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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绣花针、刀、人


风萧萧,红衣怒卷,连城璧的嘴唇上涂抹了一层艳红的胭脂,眼神中透着冰冷,一头的长发随意的披散飞扬。他的目光落在客栈的门前,里面的电小二和掌柜的已,不得法,必定变态。就如同东方不败变成了女人的心态一样,连城璧也产生了同样的变化。

        如果非要给这种现象取一个名词,那么应该就是阳亢。

        阳刚到了极致之后就会变成阴柔。

        连城璧很美,在男人中是一等一的美男子,所以当他变成了这样的状态之后,也依旧是最美的。已原本应该对应的兵器是刀。

        但连城璧将葵花宝典练成了现在这种样子,他使用的武器也只能改变成了绣花针。幸好的是沈家的神针绝技对他来说并不陌生,现如今在自己的手中使用出来,竟然是有一种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感觉。绣花针带着不可匹敌的力量刺出。

        “嗖!”

        一百零八根绣花针撞击在窗户上,却不如人想象之中的情况,直接穿入其中。而是如同一柄巨大的攻城锤抡过去一样,整个窗户直接被一股大力撞击的粉碎,大片大片的碎片朝着里面****。哗啦啦一阵声响,李寻欢一把扯下了床铺的幔,快速挥。

        破碎的窗户碎片被幔包裹住,连城璧的绣花针也重新回到了袖子里。连城璧的声音是如此的阴柔,“小李探花李寻欢?今日只要你将那个弄瞎我手下眼睛的小子交出来,我们就井水不犯河水……”

        “你,是连城璧?”

        看到了说话的人之后,李寻欢的心不争气的跳了几下。眼前的这个人竟然是连城璧,而前些日子见到这个人的时候,这个人还不是现在的样子。连城璧哈哈大笑,说道:“李探花果然是好眼力,好记性,只是在下的提议……”

        李寻欢跳出窗外,落在了连城璧的对面,说道:“你想要龙小云,却是不行。”

        李寻欢有自己的坚持,龙小云是绝对不能交出去的。

        连城璧道:“这么说,是要动手了?”

        连城璧的眼中寒光四射,身上的煞气腾腾,一只绣花针嗖的一下,朝着小李探花就飞了过去。李寻欢手里多出来一柄飞刀,飞刀挡了绣花针一下,但李寻欢却不得不后退……小李探花的飞刀,例无虚发,但是小李探花的拳脚功夫,以及内功,却并不强大。

        连城璧的这一针,撞击的李寻欢一连后退了三步。

        李寻欢咳嗽了一声,眼睛却死死的盯着连城璧。

        可以将一根绣花针发挥出如此巨大的威力,举轻重,实在是骇人听闻。李寻欢感觉自己即便是释放出自己的飞刀,也不一定会是连城璧的对手。只是李寻欢思考的时间不多,连城璧的第二波攻击就已的剑。那种快捷无,犹如鬼魅一般的攻击,打的李寻欢左右支架,一柄飞刀也被连城璧用一条胳膊挡住了。

        连城璧几乎是在压着李寻欢打,对李寻欢这样的人,连城璧没有下杀手,他的目标始终都是明确的!

        龙小云。

        他只要杀死龙小云,给自己的手下一个交代而已。

        小李探花名满天下,而且小李探花的名也都是好名,小李探花的刀也是仁义的刀。他不会轻易的将这种人放在自己的对立面和这样的人为敌,就等于是和全天下的武林人为敌!小李探花不是萧十一郎,探花和大盗之间的差距,就像是天上的云和地上的泥。

        红袍翻滚,风扬起了连城璧的衣袖,连城璧整个人就如同一团血红色的云一样,顾盼之间,就以鬼魅的轻功靠近了龙小云住的房间。

        龙小云还躺在床上,一个瞎子,在这个时候唯一的选择也就是老老实实的躺着,等待命运对自己的审判。

        衣袖一挥,一百零八根绣花针同时出手,目标笼罩了龙小云的所有要害。只要有一根针可以达到目的,那么龙小云就会死。而这个时候李寻欢已经没有了选择,想要龙小云活命,他就只能够再次飞出一刀,围魏救赵。

