的,不听话的人,该收拾的人,都要抓紧时间处理一下,毕竟,占尽优势的时候,不动手,那么下一秒,失去优势,死的就是自己。

  司马家,唯独是司马龙的关系和风安亲近,其他人,都很一般,世交归世交,但是这并不代表,两个家族的人都互通往来,更何况,世交,原本就只是一个说法罢了。

  有个代表,总比没有代表好,橄榄枝,往往就是通过代表接下来,拿回家的,司马龙,就是这个橄榄枝,他天天待在风安身边,对于西楚的事,了如指掌,司马家的人,先是宴请军队,再是等待风安,接管豫县的时候,为他接风洗尘。

  如此,司马家的墙头草本事,就用到了老东家的头上,坏心思,也都用在了世交上,不得不承认,人心,有的时候,就是那么黑暗,那么肮脏。

  眼看着徐行一路平推,东南西三个方向,包括中军大营,都快拿下了,当下,只需要攻破北门的最后防御,那豫县,就尽归徐行所有了。

  “老将军,初次见面,我是西楚的徐行。”

  “您,报个蔓吧。”

  (说一说你的姓名,也叫通蔓,藤蔓,是一种延展性很强的植物,到处爬,到处长,所以用这个来代指江湖上的人际交流,初见面的人,互报姓名,大蔓一词,正是由此而来,后来出现了通假字,大腕,实为大蔓。)

  眼看着北营的主将,是个方脑袋,刺猬头,须发尖尖,凶神恶煞,就只觉得,他是个歪路子的人,不走正道,于是就开始同当初与野牛帮交涉的时候一样,开始说起了黑话。

  “四条腿,不见天。”

  (姓黑。)

  那主将,手里一杆月牙戟,铁盔铁甲铁靴,腰间无有玉带,不似那般华贵,却系一条亮银闪闪的珠链板带,估摸着是哪个土豪劣绅的心意。

  “黑将军,我这里有个生意,要不要谈一谈。”

  徐行翻身下马,摘下了腰间的佩剑,朝着北营,匀速走去。

  “黑将军,我已经释出善意,只是不知道,您是否愿意接受。”

  下马,步行走路,是对于黑将军的尊重,摘下佩剑,则是一种和平的象征。

  “自古以来,神器更易,兴亡衰替,天道循环,无休无止,命数使然。”

  “此战,非将军之过,当初,齐鲁进犯豫县,吴越是不得已而为之,只为了守城安民而已,如今,呼延合已死,豫县大半归于我手,未避免生灵涂炭,黑将军只要与我和解,那么豫县所有的将士,都会安然无恙,继续为豫县效力,也为黑将军效力,如何?”

  一路平推,让徐行击杀了东南西三个军营的守将,如今,只剩下北门的一位黑将军,年事已高,就算这一战不杀他,从行伍的规定来看,也没办法继续工作了,估计两三年就要回家养老了。

  所以,承诺他统领豫县四个军营的兵马,只是一张临时通行证,为期两年到三年,封顶三年。

  “此话当真?”

  黑将军深知,自己已经是没有选择的余地了,但凡有半个不字,北营的战士们,都要命丧于此,仔细想来,徐行虽然不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不过他前面扫荡的三个军营,只杀了主将,却没有大肆的屠杀兵卒,对于百姓,基本上也是秋毫无犯。

  当然,说是这样说,事实情况,肯定还是有所出入,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战士也有情绪,战士也要发泄情绪的啊。

  “我以道德担保!”

