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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面对着突如其来的变故,  土匪们心里面都很抵触。

  尤其是在他们面前的这个男人。

  油光满面,胡子拉碴。

  土匪们都比他打扮的干净。

  小眼睛,大鼻子,表情呆滞,毫无生机,像是个智力残缺的弱智。

  身材矮矮胖胖,看起来也就是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一堆横肉,难看的要命。

  “是人是鬼,自己清楚,瞎咋呼什么?”

  (话不能乱说,你说自己是楚王,有什么证明?)

  说是这样说,道上混的人,还是有一套规矩的,别人伸蔓,自己就必须搭蔓。

  “囊中羞涩,不咋呼。”

  (没有证明,但说的是实话。)

  徐行皱了皱眉头,心里面想着。

  “这帮家伙,人话不说,说鬼话,还好有知识储备,这年头不读书,连说鬼话都说不明白。”

  这个时候的徐行,还不知道,鬼话也分很多种。

  万幸,他学的那套,叫做林鬼话,也就是江湖上的土匪恶霸的门子。

  “见过不带剪子的裁缝?”

  “这不咋呼?”

  (你说你是楚王,但是拿不出证明,总要有个说法吧。)

  (没有证明,也没有说法,不是乱说,是什么?)

  徐行叹了一口气,摸了摸后脑勺,会说的几句鬼话,都说完了,这下子,不好沟通了,但是,他可舍不得让这些人溜了。

  如果能把土匪,进行一波知识教育和道德教育,承诺他们吃饱喝足,未必就不能改邪归正。

  “这样吧,各位朋友,孤怀里面,还有点东西,话,也就说到这里结束。”

  “你们看看。”

  “能不能,烤个兔子吃。”

  (狡兔三窟,人应该识时务,转山头,没有什么不好的。)

  话音刚落,徐行从怀里面,掏出来两个小金块。

  看过前文的读者都知道,徐行在拿到元戎剑的时候,就已经迫不及待的试过了,确实锋利,一击就把大石墩,劈成了两半,原本在大石墩里面的大金块,也被徐行劈成了两个小金块。

  说是这样说,价值这个东西,不是按照市场定的,而是按照人的需求定的,对于一帮视财如命的土匪而言,金块,那就是他们的命。

  更何况,这种被称之为金枣的小金块,往往杂质更少,能买出更高的价钱。

  “小兔子回窝,大兔子没窝,咋呼?”

  (我们这群马仔,如果归顺了,那前面七个当家的,怎么说,能一起收编了吗?)

  徐行微微一笑,有些事,就和做生意是一样的,你把钱拿出来,等同于是释出善意。

  而一旦释出善意,则是意味着,交易,很快就要完成了。

  至少,对于徐行而言,相对简单,也相对直接。

  “一窝兔子,一窝烤,大火烤来,小火着。”

  (这个山头,我收编了,以后兄弟们都有饭吃。)

  不得不承认,知识,确实是非常重要,若非徐行爱读书,怕是和这些土匪,连话都说不明白。

  只是,徐行怎么都想不明白,这些家伙,偏偏就是人话不说,说鬼话。

  然而,徐行怎么会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若非兵荒马乱,群雄割据,哪里来的那么多山匪水贼,流寇流民,哪里来的那么多,尸横遍野,易子而食。

  有吃树皮,噎死的,也有吃观音土,胀死的,一旦到了乱世,生命,便成了儿戏,是可以随时抛弃,随时戏弄的物品。

  家不家,人非人。

  诚然,铁蹄之下,皆是荒凉,凄凄惨惨戚戚。

  但是,徐行始终坚持一个信念,正是因为有了这个信念,他才可以不迷失,不迷惘。

  “你所承受的痛苦,不能作为你伤害别人的理由。”

  “那,只是借口。”

  并非不体恤弱者,也并非不同情弱者,只是,在这个世代,体恤,同情,二者同男人的眼泪一样,不值钱,一点都不值钱。

  纵然是这个世界上最俊美,最帅气的男人落泪,也无法悲惨的客观事实。

  白骨露野,千里无烟。

  万民遗一,思之断肠。

  那一刻,徐行突然想起了一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男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壮志未酬身先死的男人。

  很多人说,图图是汉室宗亲,是皇家正统。

  因此,蜀汉,便是季汉。

  而北魏,东吴,则是篡位反贼。

  诚然,最终是汉祚魏受,魏祚晋受,难免是三分归晋。

  但是,似乎很多人都忘了,在汉末,群雄尚未形成割据时,一个热血青年,便已经举孝廉为郎。

  在那个世代,官僚之所以被称之为官僚,正是因为,选举的方式,有所不同。

  举孝廉,类似于是推荐信。

  只要请几个当时的社会名流,世家贵族,写一封推荐信,信的内容,也几乎雷同。

  无非就是,这个年轻人很不错,他的祖父是谁谁谁,他的父亲是谁谁谁,他从小就聪明,然后据说他出生的时候,天有异象,然后从面相上来看,此子必然是忠君爱国的栋梁之才。

  然后,一封推荐信写完之后,那个热血青年,就成功进入到了洛阳,在洛阳上班。

  其实,用上班这个词语来表述,可能有些不太合适,因为,他是去做洛阳都尉,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洛阳北部尉。

  这个热血青年,大家都认识。

  有称呼阿瞒的,有称呼曹贼的,也有称呼孟德的,还有称呼魏武帝的。

  但是,我相信,他应该更希望大家称呼他为,汉,征西将军,曹操。

  不过,作者更喜欢称呼他为,斯鸠。

  因为,孟德斯鸠。

  斯鸠其实算是少年得志,因为年方二十,便已经做了都尉,虽然算不上什么大官,但是至少有自己的办公室,而且平日里,工作也比较自主自由,不需要严格按照步骤去完成工作。

  上任之后,斯鸠就令人制作了五色大棒,这些五色大棒,本质上就是一种威慑力大于实际杀伤力的道具。

  大概就是,孔雀开屏,假大空。

  然而,斯鸠也没有想到,真的有人,把形式主义看成了狗屁。

  于是,十常侍之一的蹇硕,他的叔叔蹇图,就变成了枪打出头鸟的鸟。

  可惜,这只鸟,是只打不得的鸟,正因如此,斯鸠和十常侍的关系,出现了裂缝。

  其养祖父,同样也是宦官,这样的做法,无异于是在士人集团不待见自己的情况下,还又得罪了宦官集团。

  腹背受敌的斯鸠,开始了下坡路。

  然而,这并不是他下坡路的终点,更非他人生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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