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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月光


我从来没想过哪一天,会自己一个人在黑暗的奥林匹克山林里面逃难。躲避的不是熊,也不是灰狼,而是另外一种超出现实意义的神秘生物。

        爱德华他们来得实在太突然,大脑有一段时间是停止转动的,我连为什么我们要这么紧张逃难的原因都想不明白。

        爱德华说,我违反了吸血鬼世界是法律,而那边的警察要来干掉我了。

        真是粗暴的野蛮人,我敢肯定他们的法律一定是毫无人情味,他们给犯人选择的刑期仅有死亡一途。

        每个在福克斯镇子里面长大的孩子,都被自己的父母告诫过,不要在深夜进入这里的森林。

        现在还不是深夜,我身上没有带着手机或者任何钟表,爱丽丝将我放到了奥林匹克山脉中,可能是接近森林公园的入口,或者是高高在上的奥林帕斯山。谁知道呢,一些红杉树种跟云杉将这里围成铁桶一样,让我感到黑暗逼仄。

        腐烂的树枝烂叶,到处横倒的巨大树杆。空气弥漫着浓郁清澈的水汽,也许我爬上了山顶除了能看到凝固苍白的积雪,还能凭高眺望到太平洋与连绵了近百公里的海岸线。

        爱丽丝——我甚至不知道……

        只要大脑没塞满蔓草跟苔藓,当一个预言师说出这话的时候,你就该认命地蹲下来等着飞来横祸将你压成肉饼。那跟安慰你不用吃药了,因为你该准备棺材有什么区别。

        我几乎都能在爱丽丝这句话里面看到,她所看到的未来画面,

        那群让人肝也疼的吸血鬼警察将我制作成人肉干,然后吊在拉普西海滩那些被海风侵蚀了树皮的枯木上,摇摇晃晃面对着世界上最大的海洋,以儆效尤。

        感谢天,感谢地,我至少还是知道爱德华跟爱丽丝,哪怕被扒下一层皮也是没事的。

        他们可是主角跟主角他妹,剧情没开始怎么可能被炮灰掉。暮光之城这么浪漫的故事,就算我没看到最后也知道是皆大欢喜,圆圆满满。

        是吧,皆大欢喜,圆圆满满。只要坚决否认认识我就好了,善良的蠢材,一群蠢材,我又不是贝拉,不是女主角,也不是所谓的家人,对我那么好干嘛。

        真是非要感动得我稀里哗啦的。

        而且,那群所谓的吸血鬼警察到底是多没事干?连我这种小人物都千里迢迢地跑来分尸,我抑制住骂脏话的冲动,努力告诉自己一个女人破口大骂是多么恐怖的不优雅。

        踩着厚实的腐叶层,我边死死抿着嘴边在心里问候那群吸血鬼亲爱的家人,如果他们有家人的话。

        对于这里的森林我不算熟悉,因为查理不会允许我随意进出这里。天空在五点多就慢慢灰暗下去,那些灰绿色的云雾也随着远去的光明而颓败深重。

        我开始看不清前路,爱德华的外套给我穿都快要过膝,我想想爱德华的身高。再想想自己,发现这件衣服在那家伙身上绝对是刚刚好。

        入夜后的气温很低,而且很可能会下雨,虽然今天天气不错也无法保证雨云会安静地下班去。

        我跌跌撞撞不敢停下来,真是感谢这不是热带雨林,不然以我这种毫无保障的愚蠢姿态这样跑,会死得很难看。好不容易才停下来,累到一定限度你的身体根本不允许你再跑下去。

        我抬头,目所能及都是高大的树木,几十米高的道格拉斯冷杉,铁杉还有能当乐器优良原材料的锡特卡云杉,都在这片广袤的森林里面自由生长。几百年不曾遭受到人工的破坏。

        我又慢慢地往前走着,脚下踩着一厘米厚的败叶层,酢浆草与蕨类植物刮着我的裤腿,这里太静谧了。鸟类与动物都去睡觉,我不知道身体这么糟糕的状态还能走多久。走着走着,仿佛这个世界就剩下自己一个人,凝固的时间里面,只有我的心脏还在活动,带动着血液的奔流来支撑疲惫的身体。

        我伸手撑着一棵冷杉树粗糙的树干,一些细小的血痕出现在掌心,才发现自己用力过度。

        雾气开始弥漫在漫长而幽深的森林里面,细小的水珠漂浮在空气里,有种浑浊的寂静。灰蒙蒙的潮湿,带着雨水的韵味,包裹着我。

        我终于蹲下去双手抱着头,爱德华的外衣很冷,从他脱下来披到我身上的那一秒开始就没有丁点温度。

        他没有人类的体温,甚至搞不清楚体温那么低的生物要靠什么活下去,需要鲜血的维持,可是却不带一点血气的热度。这群非人类很冷,带着青蓝的冷色调,独立在人类世界里面。

        我重重地喘着气,想起了口袋里面还攥着C的信。阳光?歌唱家?

