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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被缠上了


齐铃心中的小九九瑞清管不着,倒是现成的眼睛他不介意拿来用用,指着云夏手腕处的淤青,对齐铃说:“你号称是齐家的长老级人物,这点东西应该清楚吧?帮我来看看她身上到底怎么了。”

        瑞清老古板连云夏的手臂都不敢多看,就把衣袖推上去了一点,这一点可没法判断云夏身上的术法有多重。

        在遇到齐铃后没多久,齐铃的仆人赶了过来,那是个老得掉牙的老人,当时瑞清还以为他是齐铃的长辈,客客气气地上去一问候,就得知了齐铃在齐家的地位。

        不过这名头可没吓到瑞清,他也是个妖孽人物,这次下山历练一番,回到山门,他将接任掌门一职,长老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为此瑞清对齐铃可没必要客气。

        齐铃有意要接近云夏,这种机会当然不会错过。将瑞清赶出了房间,齐铃就叫云夏把衣服脱光了。

        云夏身上的淤青普通人看不到,云夏不傻,她当然就知道这些淤青不一般,再者这些淤青还会蔓延,她的心里一天都没有踏实过。

        在上舀街被人监视着,悬在头顶的日期心里七上八下的,真到了赴汤蹈火时,她又被抓了成了货,那些小鬼还来烦她,没一天的安稳日。希望师父不要令她失望啊,她等着他救她出水深火热。

        至于这位齐家巫女,因为有颜娘的事在前,云夏对齐家的印象不大好,连带着对这位小姑娘也不怎么待见。尤其是看出齐铃对自己有些想法,见到她看自己的眼神,云夏觉得不舒服,更是打算敬而远之了。

        不过对于齐铃的帮助,云夏并不排斥,人家一片好意,她怎好推辞是吧?这事还是事关性命,等这事过了,她再来退避舍不迟。

        当齐铃看完云夏身上的淤青,她的脸色变得不大好,待云夏穿戴整齐,便直接叫了瑞清回来。

        人同桌坐,齐铃直言道:“这是血咒!”

        云夏感觉肚饿了,想着大师间的对话,她应该插不上嘴,所以她拿出了回来时在边买的烧饼吃了起来。

        瑞清刚坐下,见云夏开吃,顺手要给她倒杯水,听闻齐铃的话,瑞清差点把杯打翻。

        云夏不懂何为血咒,就是懂了她也没办法,所以留给别人烦恼,她伸手接过水杯,抿了一口,继续听他们说话。

        “你确定?”听了云夏的描述,瑞清本以为最多是那鬼在云夏身上施了点小法,吓唬一下云夏,让云夏时刻记住她所拜托的事。

        齐铃一翻白眼,“有本事自己看!”

        竟然瞧不起她,不信任她的判断,还让她看什么?侮辱人是吧!

        瑞清瞥向了云夏,那眼神让云夏眼皮跳了跳,有股不祥的预感。

        如果是血咒,事情就麻烦了,其他小咒还好说,瑞清当场就能帮云夏给解了,就是费神了点,麻烦了点,虽然他不怎么想动手,为了徒儿,他也会忍着第二天的不适帮她解了。再不济还可以回山门请他师父出手,不一定要掺和进麻烦事中。可换做血咒情况就不一样了。

        能施下血咒说明那鬼生前就很强大,能困住并且折磨致死,害死那鬼的人就不会弱,云夏所描述的场景又充分说明这事不简单。瑞清还真不愿搀和进去,能力所限是关键呀。

        所谓血咒,说的简单点就是施咒人以魂飞魄散为代价,和被施咒人定下不平等的条约。被施咒人完成了任务再好不过,一旦没完成,那就只能去陪葬了,而且还是以同样的魂飞魄散为死法。

        以瑞清的见闻,目前为止还没人能解血咒,所以只能去完成任务,这是麻烦的关键所在。

        “夏夏,你说这鬼是招魂引来的?”齐铃问道。

        夏夏?云夏打了个寒战,这位小妹,咱两的关系还没亲密到叫昵称的程吧?套近乎的意图别明显呀!

        事情终究是自己的,云夏见两人如此的面露愁容,还是问了何为血咒,得到瑞清的解释,云夏手上的烧饼掉了。

        “不是吧?有没有搞错!至于那么狠吗?那什么狗屁地方在哪都不知道,让我怎么去救她的族人啊?连她和族人都被关了,我有什么能力去救人啊?我手无缚鸡之力,我堂堂弱女,看得起我了吧?”

        云夏疯掉了,那么困难的事,不如直接给她一刀干脆,置于到死都要拉个垫背?奶奶滴还是要一起魂飞魄散有没有搞错!连下辈都不要了,实在狠了,有病吧!

        云夏把招魂掏出来扔到了桌上,痛哭流涕道:“都是这个害的!拉点小鬼来恶心我也就罢了,还给我搞那么厉害的来算个什么事,也该体谅我完全是个新人,是个蝼蚁般的小女啊。”

        就这么玩完了,云夏真不甘心,亏得瑞清千里迢迢寻来献出大腿给她抱,难得抱上大腿,可以有个依靠,没想到幸福来得快去的也快,云夏不甘心啊。

        云夏锤着桌,看样真要疯了,齐铃过来安慰她,说她也会帮她,让她别绝望,船到桥头自然直,别悲观云云。

        云夏听着,眼泪还是默默流着,不是她悲观,而是这两人给她的感觉就是这事很悬!