  众所周知,徐行没有道德,所以他这句话,等于是在放屁,而且是特别臭的屁。

  徐行的回答,干脆利落,黑将军也属于那种比较爽快的人,两个人三言两语,就完成了交易,达成了共识。

  “徐行这个人,虽然是一肚子坏水,不过我也没有其他选择了,晋王室,早就已经腐烂了,被庙堂文武,像一个布偶傀儡一样摆弄,与其为这种庙堂服务,倒不如跟了徐行。”

  “至少,一个北营的守将,可以直接升级成豫县的四门总军。”

  聪明的人,说话就是简单粗暴,而且做事也讲究效率,完成交接后,整个豫县,都被徐行轻松的拿下来了,就好像是吃饭睡觉一样,简单到有些不正常。

  然而,最快的战争,其实就是不动手,只动嘴,能够骗人的时候,千万不要杀人,滥杀无辜,会败人品,尤其是有些人,最喜欢屠城,杀降兵,这种行为,也是非常败人品的行为,能避免,就一定要避免。

  整合豫县的军队,徐行的两万五千步兵,虽然有伤亡,但是占比很小,替换了一下伤残的战士,让他们好好修养,徐行的重甲步兵,扩充到了四万。

  这样看来,黑将军不亏,徐行也是稳赚。

  用一万五千的重甲步兵,换取豫县总军的职位,给徐行这种一看就赢面很大,有机会夺取天下的青年才俊当员工,那肯定不是坏事,起码,投资这种事,理应找到一个切入点,此时,潘家军的主力,都已经南下,在齐鲁,吴越之间来回翻腾,西北的呼延合,更是消失在了大家的视野中。

  按照这个情况看来,秦,巴蜀这种闭门不出的保守派,不管他们有什么想法,什么阴谋,对于黑将军而言都没有什么意义,毕竟做人要以客观事实为主。

  唯物主义辩证法,也是证有不证无。

  假设秦,巴蜀真的有坏心思,一个要东征,一个要北上,其本质,对于豫县的威胁都不是最直接的,还有一个王都,更是隔着函谷关,想要一鼓作气,那不太可能。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黑将军作为北门的守将,作为徐行最后处理的目标,也是理所应当,最合理的结局。

  “楚王,军师他回来了。”

  守卫进来通报,与此同时,司马龙也在大营门口,翻身下了马,朝着徐行的营帐,径直走来。

  “安哥,我给你带好东西来了。”

  除了司马龙以外,还有好几个面相很熟悉,却不记得具体姓名的中年人,一起进帐来了。

  徐行打量着这群人,总共是六个人,与司马龙的相貌,至少有七八分神似,他知道,这些人,都是司马家的族人,至于目的,只怕是有重要的事,才来商榷。

  “几位叔父,徐行见礼了。”

  徐行双手抱拳,身子前倾,宛若一个白面书生,行文人之礼,不过,以他的相貌,真的是很难让人联想到文人墨客。

  只是,在徐行刚刚行礼结束之后,又有人,撩开了营帐,这一次,走进来七个,白衣素袍的中年人,从他们的装束来看,不用多说,必然是云家的族人。

  “啊,真的是双喜临门啊。”

  “几位伯父,徐行见礼了。”

  同样的动作,用在不同的人群身上,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称呼和感觉。

  司马龙的父亲,比风斌小几岁,所以司马家来的,统称叔父。

  云茹薇的父亲,比风斌大几岁,所以云家来的,统称伯父。

  说是这样说,毕竟是主客有别,君臣有别。

  当下,徐行是楚王,君也,其余人,纵然辈分大,却也是臣,亦或是民。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曾经是臣,现在,是弃臣,中军帐的豫县城主,直接被乱军砍杀,尸骨未寒,这些旧臣,竟然直接来给徐行道喜,其实,有点讽刺,或者说,有点离谱。

  “诸位伯伯,叔叔,小侄初来乍到,请多多担待,多多包涵,如有顾及不周的事,但说无妨,小侄定当虚心接受,诚心改过。”

  宴席摆好,几箱子金银珠宝,暂且搁置,不去提他,徐行站起身,虽然坐在主位上,却客气的要命,可以说是一反常态,又是双手作揖,又是四十五度深鞠躬,脸上的表情,也是似笑非笑,把握的恰到好处。

  其实作为占尽优势的一方,他本该强势一些,至少要比现在强势一些,才能够彰显出霸气,或者说,威严,做人,本来如此,为君者,更因如此。

  “楚王这是说的哪里话,我们三大家族,本就是同心同德,再者说了,我们早就有意向,把城池,献给楚王,如今,这三大家族,再一次团结在一起,理当祝贺啊。”

  众人纷纷应和,端起酒杯,准备畅饮。

  徐行,却没有应和他们,相反,他左手拿着酒壶,右手拿着酒杯,站在旁边的侍女,都看傻眼了,哪里有王侯,直接动手拿酒壶的,还是在这种高级宴会的场合。

  “诸公,但饮无妨,只是...”

