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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天囚者,不会对你有任何怜悯,感激,喜欢。www.Pinwenba.com借住在他家,不要试图勾引他,更不要挑衅他,他不会惯着你。”白知秋冷冷地笑了起来,“不,应该说,世上只有我一个男人会惯着你。”

        走着走着,忽然听莫宁可说道:“上次不是小姐,我已命丧黄泉,多谢小姐相救。”

        他在向我表示感谢?

        救他之后的下一秒我就被他打晕了,以前觉得他是混蛋,要是他没有正常人的感情就能解释得通了,他是不会对人心存感激的。

        我问:“既然知道我在救你,你为什么打我?”

        他笑笑:“花执小姐生来痴傻,突然会使枪救人,我怎知你是不是日本易容特工,来杀我的。”

        这话有道理。可见不管有没有感情,莫宁可不是个傻子。

        我点点头:“现在不怀疑我了?”

        “不怀疑,小姐放心。同住期间我定不负令兄所托,好好照顾小姐。”

        “令兄,你和我哥?”我一惊,他怎么知道白知秋的存在?

        看着我,眼睛冰块般清透,泛不起任何波动。就像完美的机器人一样,表情勾着永远不变的幅度:“你哥是我的朋友,我理应照顾好朋友的妹妹。”

        嘴角抽搐。

        男人们的世界女人永远也理解不了,白知秋才到民国没多久同莫宁可成了朋友,还轻易同莫宁可交了底。对比之下,我是他的女人,可很多时候在他面前我连发言的权利都没有。

        例如他让我搬到莫宁可家我就得搬到莫宁可家,不得反对。

        切!

        到了婚礼现场,大多数宾客已在板凳上坐定。

        莫宁可和我找了后排空旷的位置坐下,静待婚礼开始。

        一等就等了将近一个小时,花环上娇艳的百合花已经开打蔫,宾客们也渐渐不安。

        隐约听到旁边有人议论:“人还没找到,花五小姐在楼上闹呢。”

        “嫁给姐夫已经够热闹,这下新郎还跑了,呆会准有好戏看。”

        肖起良跑了?

        支起耳朵想听得更清楚,忽然一条黑影从天而降,砰的一声砸在前方。接着热闹起来,像是平静的水里突然被丢进了一块巨石。不少宾客站起身朝后面跑,一张张脸上挂满了惊恐,似乎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

        不知所措站起身,人群将我推得一个踉跄。幸好莫宁可伸手将我揽住。

        “发生了什么事?”站稳了脚跟我忍不住问莫宁可,他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边,不知道看些什么。

        顺着他的目光往上看,不自禁吸了口冷气。

        婚礼台上方的白色大花架已被压得塌了一半,上面倒挂着花君年的尸体。面色发紫,表情狰狞,双眼大睁死不瞑目。脖子上挂着块木牌,木牌上书:民族败类。落款:除奸队。

        这时身旁突然响起道低低的声音:“马上封门,你们走。”

        回头:“哥。”

        他没有看我,声音压得更低,是对莫宁可说的:“两个月内,我帮你夺到你要的,你帮我抓到人。”

        “还有什么嘱咐的。”莫宁可问。

        伸手摩挲着我的头顶,似在亲昵地爱抚,说的话却冷得让人心寒:“不许她出门,一步也不许。她敢耍花样就杀了她。”说完他就离开了,头也不回。

        一身英姿勃勃的西装,脚蹬高筒马靴,虽然用着花素见羸弱的身体,周身却散发着王者沉稳的气势。

        傲视天下,无所畏惧。

        同时将给扔给一个随时随地能毫不犹豫朝我开枪的男人看管。

        狡猾的男人,要是他囚禁我,我跑多少次都没关系。可看守换成了莫宁可,只要跑一次我就有生命危险。零容忍的威胁,才会带来零犯错的效果,还没去莫宁可家,我已经决定没有白知秋的允许绝不出门了。

        莫宁可在上海的府邸位于法租界,一座被两条弄堂包围的三层法式小楼,楼外覆满了绿油油的爬山虎。尽管百米开外就是上海最繁华的地段,但街面上的噪音被弄堂中随处可见的爬山虎吞噬了不少,这让房子变成了闹中取静的宝地。

        一楼是莫宁可保镖的住处,二楼是莫宁可的住处。莫宁可很少回家,就算回家也只是跟我简单打声招呼。一楼的五个保镖是苏北人,说着绕口的淮语,我一个字也听不懂。除了给我送吃的,他们根本不搭理我。所以,这栋小楼实际上是我的牢笼。

