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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我在大街上捡到一个人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开门红大约已经在钱无病面前很注意和柳云娘之间谈话的措辞了,但是终究还是有百密一疏的时候,钱无病正张着耳朵听着她们两个说话呢。普通百姓吃的东西?钱无病长这么大,倒是想吃吃不是普通百姓吃的东西,他吃得着吗?

        就算最近算是发了迹,手上再也不短银子使唤,可这吃喝的东西,终究还是脱离不了这众生饮食的窠臼,这小萝莉连个刀削面都没吃过,难道她平时净是吃着龙肝凤髓不成。

        瞧着柳云娘,只见她一张小脸尽是满足的表情,钱无病问道:“柳姑娘,咱们是在这里听他们说会儿书呢,还是四处走走,消消食儿?”

        柳云娘摸摸自己的小肚子,从椅子上蹦了下来:“他们说的有什么好听的,尽是些荒诞不羁的东西,又当不得真,你不是闷了几日,想出来走走么,那还坐着这里干什么,走,走!”

        也不待钱无病回答,她已经当先离开朝着门口走去了,开门红急急跟了上去,钱无病苦笑了一下,丢了块碎银子在桌上,有些郁闷,这会钞应该是开门红的事情吧,怎么成自己的了,这大姐一点做丫鬟的觉悟都没有,自己难道很有做小厮跟班的潜力?

        一个小姑娘在前面蹦蹦跳跳的走着,两个大人在她身后亦步亦趋,三人在大同城里,尽往人烟稠密的地方钻,这哪里是钱无病想出来转转,分明是钱无病陪着柳云娘柳大小姐出来溜达。只是钱无病一路走来,却是没有发现,在他们三人身后几十步的地方,总有那么几个无事的闲汉打扮的人在跟着他们,或许是怕前面三人发觉,隔上那么一段时间,这跟在后面的人,就换了几副生面孔,这一路来,竟然换了几十人之人。

        “钱无病,你是京师人,又去过南京,你觉得咱们大同,比起京师和南京来,气象如何?”

        一路走来,柳云娘虽然对那些市井见闻,奇闻轶事不知道多少,但是对于大同的城防,军建之类的,却是说的头头是道,此刻,她正指着远处一处巍峨壮丽的牌楼,骄傲的问道。

        “嗯嗯,繁华中不乏杀气,气度不凡,气度不凡!”钱无病含含糊糊的说道,心下却是不以为然,一个是天下中枢和曾经的天下中枢,一个是拱卫中枢的军镇,这两者之间的气象,有什么可以值得比较的地方?

        “那处牌楼,叫做钟楼,咱们大同四条大街,八条小巷,七十二条绵绵巷,这每条大街上,最中心繁华的地方,准有这么一座牌楼,东有太平楼,南有鼓楼,西有钟楼,北有魁星楼,这可是昔日中山王建大同时候的手笔,时至今日,可没人敢改动!”柳云娘微微扬着下巴,似乎中山王建大同,她也颇为有荣一般。

        “大同是军镇,城防坚固,兵强马壮才是正理,若是要论这城池繁华,江南那一城,都未必逊色于大同,柳姑娘去过江南没有?”

        钱无病笑吟吟的问道,他算是看出来了,这柳云娘只怕就是生在大同,长在大同,才对大同这么有自豪感,其实,以钱无病的眼光看来,这大同,作为军镇,这百姓似乎多了一点,但是,作为民城,这士卒又似乎多了一点,端是有些不论不类的意思了。

        柳云娘小脸一下就垮了下来,狠狠的瞪了钱无病一眼:“不转了,回去!”

        自己没说错什么啊,钱无病莫名其妙,不就问了一句么,至于翻脸翻得这么快么?柳云娘转过身,气咻咻的站在哪里,也不知道开门红做了个什么手势,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一顶青布小轿来,柳云娘一掀开轿帘,走了进去,轿子随之缓缓的朝着来路而去,留下一脸无辜的钱无病和歪着脑袋看着他的开门红。

        “你是跟着我回去呢,还是自己再在外面呆一会儿?”开门红问道,雁家兄弟已经随着她派出的人去附近查访钱无病的“妹子”,钱无病的去留,实际上她并不多担心,甚至她还希望钱无病就此偷偷消失才好呢!反正她是没怎么拿钱无病当人质看。

        “要不,我再转一会吧!”钱无病试探的问道。

        “能找得回来吧!”开门红嘴角微微动了动:“若是你想就此离去,我也不会拦着你的!”

        “你放心,半年的时间没到,就算你赶我走,我也不会走的!”钱无病笑道,仿佛看穿了开门红的用心,“红姐你去伺候柳小姐吧,我晚点再回去!”