        语言不通,这也许是意大利语言的错译,或者是吸血鬼自己特有的语言,根本看不懂。

        我现在没空管C的事情,那群该死的鸡婆吸血鬼警察才是我该考虑的问题。我觉得就是非人类也有分职业的,普通百姓的非人类例如爱德华卡莱尔什么的,就无法跟他们的权力机关硬撼,就像是我无法干掉FBI或者警局,那会坐牢。

        希望非人类的警局会讲道理,犯罪就我一个,等被抓到我干脆抱着那群警察的大腿,请求人家给我缓刑好了。至少,至少死得好看点,我怕疼。

        别在我还有意识的时候就烧我,我能忍很多种痛苦,就是无法忍受灼烧的疼。

        雾气渐浓,像是在等待明天清晨的到来,九月秋季的阳光会从浓密的树叶上落下来,像是雨水那样密集,却比雨水来得柔软地穿透这个世界。

        浅绿色的雾气会缓慢散开,野鹿开始出来觅食,公路会有从西雅图方向开来的汽车,福克斯渐渐苏醒过来。查理会穿着他那套深蓝色的警察夹克,佩戴那把他从来没打死过一个犯人的手枪去上班。贝拉可能刚刚打开窗户,亚利桑那州的阳光会闪烁在她白皙的皮肤上。爱德华跟爱丽丝都没有受到大的伤害,一夜过去很快就能坐着骚包的红色敞篷车去福克斯中学上课。

        而唯独我会死在这里,被一群不属于人类规则内的生物用制裁的大义给弄死。

        仅仅只是因为,我上辈子看了部暮光之城的电影,半部新月小说,加上遇到的是一个读心术末期患者,将一切都曝光。我自己都有点弄不清楚这其中所牵连的关系,自从遇到卡伦一家,我安静的生活就像是好莱坞大片的车战现场,节奏快到导演都忘记喊卡。

        我重新站起身来,抬眼看到森林依旧深暗,像是童话里面通往巫婆或者地狱的长道,时间其实没过去几分钟,对于刚才那些明天的想象就此打住。

        我拢紧男性的长外套,抓开自己永远披头散发的邋遢长发,然后伸出手用力地揉一把自己的脸孔,让清醒重新回到我酸涩的眼睛里。

        实在是没时间再为自己的这点乱七八糟的小事而自怜自哀了,怎么也不能白费了卡伦一家的好意。我试着轻手轻脚地往前跋涉,不留下太多的痕迹让后面的追踪者找到。

        除非追来的家伙个个都是狗鼻子,不然要看清楚这些也得费一般力气。

        我想起放在书房里面的各种音乐CD,还有电脑里面的经典流行乐,一些歌曲的旋律熟悉地在心里流淌而过。多少个夜晚,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摇椅,地板或者围着棉被的床上听着各种各样的音乐。偶尔会回忆起上辈子的自己,挣扎在病床上,挣扎得实在是太久,久到都实在不敢相信光明的生命,不相信人与人的关系,不相信自己。

        这辈子醒过来,像是伴随着上辈子的黑暗与沉重,走在阳光大道上也无法灿烂起来。

        觉得没有人天生就该对我好,对我好的都要记着,当成恩情,当成责任那样记住,有能力就尽量还。

        有时候都觉得这样沉重的自己真是超级不讨喜的,我停下过于急促的脚步,愣愣地看着开阔开来的树林。一阵冰凉的水雾迎面扑过来,眼睫毛沾上了细微的水珠,我眨掉,却溅到眼睛里面带来清透。

        奥林匹克山里面是有瀑布的,例如我看过几次的玛丽米尔瀑布,就在一零一公路旁边,几十米高的水流飞溅而下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旅客。

        我没想到自己能在这里看到从山峦裂缝上面飞流而下的瀑布,白雪在凝重的山峰顶上死去成水,或者是山里面本身的泉水渗出,才造就了我面前这条几乎无人知道的瀑布。

        就像是当初来到福克斯那一路的时候,看到奎鲁特河那样意外。

        无路可走了,我看着眼前这条瀑布所形成的溪流隔断了我的去路,也许我能淌过去。我会游泳,将爱德华的衣服搭在肩膀上涉水而过,只要不被水流冲走到了对岸就能逃走。

        我试着将自己的鞋子脱下来,刚刚拎在手里,一阵羽翅扑腾声就从头顶上响起来。我有些迟钝地抬头,发现是一群白鸟,实在是分不清楚森林里面的各种鸟类,它们飞走的速度像是捕食。

        晚上不睡觉集体飞出去干嘛?