        以前也被白知秋囚禁过,但那时有网络有乐器还有乐子,一天随便晃一晃就过去了。如今关在这栋楼里,除了几本杂志什么都没有,连说话的人都没有。每天我唯一的乐趣就是趴在阳台栏杆上往下看。

        正值战乱,不少上海人涌进租界。是以狭窄的弄堂里堆满了行李包,有的屋檐下还搭着卧铺。路上人来人往,像赶集一般。有旗袍裹身,撑着乌骨扇,伴着高跟鞋得得脆音从青石板道上袅袅婷婷走过的摩登女郎;有头戴橘红头巾,腆着肚子,手扶警棍,在弄堂中转来转去的印度巡警;有体态丰腴的俄罗斯大嫂……

        只能看,像偷窥狂一样看。

        妈的,闷得我都快发霉了。

        除了闷,还有一件烦心事,我饿肚子的毛病越来越严重。先是每顿至少吃五碗饭,后来增到六碗,七碗……最后能一口扫光十大海碗米饭。就这么吃还容易饿,每隔几分钟就得嚼点干果什么的,不然就觉得胃里淡寡难受。伴随着食欲增加,人也越来越懒,脑袋整天晕晕沉沉的总是犯困。有时还莫名其妙觉得恶心,想干呕。

        吃得多,睡得多,我觉得自己真像一头猪。可吃下去那么多东西,除了腰上多了点肉,体重一点没变化。

        第一次见到这么能吃的女人,保镖们显然很吃惊。而作为一个有羞耻感的好青年,我觉得自己颜面扫地,可肚子一饿又不得不厚着脸皮向他们讨吃的。

        跟莫宁可讲了几次,他终于松口,让人请了位法国医生来替我看病。

        抽血,验尿,折腾了一下午,晚上医生带回了结果。不是内分泌失调,不是神经紊乱……

        “我怀孕了?”听完医生的诊断,我有些怀疑自己的法语水平。

        “是的,太太。”医生用蹩脚的中文重复道,“喜得贵子,恭喜你。”

        我怀孕了?

        同白知秋在一起时从没做过避孕措施,因为我们都想要个宝宝,尤其是他。可我身体不好,不管是我们一起吃调理食谱,还是我治疗针灸泡温泉,老天都不让他如愿以偿。

        易道和白知秋不一样,他不希望我怀孕。所以和我在一起时非常谨慎,即使在最失魂的时刻也能及时撤出排在外面,没想到我居然怀孕了。

        医生说,体外排精避孕法的中奖率是为30%,显然花执的身体比白霖容易受孕。

        最初的恍惚褪去之后,心脏激烈地收缩。久违的狂喜和沸腾的血液猛地窜到头顶,让我阵阵眩晕,似乎连因呕吐留在嘴里的酸味也泛起了一丝甜味。

        向来倒霉,没想到老天还肯眷顾我,送了我一个世上最美妙的礼物。

        一个天使,一个宝贝,一个救赎,一个希望。

        也是从今以后,我最爱的人。

        “我怀孕了,Dieumerci.”一手抚着小腹,一手拥住医生,我嚎啕大哭,把鼻涕和眼泪留在医生的白大褂上。狠狠哭,狠狠哭,将曾经失去孩子时装傻没流下的泪水一次性补完。直到补偿的机会来临,才不得不承认这几年没有一刻不痛恨!

        痛恨自己的愚蠢!懦弱!无能!

        我的孩子,对不起……

        我决定了,我不回家了,我要留在民国生下这个孩子。

        谁也不准再伤害我的孩子,易道不准,白知秋也不准。

        几天辗转未眠。

        从一出生我就被白知秋收养,名义上是他的妹妹,实际上却是他的宠物,玩物,所有物。许多人对我的跑车豪宅游艇,还有我那堆世界顶级银行卡艳羡不已,却没人知道我拥有的荣华富贵是怎么来的。

        作为白知秋的专属所有物,我身体属于白知秋,心也必须属于白知秋,荣华富贵不过是他饲养我的饵料。这种饲养过程夺走了我作为人最宝贵的东西——尊严。不管现在的我是恨他,还是爱他,我破碎成一片片的尊严都无法复原,不管怎么做都无法复原……

        我绝不会让我的孩子像我一样生活,我要让我的孩子永远生活在阳光下,做一个快乐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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