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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白云孤城、连城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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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有一米多长的长刀,以极快的速度劈砍,招式已经简化到了一种无以复加的地步。[更多好看的小说就上比^^奇^^中^^文^^网]马和的速度奇快,真元在身体的周围不断的运行,使得空气被排开,暂时性的变成了真空。所以他的速度虽然很快,但却无声无息。

        马和的速度赫然不比温小天来的差,只是极限的速度之下,任何复杂的招式也都失去了意义。刀身上,血红色的真元绽放,犀利的朝着四面切割。

        劈砍扫削撩等各种的招式,只是在瞬间就已经完成。

        和马和对战的温小天手中什么都没有,他的身上绽开了裂口,皮肤因为无法应付过高的速度,从而裂开。虽然他也可以如同马和一样,做到用真元排开空气,但是温小天却从头到尾都没有这样做过那根本就是一种错误的习惯。

        如果说温小天的目标仅仅是在大气层内,纵横无敌的话,这无疑是一个好手段。但是温小天的目标却是太空。

        以人类之身,踏足太空,到时候真元排开空气这种技巧,根本就什么都不是。就算是巫族的那种利用声音施展的法术,也都会成为一种鸡肋。所以温小天对自己的战斗要求,往往就是利用直接的,身体的力量和速度本身。

        如果他的身体就连这样的速度都无法承受,那进入了太空之后,光是迎面而来的陨石,就能够要了他的小命。

        “马公公的武功,果然已经达到了极高的境界!”

        根据和马和的对战,温小天不难看出马和的水平来。这样程度的力量,难怪徐福这样的武林高手也都不敢对皇帝做什么,只能够在武林中称雄了。因为马和的力量,并不比徐福差。甚至是因为温小天搜集武功秘籍的好处,使得马和的知识积累大大增加,将徐福都远远的抛开了。

        马和道:“先生客气了,若是先生使用出其他的手段,杂家也不是对手。”马和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他知道如果不是切磋,而是拼命的话,自己一上来就会被温小天直接弄死。这个和武功无关,这是一种综合实力。

        二人从开始切磋到停止,只是用了极短的时间。马和接着就说到了正事,“温先生,杂家估计过些日子,就要走了。锦衣卫的青龙前些日子查出来一些东西,似乎有人想要谋害当今皇上。杂家不能离开皇宫太久,否则容易生变。”

        温小天摇摇头,说道:“你又是何苦?当年朱元璋抓住了你们全家,你被朱元璋阉割,后来又做了朱棣的臣子,子子孙孙到了现在,就算是你要还什么恩情,实际上也还完了,可你何必还要死守着不放呢?若是你死了,大明朝又当如何?”

        “马某活着,便要守护大明朝的平安,至于马某死了,那却是死后的事情!”马和有些执拗的说了一句,然后就抱拳离开。

        温小天没有送马和出去。

        案情已经告于段落,陆小凤也要继续过自己的小日子了,西门吹雪则是想要和一个人一较高下。这个人就是“黄河远在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的白云城主叶孤城。对于一个剑客来说,寻找另外一个剑客比剑,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

        西门吹雪写下了一个帖子,温小天有心想要看看一剑西来,天外飞仙的风采。就说道:“你的战书,不如就由我来送过去吧。而且,如果可能的话,你们可以在紫禁城的最高处,进行比剑。这应该是一种难得的荣耀。”

        紫禁之巅。

        这不是随随便便的一个人可以待得地方,而能够让这个地方变成两名绝世的剑客比剑的场所的人,也只能够是温小天了。

        温小天拿着信,就要出发,风四娘则是死乞白赖的跟了上去。说道:“给人送信这么有趣的事情,怎么能少的了我风四娘呢?”一起走就一起走吧,温小天也是无所谓的。比剑的时间要等到八月十五,现在并不是很着急,所以二人走得也不着急。

        白云城在什么地方?白云城是一片孤城,处于万仞群山之中。那是一个远离了人烟的小城,需要人沿着上坝的路去张家口,然后转道西行,再西行。等你看到了大漠孤烟的时候,距离白云城就已经近了很多,等你再看到山峦的时候,就到了白云城。

        白云城地处荒漠之中。

        温小天是一个很善于享受的人,他在沙漠边缘买了两头骆驼,然后找人做了一个框架,然后用丝绸蒙皮,就形成了一个简易的,可以让人躺下的小房子。小房子比日本的那种轿子大一些,可以伸开腿,可以挡住阳光,很享受。

        有法术在身的温小天一点儿也不担心在沙漠中,缺少水的问题。没有水的时候,施展一个水咒就好了。风四娘对温小天的这种手段好奇的不得了。

        这天傍晚,温小天又弄出了大量的水,风四娘看的两眼有些发直。

        “想学么?想学我教你啊?”