        我将一只脚伸到水里面,一下冻得哆嗦。几只野鹿突然从我身后蹿出来,后腿疯狂一蹬豪迈地扑进水里面,溅起的水花将我淋个满头满脸。我看着那些惊慌失措的野鹿,浑身湿漉漉的。有点可怜起爱德华的外套,这种高档的布料我确定是干洗货。

        接着是我自己,后背发凉。那不是被水淋的,而是一种诡异的预感,我说不明白那是什么。就像是当初遇到非人类的时候,身体永远会快于大脑的那种惊悚感觉。就算你的大脑还来不及害怕,你的生理已经反射性掐着你的神经在尖叫,让你逃跑。

        哪怕根本就不知道,为什么要跑。

        这次我大概知道,所谓的吸血鬼警察追来了。爱德华,我回头,来路幽远,森林的沉重铺天盖地地压过来。我已经忍不住叫出下一个名字,“爱丽丝。”你们,没事吧。

        我猛然间若有所感一步一步地向后退着,手里面提着我的耐克鞋,赤脚踏进水里面,水流从我的脚腕溜过去。眼睛死死盯着对面的冷杉树,那里有整片黑暗的阴影,有谁,站在那里。我不能背对着尖叫大喊地仓惶逃命,已经做错一次了,就算身体再本能地告诉大脑要快点离开这里,我却非常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根本就逃不掉。

        速度太快了,像是全力以赴的大型猎食猫科动物。光凭两条腿,跑不过啊。

        我抱着爱德华的衣服,放缓呼吸,一步一步地往后退去,水流已经来到我的膝盖。只要对方不吭声,我就告诉自己是惊弓之鸟的错觉。

        手指紧紧攥着布料,指甲疼都快要裂开,耳边充满了潺潺的水声,瀑布从山顶汹涌而下的决绝身姿轰隆如交响乐。

        小腿一直在颤抖,被水流冲得站不住。我因为缺氧而终于松了一口气,脚下意外地磕到一块尖锐的石头,身体猛然一歪整个栽入水里。体育课不好好上就是这种后果,身体平衡跟不上平均值。

        我跌倒水里,衣服跟鞋子都从我手里被冲走。手忙脚乱还打算去捞,只能捞到自己被水冲开的长发,水已经将我整个人没顶。还没等到溺水的惊恐,一只冰冷,比溪水还要冷,如同瓷器那种坚硬丝滑的触感的手快速地将我拖上去。

        我觉得自己像根无足轻重的羽毛,水压着头发将我脸给挡住,我呛咳出声,痛苦伴随呼吸而来。然后我看到了拉着我的那只手,惨白得像是快要透明的肤色,几乎不可能出现在人类身上的颜色。

        头发阻挡了我大半的视线,我有些不住所措地抬头,先看到的是黑色的衣服。柔软而显得厚重的黑色大衣,离我近在咫尺。视线往上,看到大衣下面接近颈部的地方是一条项链,冰冷而灰暗的V字形状的链坠,一瞬间我豁然而明。

        信封上永远不变的标志,那个好像是哪个古老家族的族徽的图案,占据着邮票下方的位置,提醒着收信人要带着敬畏之心去开启。

        我终于是抬头往上看,月光从云层后面蒙蒙地融化开,万籁俱寂,月光像是经历了千难万险的疲沓,浑散地洒下。

        与其说是大衣,不如说是带着兜帽的黑色披风。浓重的黑色都可以吞噬掉所有光线,他的脸在兜帽下,比月光苍白。

        作者有话要说:双手拍在你们肩膀上,语重心长地说,不是我不想固定更新时间,而是我没办法知道自己能写多少。一字存稿都没有,都是现码现发的。

        你们不要刷那么多次,我非常确定的一个时间是,晚上九点以后如果没有更新,那么那天就一定不会再更新。

        所以,可以试着九点过后在刷,刷出来就更,刷不出来就没更。恩,就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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