        开门红点点头而去,钱无病摸摸自己怀里的腰牌,站在大街上,一时竟然不知道何去何从。

        身边没了闲人,按照他以前的想法,自然是要找大同的锦衣卫衙门,可这几天的打听和今天对那柳姑娘的旁敲侧击中,他很失望的发现,大同镇虽然十多万人,但是,居然连一个锦衣卫的衙门都没有,在大同这样的军镇里,锦衣卫无疑是很不招人待见的身份,锦衣卫虽然也是大明的军兵,可是正儿八经上阵厮杀的士卒们,可没有人将锦衣卫当作自己的同袍。

        这就和正在和日军厮杀的前线,突然来了一票军统的人一样,这前线的国军兄弟会拿这些军统的人当生死兄弟吗?

        这里有没有锦衣卫的人呢?有,绝对有!

        但是,在这样的军镇里,锦衣卫只可能是两种人。

        第一种,是各地卫所派到军镇里军前效力的锦衣卫们,这大都是犯了些小过错,用家法处置又嫌重的那种,远远打发到军中来拼造化,若是赚得军功,走通了门路,能调回去那自然就调回去了,调不回去,要么就被遗忘在了这里,要么就死在这里了。

        第二种,这一种人,才是正儿八经直接有北镇抚司派出来的,他们未必穿着飞鱼服,拿着绣春刀,但是,他们的腰牌,经历,一定都在北镇抚司经历司有着备案,除了他们的上官,没有人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子,有什么任务,甚至,该如何联络。这种人,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密探!

        这是真正的密“探”,而不是像钱无病以前在某大人家中那样的坐“探”!他们刺探的,是草原上蒙古人的情报,他们的民生,经济,军事甚至上层政治斗争的情报,若是说锦衣卫这个机构于国于民真有什么值得拿得出来称道的地方,那么,这些密探的作为,一定是这为数不多值得称道的地方之一。

        可尼玛密探密探,这是密的啊,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机事不密则害成。这拎着脑袋玩的事情,不秘密点不行啊,所以,此刻就算是锦衣卫自己人,不是从北镇抚司出来,拿着密语腰牌,知道联络地点的,压根儿也找不到他们这些人啊!

        这也是钱无病对看门红说的“这半年时间没到,你赶我走我都不会走”的原因了,他倚为助力的助力眼睛一眨就不见了,眼下有这个自觉自愿愿意为自己寻找那“刘良女”的人手,他是傻子才会不加以利用呢?

        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喧哗,钱无病转过头去,只见从旁边一家酒馆,跌跌撞撞跑出一个人来,没跑得几步,就被后面赶来的人一脚踹倒,接着几个人围了上去,噼噼啪啪就是一顿乱打,一边打一便嘴里还在嚷嚷个不停:“死鞑子,吃白食吃到这里来了,瞎了你的狗眼,居然还敢要酒吃!”

        钱无病让过一边,听的几句,也就听的明白了,原来这个被打的是个蒙古人,大同是大明和蒙古的互市之地,偶尔出现几个蒙古人并不奇怪,但是,能来大同互市的蒙古人,多少都是还趁点家底的,像这种吃白食被人家劈头劈脸的狠揍的,倒是不多见。

        钱无病甚至看到,看热闹的人中,还有几个带着皮帽的蒙古人,只是这些蒙古人也一个个撇着嘴无动于衷,显然对于自己的同胞在这里丢人,他们也感觉到脸上无关,毕竟人家骂“鞑子”连带着他们可都是一起骂进去了。

        那被打的蒙古人,似乎被打昏了头,抱着脑袋就朝着钱无病这边滚了过来,眼看着这追赶狂揍着他的人群,把钱无病也要笼罩进去,钱无病背靠墙角避无可避,无可奈何的大声喊道:“好了好了,再打人就要打死了!”

        “打死也活该,这货就是在他们部落敢这样,也是一个打死的命,难到到了咱们大明的地方,他的命就更值钱了!”有人恶狠狠的嚷着。

        “够了!”钱无病大喊一声,那蒙古人都快钻到他的胯下了,再不喊停,这拳头落在他身上都有可能:“他吃了多少银子,算我的,这大小也算是一条性命,看得怪不落忍的!”

        “算你的,这家伙吃了一两多银子呢?”周围的人停下手来。那满地打滚的蒙古人,一发现自己身上的拳脚有了空档,从他护住的怀里抄出一个酒壶,咕嘟咕嘟就喝了起来。

        “你还喝,喝死了去投胎啊!”有人去抢他的酒壶。

        钱无病摇摇头,一脸的苦笑:“算了,由他去吧,这酒也算我的好了,他都那样了,拿回来还能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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