        温小天浑不在意的笑了一下,以法术水、土、火三种变化,轮番交替,制造出来的临时的水缸里,装满了水,温小天将一些基础的道理说给风四娘听。风四娘修习的是朱雀真解,想要弄出来水,是比较难的,但在沙漠里,要控制火,却很容易。

        风四娘第一次释放出一条火舌,兴奋了一下,而后便自己不断的试验,不断的尝试。有了这样成功的经验,风四娘对朱雀真解的兴趣更足了。

        沈璧君跟着中年人一路同行,十来个黑衣人挡住了去路。车厢里,中年人咳嗽着掀开了帘子,病怏怏的问:“你们是什么人?为何要挡住我们的去路?”一个黑衣人开口说道:“李寻欢,你既然已经走了,又何必回来?”

        李寻欢……小李飞刀的主人。

        他早年就离开了中原,这么多年了,又为何不能回来?人都说落叶归根,是游子终归是要回到自己的家的,李寻欢为什么不能回家?

        沈璧君没有出来,她坐在车厢里,却有些惊讶。那个看着病怏怏的,经常咳嗽的中年人,竟然是小李探花李寻欢。作为一个和江湖有着密切关系的商贾世家,沈家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李寻欢?李寻欢和他的飞刀,是武林的传说。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只要是李寻欢射出手里的飞刀,那一定就会有人死在他的飞刀之下。这是一个将暗器用出了堂皇的风格的大家,传奇。

        “你不该回来。”

        黑衣人说完就动手,刀剑棍棒一起朝着李寻欢杀了过去。李寻欢虽然咳嗽,但是他的动作却极为敏捷而且潇洒,卓绝的轻功让他很轻易的就避开了十多名黑衣人的攻击,而那个车把式这个时候也动了起来,简简单单的靠上去,然后挥动自己的拳头。

        一身不俗的横练功夫,刀枪不入,车把式一个人就挡住了他们的进攻。有人将目标放在了沈璧君的车上,但是刚刚窜到了半路的时候……

        那人的咽喉多出了一并飞刀,然后颓然死去。

        没有人见到飞刀是如何出现的,但是那个人却已经死了。这些黑衣人对付李寻欢自己的时候,李寻欢没有动用自己的飞刀,但当他们将目标放在了沈璧君身上的时候,他们的结果却只有一个……死!

        李寻欢知道他们为何不希望自己回来,怀着心中的一些愧疚,他可以手下留情。

        但这不是这些人可以伤害沈璧君的理由。

        李寻欢的飞刀是刀刀夺命的暗器,但是李寻欢的飞刀中却有情也有爱。

        那么现在的连城璧又在什么地方呢?

        东厂在四处通缉连城璧,但是连城璧却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完壁山庄已经被抄没,里面多年积累起来的金银财物,被人瓜分一空,原本的完壁山庄也变成了秉笔太监的宅子。这些太监一个个武功高强,只要是占了,就绝对没有换回去的可能。

        连城璧去了哪里?

        连城璧现在显得有些落魄,他的一只手中拿着一根棍子,另一只手里拿着半只破碗,身上褴褛,披头散发,正在沿街乞讨。谁也不能够想象,一个乞丐模样的连城璧!他一路走,一路遭人白眼,却成功的躲过了东厂和锦衣卫的力量。

        锦衣卫诰狱的密室当中,一个人正盘膝而坐,他的浑身上下,如同有火在烧,皮肤变得通红发亮。一道道的热浪从这个人的身上释放扩散,使得密室之中的温度,恍若盛夏一般。半晌后,此人脸上青气一闪,一口淤血喷了出来。

        “葵花宝典,好霸道的葵花宝典……想不到,我练功不成,反倒因为那霸道的炎阳之力,而导致内伤。这样的秘籍,这样的秘籍,可是给人练得?”

        说完,此人又是一口血喷出。

        那一口血落在地上,竟然被地面的低温刺激的冒泡,像是烧开了一样。

        “我……”

        他有些后悔,早知道葵花宝典这么坑爹,他就不偷了。天知道那个死太监是怎么修炼的,竟然可以讲这种武功都修炼出来。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马和修炼葵花宝典的背景葵花宝典修炼之前,首先军中的内功要修炼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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