        齐铃面上开导云夏,心底里却泛起了嘀咕。她听说招魂的能力受使用者的影响,以她对云夏的观察,云夏的能力也就让招魂招些连现身都无法做到的小鬼,据云夏所言情况也就是如此。

        本应该无法接收到被禁锢着的鬼魂的意念,更不能在睡梦中被鬼魂带到其他地方才是,怎么就招惹上能下血咒的鬼呢?另外那鬼也不看下人有没有能力,直接下了血咒合适吗?

        血咒本来是威胁的手段,让人不得不去帮助,一旦选错了人,两者都将万劫不复,人选该是精挑细选,能当得起委托才是。还是说,那鬼已经没了选择,狗急跳墙直接选了唯一能找到的云夏?

        又或者说……

        又或者说,云夏或许真有这能力,那鬼看到了她所没注意到事情,认为云夏能达成任务。

        这刻,齐铃投向云夏的目光稍稍有些异样。

        结合云夏的只言片语和她的情况,齐铃考虑了很多的可能,瑞清同样也是如此。

        最终瑞清过来拍拍云夏的头,下了结论,“为师同你共进退!”

        “师父!”

        齐铃的安慰和承诺成了浮云,云夏根本没放在心上。瑞清的承诺却引来她的热泪盈眶,感动非凡。

        在她眼里齐铃就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瑞清就不一样了,他是师父!是个能为徒儿上刀山下油锅义不容辞的高大上师父,没有私心,没有他意,只因为他们是师徒关系。从他不辞辛苦寻来这里,就能看出他的真意。

        云夏扑到瑞清怀里大哭特哭,势要把委屈哭尽。

        师徒两秀恩爱中,齐铃成了背景,分外的尴尬呀。

        云夏哭得累了,什么时候睡着了都不知道,第二天起来两眼肿的跟核桃似得。不过难得小鬼们没来骚扰,云夏难得睡上了好觉。

        醒来后才知道是瑞清帮她布置了结界,小鬼们没办法进来这房间。

        瑞清没让云夏闲着,在她吃了饭后,就将刚买的笔墨纸给云夏拿了过来,让她写下小鬼们要求的事。

        这事云夏是熟门熟了,在梦中就干过这种事,知道工作量很大,所以撩起袖准备大干一场。睡意了一觉,何况还有师父给她当靠山,云夏看开了,事能少一事就少一事,不到最后关头,谁知道结局呢,反正还有时间。

        当瑞清看到云夏所写的字,皱着眉头摇头很是痛心啊。

        识字写字本为一体,可云夏呢,识字不假,可这字写的真不咋地,在瑞清看来,她这是枉费了多年的寒窗苦读,实属不该。

        云夏扁扁嘴,很是委屈,这能怪她吗?世界不同,她的一手好字在毛笔上体现不出来呀,世界不同,明不同,简体字倒是一样,能识得这世界的字,不至于变成盲,云夏已经够感激的了。

        结果,瑞清有意让云夏好好练字,没让她偷懒,情况就变成了云夏写一遍,瑞清再抄一遍。

        忙了一下午,眼看天快黑了,瑞清拿着抄写的纸张匆匆出了门。

        齐铃见瑞清走了,磨磨蹭蹭来到云夏的房间。齐铃是看出来了,有瑞清在,云夏就没打算拿正眼看她,唉唉唉,现在的年轻人呀,见色忘义,眼中有美男,就不把美女放在眼里了。

        没打算退出的齐铃趁着瑞清不在,来找云夏慢慢培养感情来了。

        “你师父出去了?”齐铃明知故问道。

        “你找师父?他不在。”云夏正在洗手,写了一下午的毛笔字,手痛不说,手上沾的墨汁都把手给染黑了。

        “去哪了?”齐铃为了掩饰目的,都在瑞清身上找话题,为的就是表示她来找的是瑞清,这样云夏不至于不和她说话,急着想赶人了,她可是来找瑞清有事呢。

        甩着水滴,云夏走了过来,拿起桌上早就冷掉的水咕噜噜灌下,说道:“师父去衙门,办完事就回来,找我师父有什么事吗?”

        鬼们不愿暴尸荒野,让亲人看到尸也更容易让亲人不再抱有希望,时间能淡化感伤,鬼们都希望活着的人能接受事实,尽快走出悲伤。

        寻找尸和告知家属这种事,交给衙门的人能最快的解决事情。以瑞清青莲台道士的身份,只要他说,鬼们来找过他,大部分人都会信,至于像云夏这种无名无姓的人,大概会被关起来再慢慢调查吧。

        这就是现实,所谓的名气,所谓的声名远播,所谓的身份,就是这么的好用。

        “是有些事,我在这里等他吧。对了,你的伤好些了吗?能下地走?”

        云夏昨晚上的那双脚,齐铃看得清楚,大小被石啊什么的划破和磕破的伤口很多,昨天夜里那脚包的跟两馒头似的,现在就能穿上鞋下地走好得真快。

        说起这个,云夏就很得意了,有个土豪师父,随便丢来的高级伤药效果顶呱呱,涂上药膏的那刻伤口就不疼了,有些小伤涂上药膏直接就好了,分分秒秒的事呀。那神奇的效果让云夏是叹为观止。

        至于为何要包的跟馒头似的,那纯属是鞋丢了,一时没买到鞋,于是拿“馒头”当鞋用了,下地走动昨晚就能了。而今天嘛,拆开包扎云夏的一双脚完好如初,连个疤痕都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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