  说话的艺术,就是在于,聪明人之间对话,只需要一个停顿,就可以知道对方的心意,司马龙的一位叔叔,站起来随即问道。

  “楚王,可是有什么烦心事,但说无妨啊。”

  那人反应快的很,正如同先前与徐行已经对好了台词一般。

  “唉...”

  徐行叹了一口气,把酒缓缓洒在了地上。

  “此一战,我军损失不大,却也有数十名将士,不幸牺牲。”

  “豫县的守军,大多逃窜,慌乱中,奔入寻常百姓家里,一时失手,错杀了无辜百姓。”

  “加上南门,东门,西门,中军四处,总计六十三员战将,皆死于搏杀。”

  “此三过,安之罪也。”

  说罢,徐行把酒壶倾侧,缓缓倒下,一边倒酒,一边流泪,一边悲壮的说道。

  “两年前,恩师被仁山,韩龙所害,至今未能寻得恩师的遗骸。”

  “再后来,我被形势所逼,无奈退守襄县,受封楚王。”

  “自那时起,我便发誓,天下一日不太平,我风安,就一日不饮酒。”

  “今日,本来杀猪宰羊,犒赏三军,只是这喝酒,断然不可。”

  徐行闭上了双眼,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就这样聆听着,酒水洒落在地面上的声音,这是一种,形式主义,也是他一直奉行的过程虽然不重要,但是该有的东西,必须要有。

  看着徐行铺张浪费的做法,司马家和云家的人,都不太能够接受,心里面暗自道。

  “不喝酒不喝吧,浪费酒干什么呢,就不是粮食做的?”

  当然,就算是借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说,要知道,徐行那战场上,透心凉的本事,可不是闹着玩的,万一把他给惹毛了,雷电之力,怎么够他打啊。

  “唉...”

  徐行又叹了一口气,眼泪不争气的哗哗直流,众人见状,也开始抹眼泪,释放了一下情绪之后,徐行在转身的时候,瞬间变脸,微笑着,对众人说道。

  “饮酒,安,属实不行。”

  “不过,趁着大家都还没醉,不如,把话敞开来,说明利害,如何?”

  徐行的意思,倒也不是要为难司马家和云家,只是,新的统治者来了,总得要求点事,常言道,新官上任三把火,没点成绩,何以服众呢?

  这个想法,无可厚非,也难怪他没有带云茹薇来,本质上,都是为了避免云家人尴尬,而他也知道,司马龙一向是与家族的关系,不算亲近的,带司马龙来,仅仅只是为了得到宗系这一支的支持,至于旁系,刀架在脖子上,他们都是俊杰,不可能不识时务。

  “楚王,有什么要吩咐的,但说无妨,都是一家人,没有什么不方便的。”

  “是啊,楚王,昔年,武帝爷,也多曾用我们两家人,最后统一神州,如今,楚王正是好比昔年的太祖武帝,我们两家人,怎么敢不尽心竭力啊。”

  语言的艺术,就好像是说相声一样。

  逗哏和捧哏,作为一唱一和,一主一宾的关系,需要有一个明显的分化,才能够体现出不同,也正因如此,徐行的话,算是话头引子,而司马家和云家的两个经典代表,基本上等于是把包袱给掀开的人。

  顺带一提,当初晋王被文武群臣鸩杀的时候,冀州和豫州的代表,也是这两个人,算是花甲之年,依然有丑闻传世的老宝贝吧。

  毕竟岁数大,辈分小,算是司马俊的堂哥。

  当然,人们常说,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这堂哥,已经是出五服的堂哥了,顶多算是本族人,却称不上有多亲。

  “好,那我就明说了。”

  “云家的事,暂且先放一放,我们先说司马家。”

  提到这个,徐行可就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了,他瞪大了双眼,虽然瞪大了也没有多大,但是至少可以体现他的一个认真严肃的精神。

  “我的父亲,曾经告诉过我,风家和司马家,是有一门不传外人的秘术,唤作风雷合,是否确有其事?”