        飞刀出现在了手里,李寻欢叹了口气,射出。

        飞刀如电。

        没有人可以躲过李寻欢的飞刀,因为你根本看不到他的刀,又如何能够躲?连城璧同样无法躲过李寻欢的飞刀,所以无论是前一次还是这一次。前一次连城璧用自己的胳膊挡住了要害,这一次连城璧用了同样的方式。

        飞刀这样一种暗器,如果不能够刺在关键的位置上,就不会起到一击必杀的效果。

        所以李寻欢虽然厉害,但如果他面对的对手舍得付出的话,那李寻欢的飞刀就不能要了你的命。你也许看不到他是如何出手的,但你却可以护住要害。就如说原著之中李寻欢用飞刀扎肉菩萨,人家肥肉多,所以就扎不死。

        连城璧的这个方法无疑是有效的,他也许不是李寻欢的对手,但是要抓紧一点儿时间将龙小云杀死却是轻而易举的。

        绣花针带着线给龙小云来了一个穿刺,随着绣花针的突出,一蓬血雾就飞了出去。

        就像是有一个带着血的影子离开了龙小云的身体。

        这样的攻击下,龙小云绝对难以活命。李寻欢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幕,心里头在痛苦之后,更多的却是松了一口气的解脱。自己不是没有尽力,而我是尽力了也没有做到,他全了自己的情义,而那个小混蛋也死了,还有这个结果更好的么?

        连城璧的胳膊上有两把飞刀,伤口在流血,血是红的,衣服也是红的。他就像是一团红云一样,快速的来也快速的去,一转眼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车夫从客栈里出来,低声唤道:“少爷?”

        “走吧,我们离开中原!”

        中原是一个伤心地,他真的要离开了,以后再也不会来。

        一个人,一把剑,只身闯天涯,这是很潇洒的事情。一个年轻人的肩膀上扛着两片竹子,在竹子的中间则是夹着一把剑。不,或者说那就是一块有些厚的铁皮而已。这个年轻人的名字叫做阿飞,不知道从何而来,也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

        阿飞来到了京城,因为京城里即将迎来一场难得的热闹。年轻人都爱热闹,也许不单单是年轻人,就算是老年人也喜欢热闹。

        各门各派都有人来。

        京城鱼龙混杂,一些潜在的危险,还没有发生,就已经被锦衣卫雷厉风行的解决了。自从温小天接手了锦衣卫,开展了武之前的安保工作之后,原来的那些阴影下的勾当,就开始倒霉了。一些王爷,一些大臣,直接被打入了诰狱。

        什么名声,什么干冒天下之大不韪,温小天都是不在意的。这个世界里他就是一个匆匆的过客,这个世界里他在乎的人是谁?

        是赵月儿和厉风的骨血,是逍遥侯,其他的还有谁?皇帝?

        也许马和他会在乎一下,但是皇帝又算是什么东西?

        应该如何评价温小天这个人呢?你说他天性凉薄,没错,这句话一点儿错也没有。无论是仙剑还是射雕,他在里面至少经历了有一年多的时间,但是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却并不曾让他留恋动情的。这样的人如果不是天性凉薄还能是什么?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一旦有人真的被温小天在意,那就永远的在意。风四娘啃着冰糖葫芦,然后自然就注意到了阿飞。这个年轻人实在是太有趣了,风四娘走过去,在阿飞的对面坐下来,说道:“这位小兄弟也是来看热闹的么?”

        “当然不是。”

        阿飞对风四娘的说法嗤之以鼻。

        风四娘问:“那你的目标是什么?”

        “当然是要成为用剑的天下第一。无论是叶孤城还是西门吹雪,等他们决战之后,就是我挑战之时,到时候大家一定会看到谁才是真正的用剑天下第一。”阿飞叫嚣着,模样有些白痴。风四娘愣愣神儿,过了一会儿才是反应过来。

        哎。

        这个小子怎么感觉和当年的萧十一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呢?

        一样的狂妄而且白痴。

        风四娘努力的扯了一下嘴角,说道:“原来如此,这样的话,我给你介绍一个朋友,你一定会非常喜欢的。”

        “谁?”

        “萧十一郎。”

        远处的茶舍这种,温小天喝着茶水,看着那里发生的一幕,嘴角多出了一丝淡淡的笑容。虽然剧情神马的已经完全乱套了,但是看到阿飞来到了这里,却真心有一种期待呢。这个阿飞不是应该跟着李寻欢到处跑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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