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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桃林


张信靠在树上,借着桃叶撑起的树荫遮挡着太阳,嘴里啃着一只大桃子,“吶......多吉......”

        那吐蕃人听到张信把他的名字简化成多吉,连连摇头,“不不不......五爷,小人可当不起多吉的称呼。”

        张信挠挠头,“不就是个名字么......有什么当得起当不起的啊?对了,多吉在吐蕃语中是什么意思啊?”

        那吐蕃人虔诚道:“多吉在我们家乡是指佛陀身边的护法,就是指金刚的意思。如果用作人名,那一定是用来称赞一个部落里最勇猛善战的勇士,像小人这种人,是没资格叫多吉的。”

        吐蕃人这么一说,张信瞬间想起来那个被自己打死的多吉不就是号称“六牦牛部第一勇士”么。

        “好吧,多西。”张信改口道,毕竟也要尊重人家的风俗习惯么,“呃......你是知道的,我的脑袋在凉州挨了一下,现在很多事情都记不起来了,说来抱歉,我好像是第一次认识你们一样。那么......我能问问你是怎么变成奴.....嗯......怎么来唐朝的么,要是觉得为难,就不用说了。还有默啜,你也是,要是方便的话,跟我说说你们自己吧,让我也好了解下你们。”

        多西听着张信的话,沉默了一会,眼睛里露出追忆的神色,“其实也没什么不好说的,我本来就是吐蕃一个小部落的孩子。其实在赞普统一大吐蕃以前,吐蕃的大大小小部落一直打个不停,大部落去吞并小部落,然后把小部落的人抓去当农奴,可就算赞普统一了吐蕃,也没好多少。大部落虽然不敢明目张胆,可还是偷偷的去小部落里抓农奴,我们一家就是这么被人家抓走的,我们自己的部落又比较小,头人不敢去得罪抓走我们的大部落,我们一家就只能给别人当农奴。吐蕃哪里特别贫瘠,虽然有很多很多的土地,可是粮食产量比大唐低多了,一亩地一年也就不到一百斤的青稞。那年冬天......”说道这里,多西的眼眶就红了,“那年冬天,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冷,而且冬天特别长,都快四月了大雪还在封山。去年秋天收获的粮食,绝大部分都交给了我们的主人,只剩下一点能够过冬的粮食......可是......那点粮食在三月份就吃光了,我爸爸想去主人家赊一点粮食......可是主人家不干......还把我爸爸活活打死了,我爸爸一死,我的妈妈跟妹妹也很快就饿死了,我只能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守着他们的尸体......幸好,在我也快饿死的时候,有一支大唐的商队迷了路来到了我们家,救了我,然后我就卖身为奴了......其实在哪里都是奴隶,可是在大唐比在吐蕃还是好多了,起码......不用挨饿......”

        默啜听着多西的话,也苦笑了一声,“五爷......其实我也一样,那年冬天草原遭了白灾,无数牲畜都被活活冻死了,牧民们没有了羊羔,只好为了一点粮食自愿卖到大唐来当奴隶......其实说起来,只要有一口饭吃,谁又愿意当奴隶呢......”

        张信狠狠的咬了一口桃子,在遥远的一千五百年以后,粮食多的都要发霉了,甚至到了收获的时候粮仓都被以前的陈粮堆得满满的,新粮都没地方放......可是在这个时候,无论是吐蕃还是突厥,饿死人简直就是常态。

        “对不起......”张信歉疚道:“我不是......故意问这些的。”

        “没事,”多西笑了笑,“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早就看开了,况且......老爷对我们真的不错。”

        就在三人陷入沉默,张信想着怎么转移话题的时候,突然有一支肥硕的灰毛兔子利箭一般的从三人眼前闪过。张信瞧得眼明,手腕轻轻一抖,那吃剩在手里的桃核仿佛长了眼睛一般正中那兔头。这肥硕的兔子又往前冲了几步,登时软趴趴的摔倒在地上。

        张信急冲两步,右手一伸,抄起那肥兔子的耳朵把他提溜起来,“啧啧啧......这大肥兔子怕不是有三五斤......”说着对多西跟默啜二人挤挤眼睛,“多西,去搞点柴火来,默啜,去厨房弄点盐巴调料......记着啊,偷偷的进村,打枪的不要,再把别人召过来这兔子可不够分的!”说着从腰带里抽出那从不离身的障刀,走到一边的小溪里开始洗剥起这只肥兔子。

        这时候在大唐虽然能吃饱饭,但是肉还是奢侈品。就算是张信,平时也就是高粱米跟粟面,也就是打仗的那几天能吃几顿小米白面的,现在有了这只大肥兔子,张信的口水止不住的往外流,“天啊,老天爷你总算开眼了,知道我嘴里都快淡出鸟了,特地送一只兔子来打牙祭......没说的,我谢谢你。”

        多西跟默啜平时吃的还不如张信的,现在听着张信的语气,这兔子还有他俩的分,不由心里暗喜,手上的动作麻利了许多,不多时,一堆枯败的桃枝跟一罐盐巴就出现在张信眼前。

        张信把洗剥好的兔子用桃枝穿了,架在火上开始烤,不时的抹点盐巴入味,不一会,那只肥兔子就被烤的金光闪闪,不时有一滴滴的油脂滴到火堆里发出“呲啦......呲啦......”的声音,一阵烤肉的香气散发开来,馋的仨人直吞口水。

        不一会,张信估摸着这兔子能吃了,抓起点浮土把火灭了,顺手扯下一只后腿,“自己撕吧,别客气。”说着也不管俩人,大口大口的撕扯起那喷香的兔腿。

        说实话,兔子肉其实也就一般,不仅口感比较柴,还不想鸡鸭那样入味,可架不住三个被活活憋成食草动物的食肉动物——张信就不说了,这家伙就是嘴馋,多西跟默啜本来就是游牧民族,人家的主食就是肉,结果到了大唐天天吃素嘴里早就淡出鸟了,这只烤的一般的大肥兔子还没活过一盏茶时间,就变成了一地的骨头。

        张信拍拍自己的兔子,说来也怪,这刚吃饱了没一会,居然又吃下去小半只兔子,也不觉得撑得慌,真是奇哉怪也......

        默啜躺在地上打了个饱嗝,“五爷,你真厉害,这地方平时兔子也不少,专门偷这的桃子吃。可是那东西跑的那么快,一般也逮不住,我俩平时也就是把他们轰走了了事,哪知道五爷用一颗桃核就能打中兔子......五爷真了不起。”

        “这地方兔子很多?”张信突然两眼放光道。

        “对啊,”多西道:“这山上遍地都是兔子窝,现在又是桃子结果的时候,每天总是有好多兔子下来祸害我们的桃子。”

        “哈哈哈哈......”张信仰天长笑,最近素的都快成和尚了,天天粟面高粱吃的饱的快,饿得也快,弄得自己练武都没力气,却没想到发现了这么一个风水宝地,兔子们,你们小心了,食肉动物张信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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