  徐行对于父亲的说法,是笃信不疑,不过,在讨论大事之前,还要让对方也咬定说辞才行,否则等会,有什么变故,还有难听的话要说,人们总是这样,吃喝玩乐的时候,总是嘻嘻哈哈的,笑脸对笑脸,一旦有了正事,特别是别人提出要求的时候,最是容易板着脸。

  “风雷合的传说,倒也不是虚构,确有其事。”

  “我曾听说,司马家原是雷氏一族的一个分流,完美的继承了雷电之力的异能,后来,风雷两家产生了分歧,风氏一族,留在了天水,雷氏一族,则是向着东海之滨去了。”

  “从那时节起,风雷合的秘术,就罕有人见了。”

  一位司马家的老头这样说道,其实大家都知道,他在说谎,只是心怀侥幸心理,有些事,他实在是打算隐瞒。

  其实,司马珏就曾经与风金,使出过组合技,风雷合,看过前文的读者都知道,风斌和司马俊,就在闽县的夜袭战,用风雷合,屠戮了韩家军。

  破坏力和控制力,都达到了顶尖水平,两个战力四万奔五万的糟老头子,也是轻松灭杀了三万韩家军。

  “是嘛?”

  “我曾经听说过,说是在上古时期,武帝爷,曾经就与司马家的老祖,完成过一次,毁天灭地的风雷合,那一次风雷合,直接把千座山,百丈林,炸了个粉碎。”

  “近代,也有风金和司马珏两位老先生,在河洛天子大会上,有人见识过他们使用风雷合。”

  司马家和云家的人,突然开始辩论了起来,面对风雷合这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当然,徐行心知肚明,这表面上是在吵架,实则为了拖延时间,等晚饭时间一过,大家各回各家,顺顺利利的规避这个要人命的问题。

  仔细想来,徐行好像也遇到过这种事。

  在吴城的时候,徐行很多次与那些世家贵族开会商议,想要用和平的方法,解决吴城内部的经济体系问题,无奈,最后谈崩了,同那些小商家们一样,都被徐行杀的杀,流放的流放,如果说,有九百九十九个穷人,会对徐行感恩戴德,那么必然还会有一个千人定律,冒出来一个富人,指着徐行的鼻子,破口大骂。

  “诸公,今日酒席,不谈正事,且尽兴!”

  徐行的话,刚刚说完,司马家和云家的人,就好像是一吵架就瞬间和好的小朋友一样,小打小闹,无所谓的,继续喝酒吃肉就完事了。

  不得不承认,中原地带的人,就是讲道理,宁可打嘴仗,坚决不动手。

  “唉...”

  徐行又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想要在豫县,快速的建立威望,只怕是有些困难了,这些老杂毛说的特别好听,实则都是来做交易的,那几箱子金银珠宝,可都不是白送的,都是为了交换点特权,才带来的。

  收,徐行可不希望把特权分化给他们。

  不收,驳了面子,伤了感情,司马龙和云茹薇也不好交待。

  当然,徐行也可以完全不在乎这些事,什么面子不面子,那都是扯皮,不存在的东西,就直接拿刀架在脖子上,动手就完事了。

  形势所逼,说出来司马家和云家的人,也比较好听,比较好接受。

  只是...

  宴会,不欢而散,或者说,是徐行欢的太早了,看着十几箱子的金元宝,银元宝,珍珠,玛瑙,徐行突然觉得,这些老杂毛,是不是来给自己烧纸的,又是金元宝,又是银元宝的,真的有点离谱。

  “唉,终于拿下豫县了,是时候去看看公孙家的祖地了。”

  当徐行产生这个想法的时候,其实他就变向的,加快了公孙绍的计划。

  一人一剑一马,约莫在早上九点左右的时候,徐行来到了这个,已经成为废墟的区域,在过去的一万多年来,这个地方,被九州人,称之为圣地,也叫圣殿。

  因为公孙绍的祖先,轩辕黄帝,曾经在这个地方,乘龙飞升。

  “唉,昔年,三皇初定神州,再有五帝相继传承。”

  “华夏之事,便是从轩辕氏开始,有了那么一点点的起色。”

  “轩辕黄帝,若是你真的飞升成圣,在天界,看到这一片废墟,还有什么情绪波动,是悲痛,是惊恐,还是毫无情绪波动呢?”

