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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场不期而至的相遇


陈锋循声望去,那是个小女孩。

        她穿着深黑色的连衣裙,眼神冰凉的盯着自己,一张粉雕玉琢的小脸上满是敌意。

        女孩走到那个男人身旁,和他并肩而立,冷冷的道:“哥哥,我知道你善良,可对这种没礼貌的家伙,直接喊人丢出去就好了,对吧。”

        望着女孩的表现,陈锋不由的想起了前世玩过的一款游戏,爱丽丝梦游仙境。

        切,又一个歌特风格小萝莉。

        女孩抬起手,扯了扯男人的衣角,见男人不为所动,皱了皱鼻子,对着陈锋道:“喂,讨厌的家伙,你到底对我哥哥做了什么?”

        “讨厌么,你哥哥可未必会这么想,没准,他还会对我说句谢谢呢。”陈锋望着低头不语的男人,笑道,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

        之前他只是出于一种略有些阴暗的心理,刻意的将男人的那层伪装击破而已,这当然是个挺小家子气的举动,不过,谁叫你丫的在我这么落魄的时候带着圣光出现呢。

        现在看来,自己这番行为倒是让这家伙学到了一些东西?

        “你,你,”小萝莉被陈锋气得说不出话来,抬起脚踢向了他。

        “洛洛,别这样。”男人阻止道,他弯下腰,将那方浸满梵尼思的手帕湿了起来,他用力握紧了手帕,红色的液体从他的手心滴落。

        男人的手上一片鲜红,他将手帕放进怀里,那套昂贵的西服上沾染上了不少红色的酒渍。

        “谢谢。”男人弯腰,对着陈锋行礼道,他的态度很诚恳。

        这般举动,让一旁的洛洛惊住了,她抿着嘴,神情委屈的看着自己的哥哥,随后,她恶狠狠的看着陈锋,一双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

        陈锋也有些愕然,这家伙,该不会因为这件事,就顿悟了吧,看他的样子,难道是要将这方手帕带在身旁时刻提醒自己?

        呼,总觉得自己事做了件很亏的事啊,就像是那些成功人物故事里的垫脚石一样。

        他看着男人,后者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这更证实了自己的猜想。

        这让陈锋十分郁闷,他轻轻的伸出手在歌特小萝莉的头上拍了一下,道:“好了,别一副我是坏人的样子,没看你哥哥一脸傻笑么。”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闪人了。

        “哥哥,你没事吧。”洛洛回头望着自己的哥哥,担忧的问道。

        “没事,”男人摇了摇头,他用手捏了捏洛洛的脸,笑道:“以后别这么凶,长大了嫁不出去可怎么办?”

        “哪有啊,而且人家,人家又不想嫁人。”洛洛低头,羞道。

        “你这丫头,算了,不说这个了,回去吧。”。男人一脸苦笑的说道。

        “回去?”洛洛惊道:“家里人不是让你来找周爷爷的么,现在就走的话……”

        “现在的我,就算见到了周老,也是没资格谈那件事的。”男人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道:“那些人送我过来,本就是为了看笑话的,论资历,这种事怎么也轮不到我去做,呵,不过我倒是谢谢他们,让我有如此有趣的经历。”

        男人笑了笑,宠溺的揉了揉洛洛的头发,牵着她的手,离开了江园。

        ……

        陈锋百无聊赖的走在江园里,这真是一座大的可怕的庄园,大到他沿着一条鹅卵石路走,走了将近一个小时也没能走到尽头。

        等他觉得自己的行为实在很无聊,准备回去的时候,却发现了一只小鸭子,撇着脚,歪歪扭扭的走在鹅卵石路旁的沙地上。

        “这鸭子,丑爆了啊,难不成是天鹅。”陈锋忍不住吐槽道,不过这倒是让他对前方产生了兴趣,继续沿着鹅卵石路走了起来。

        很快,一片湖出现了。

        “……还真是天鹅啊。”陈锋扶着额头,无语道。

        湖水澄澈,一群天鹅在嬉戏,在水上昂着头划来划去,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陈锋很光棍的躺在湖边欣赏着,柔软的小草都被他压弯了腰。

        微风吹过,湖面涟漪不断,阳光正好。

        这让他不由的想起了自己在“少年游”里写过的一幅场景。

        “……边武躺在芦苇丛里,嘴里叼着长长的一根芦苇杆,涩涩的;微风轻拂,芦苇形成浪潮,他眯着眼,酣睡了起来……”

        一阵困乏之感袭来,陈锋也不愿去抵挡,慵懒的翻了个身子,趴在草地上睡去了。

        他睡得很沉,在梦里,也还在想着少年游里的故事。

        ……

        江园。

        大约在很多年前,这里是整个江城最为辉煌的存在,也是江城那一片繁华的根基所在。

        自从那件事发生之后,这座庄园便迅速沉寂,成为了繁华里的荒芜之地。

        可人生的大起大落,浮浮沉沉,又有谁能说得清呢?

        时隔多年,当周长明辗转来到江城,将这座庄园定为宴会的地点后,这座庄园,似乎是终于要重新辉煌了起来。

        老一辈的人,也开始回忆起一些往事。

        “那座庄园,是姓宋吧。”

        “是啊。”

        “那,周老先生这样做是……”

        “那一家里,还有一个姓顾的女孩。”

        “哦。”

        顾漫已经很久没有回过江园了,哪怕,这里一直都是她母亲名下的财产。

        她曾在这里度过了无忧无虑的童年,却又在还未长大前匆匆的离开

        这里还是老样子。

        那条长长的鹅卵石路依然没有变,儿时的她最喜欢赤着脚走在上面,走到湖边,看那群野鸭子游来游去。

        现在,野鸭子不见了,陌生的佣人们买来了更为适合的白天鹅。

        终归是有些不同的。

        这些年,她慢慢长大,时间让她明白了很多道理,她知道很多事其实都是注定的。

        只是很多时候,她宁愿沉浸在醒不来的美梦里,哪怕一秒钟,也足够。

        “还真是舍不得啊。”顾漫坐在竹藤椅子上叹息道,她本以为自己会像从前一样,欣然的接受这一切。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顾漫想,她想起了那天晚上,她去找陈锋,那个表现的像个怯弱的衰小孩,实际上却总能轻而易举的咄咄逼人的家伙。

        自己提出了无偿帮他提供稿件的交易。

        那时的顾漫只是想让自己变得更为优秀一些,在一切来临之前为母亲多争取一些东西。

        之所以那样做,是因为她不想让自己的文章掺杂太多的东西,譬如母亲的人际关系,自己曾经的荣誉……

        她想借用一个默默无闻的名头,来检验自己是否足够优秀。

        可事情的发展,完全偏离了正常的轨迹。

        “那是个,很奇怪的人呢。”顾漫回想起自己和陈锋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甜甜的笑了出来。

        那本来是让她很生气的一件事,现在,却成了她美好回忆的起点,她开始回忆起那些点点滴滴的琐事,小心翼翼的将它们存放在心底。

        因为,终点就快到了。

        她失魂落魄的走在鹅卵石路上,脑海里满是陈锋的身影,她最初觉得自己只是把他当成是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后来在无数个不经意间,她承认自己是有点喜欢这个很不一样的男孩。

        现在,当她即将失去这一切,心脏处传来撕裂的疼痛时,顾漫不得不明白过来,自己,大概是爱上了这个男孩。

        她不知道这份爱从何处开始,却只觉得那疼永无止境。

        她走到湖边,望着里面的一对白天鹅体贴的相互梳理着羽毛,她还望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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