  虽然人们都说,是一块陨石,毁灭了公孙一族的祖地,但是现在呈现在徐行眼前的,只是一片无人问津的破烂地。

  “黑将军奉命看守北城门,却对于公孙一族的祖地,毫无心思,他难道,没有想过,公孙一族的废墟下面,会有什么好宝贝吗?”

  徐行还在好奇,面对着这个,有着万载春秋历史的风水宝地,他实在是笑不出来,明明喜欢幸灾乐祸的他,突然有一种同感。

  “要是因为人力,被屠灭满门,那是社会制度问题,但是被一块大陨石,直接灭族,这也太惨了吧。”

  此刻的徐行还不知道,其实公孙一族,并没有全灭,否则也没有公孙绍谋定九州,把几大家族,搞的天翻地覆,鸡犬不宁的后来故事了。

  诚如当年的风金等人,除了风金还算比较信任公孙绍以外,其他人对于公孙绍的看法,一直都是半信半疑,尤其是司马珏,他到最后,都没有觉得公孙绍会和自己是一路人,因此,在后来的遭遇战,司马珏死的最惨,毕竟,公孙绍对于他也有执念。

  把镜头,调转到风斌,司马俊的身上。

  经过数月的调整,这两个糟老头子,已经把张菲调遣给他们的两千兵马,训练成了精锐中的精锐,与此同时,王强在西楚的第一波精锐,五千骑兵,也已经训练完毕,开始着手接下来的大部队整体训练。

  “阿斌,是时候讨伐赣县了吧。”

  司马俊是个做事非常沉稳的人,能够让他催促的事,基本上是已经拖延很久了,不过,这其实是风斌故意而为之,如果不抓紧时间攻城的话,中楚存在的时间越长久,韩家军的存在越长久,那么西楚的情况,也就越危险。

  这一点,是张菲,严妍,包括这两个糟老头子都不太愿意看到的。

  “讨伐赣县?”

  “你也打算冬月开战吗?”

  风斌有些抵触,因为他的性格,要比徐行固执的多,作为一个奔五的中老年人,实在讨厌别人有催促的话语,哪怕这个人,是自己的挚友。

  “两位老将军,信使来报,说是楚王,已经攻破了豫县,而且是一日下城,不费吹灰之力。”

  严妍的话语,让风斌和司马俊都目瞪口呆,对于这个事,他们必须要亲自过目,确认书信中的内容,符合逻辑才可以,不然,他们真的是寝食难安。

  “什么?”

  “这个臭小子!”

  风斌虽然还有些质疑,不过脸上笑容,已经出卖了他,就好像是在说。

  “儿子,老爸为你感到自豪。”

  可惜,从风斌的性格不难看出,这辈子,他都是不可能说出这种话的,反倒是司马俊,最是喜欢亲子之间的友好互动。

  “太好了。”

  “你看看,阿斌,这两个小家伙,可比当年的我们,厉害多了。”

  司马俊是非常注重子女教育的,而且他不是那种传统的父亲,面对儿子的成功,虽然谈不上赞不绝口,至少会用语言,来鼓励,在别人面前,也会毫不吝啬的表现出自己的兴奋。

  两种完全不同的教育方式,都可以让子女成才,徐行的不择手段,大部分是因为经历了那三年的杀戮历练,但是在没有道德原则的情况下,他却保留了那一份,天下为先的责任感。

  司马龙虽然性格比较复杂,却很少对徐行耍什么心眼,因为司马家的基因里面,有多疑多虑的性格,加上河洛也不止云氏一族这一家墙头草,所以有些暗地里的背叛,就变得虚伪且隐蔽。

  父亲告诉过司马龙,幼年时期结交的朋友,那叫青梅竹马,这种友情,如果能够相处的来,其实会比一般的友情,甚至比挚友,还要难割舍,因为珍惜,彼此了解,彼此爱护,所以才能够一直走下去。

  正如同风家和司马家,历代都会出现关系非常好的伙伴,风雷合的秘密,其实一直都没有断裂过,或者说,没有秘密。

  因为风雷合,本质上只有两个条件。

  其一,秘术组合技的双方,实力不能差太多。

  风斌的战斗力,在爆发到极致的时候,约莫在四万八千点左右,而司马俊,则是稍稍逊色一些,始终停留在四万五千这个节点。

  战斗力数值的高低,未必会决定一切。

  相反,风雷合虽然是风在前,事实情况,确实风偏向于辅佐,雷更侧重于主攻。

  因为风氏一族的异能,是水元素,可以让敌人潮湿,从而承受更高的伤害,尤其是以雷电之力,最为明显。

  雷电,分为雷元素和电元素。

  雷代表着破坏力和穿透力。

  电代表着超快的速度和一定的麻痹效果。

  众所周知,水本身无法导电,纯净水中,是不存在杂质的,可是自然界里的水,却并非没有杂质,利用液体的形式,使得雷电的力量,更快的传播,从而造成破坏,加上雷电的温度很高,攻击力也很霸道,所以穿透防御,也不过是一击之下的事。

  其二,血脉之力,必须觉醒。

  血脉之力,其实就是基因的力量。

  正如同拔魔之力,在戴宇的身上觉醒一样,他传承了父母任意一方的基因,所以有可能,传承拔魔一族的血脉之力,如此,拔魔斩才会感应他的力量。

  当然,说是这样说,其实风雷合,也是存在儿童山寨版的,这个年头,钱都有假的,秘术合击有伪劣产品,也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

  在上古时期,为了凑数,风家和当时还没有改姓的司马家,也就是雷氏一族,参加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整整九十九天,差一天就是百日之战。

  那场战斗,是为了助战。

  当时,武帝风庄,正在与一位被刚刚突破封印,且吸收了无数生灵,实力回归到巅峰的大魔王战斗,最初,战况还是持平,二者的实力,没有明显差距。

  不过,在战斗进行到四十九天的时候,风庄的力量,明显减弱,那时的观战者,大多数都是实力不俗的天才,可惜在这种级别的对抗中,真的是一点忙都帮不上,如果强行入场,或许还会帮倒忙也说不定。

  眼看着实力差距,越来越大,大魔王膨胀了,他觉得,这个时候,就算是稍微轻松一下,也无所谓了,胜负已定。

  于是,大魔王所修炼的一种特殊的功法,让周围已经死掉的生物,重新站了起来,或者说,战了起来。

  这门功法,其实就是巫蛊之术,和行尸之术的前身,后世之人,称之为,群魔乱舞真诀。

  意味着,所有已经安息的死者,被这种功法所逼迫,成为了活死人一般的存在,纵然有一丝的残魂,支撑着他们的自主意识和行动能力,但是本质上,他们已经入魔,所以才有群魔乱舞这说法。

  这个时候,武帝风庄,也抓住机会,来了一招分身。

  一道残影,趁着大魔王分心的时候,来到了后方大营,这道残影与风庄的本体,一模一样,这种的行为,给予了众人信心,因为这样做,无异于是让大家误以为,风庄对抗大魔王,易如反掌。

  但事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因为这个时候的风庄,已经是明显落入下风了。

  经过一番战术指导,风氏一族的人,和雷氏一族的人,完成了一次,儿童山寨版的风雷合,强大的控制力,让所有的死灵生物,都被吸附到了功法所在的中心点,恐怖的雷电之力,直接把这些死灵生物,轰杀成渣。

  看着随风飘零的风沙滚滚,大魔王的心态,发生了一点点变化,后来,僵持到了第九十九天,武帝坚持住了,拿下了最后的胜利。

  如此,才有了后世,这些曲折蜿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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