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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三章 飞电威武


两天后,季夏带着飞电跟着安敏华去军分区参加比赛,他们这边只分得了一个参赛名额,参赛者只有飞电一个。季夏和飞电是带着全班的祝福和希望出发的。

        军分区的比赛已经分科目了,季夏和安敏华早就商量好了,给飞电报了气味鉴别科目。飞电是追踪犬,它在气味搜索上有着非常突出的才能,参加这个,才能充分发挥出它的优势来。

        比赛时间其实很短,只有一天,甚至可以说只是一个上午,但是上头安排了好几天的时间给他们熟悉环境。好比运动员比赛,也是先要熟悉赛场的。

        军分区选出了十六条优秀军犬,分四个科目进行比赛,基础科目、体能竞赛、搜毒搜爆以及气味鉴别,决出最后的优胜者四名,再参加下一轮的省军区比赛。这一次,飞电只需要参与比赛一个项目即可,而且比赛的机会只有一次。任务倒是简单,但却是四两拨千斤,重要着呢。

        军分区所在位置比他们营地要繁华多了,虽然不是什么大城市,但离县城并不远,季夏决定等比赛结束之后,请个假带飞电出去遛一遛。

        比赛之前,季夏和安敏华带着飞电训练,因为气味鉴别并没有说明以何种方式进行比赛,安敏华将所有可能出现的方式都跟季夏讨论了,然后两人一起演练。

        比赛的时候,裁判员拿出了一块用盒子装着的新手表,据说这块手表三天前在某个战士手上戴了三分钟,然后放进这个盒子里,让犬去嗅认,找出是哪位战士带过这块表。

        这种情况在实际案列中是会经常碰到的,犯罪嫌疑人在某处停留一下,留下嗅源,追踪犬根据这个嗅源去搜索嫌疑人的踪迹,甚至找到嫌疑人。

        飞电是第一个上场的,季夏让它嗅了一下手表,然后去站成一排的战士中去找主人,飞电挨个去辨认了一下,在第二个人那儿犹豫了一下,最后走到第五个人身边坐下。季夏心里有些打鼓,但还是根据飞电的选择结束了比赛。

        接下来三条犬都是毫无疑问地在第一时间确认了第五个人,季夏知道这事儿得黄,飞电在犹豫的那一会儿,时间就耽误了。耗时比最快的犬多一秒。他跟安敏华抱歉地笑了一下,想起罗建飞的期待,心里不由得有些沮丧,但这不是飞电的错,它也尽力了。

        最后公布结果的时候,居然很意外是飞电胜出了。原因很简单,手表是第五个人戴的,但是将手表盒子拿出来放在指定地点的,却是第二名战士,他接触手表盒子的时间前后不超过三十秒。飞电嗅到了两种气味,而两种气味都在被选择的范围之中,是以它犹豫了一下。

        这说起来,应该是军分区赛事组安排的失误,在被选择的对象中,只能有一个可选择对象。大家都没有料到会有犬对那么短时间的气味残留都能察觉到。赛事组也算负责任,所以还是判定飞电胜出。

        飞电这次是小出了一把风头,安敏华觉得倍儿有面子,主动去帮季夏请了外出假。季夏带着飞电进城了。

        季夏搭了军分区一位领导的便车出了军营,这位领导对飞电的印象也很深刻,不熟悉犬的人,看犬的样子都差不多的,他们认犬主要是根据犬的主人来分辨。季夏长得很醒目,所以领导对他印象很深刻。

        一路上领导对季夏和飞电都赞誉有加,问了很多训犬养犬的常识性问题,季夏也不怯场,对答如流,那次生病时在医院见到的领导太多了,知道这些军区领导看着很严肃铁面,其实很和蔼。这个领导也一样。

        进城之后,季夏下了车,带着飞电一路走一路看过去。这是飞电第一次进城,之前它一直都生活在军犬基地,然后被谷宇带到夜鹰特种大队,而且每次出的任务都是野外,没在城里亮过相。因而这次跟着季夏进城,完全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看稀奇来了。

        飞电看习惯了满眼的军绿色,此时看着路上花花碌碌的人群觉得很是稀奇。路上的行人看着他们也觉得很稀奇,一个帅气的小战士牵着一条威武神气的军犬,怎么说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季夏一路上被人指指点点、回头侧目,他非常淡定,倒是飞电常常因为看热闹而忘了走路,要被季夏拉一把才追上来。小孩子对飞电尤其喜欢,但是又害怕它巨大的体型,于是拉拉杂杂地跟了一路,季夏带着飞电走一路,就缀了一屁股的看热闹的小孩。

        小城的生活悠闲又富足,人的生活状态要比大城市的好上不少,起码从他们闲适的表情和丰富的特色小吃店就可以看出来了。

        他们出来的时间是上午八点多,正是小城人们吃早饭的时间。飞电嗅着空气中诱人的食物香味,不由得一个劲地舔鼻子。季夏看着它:“飞电,是不是想吃东西了?我带你去吃早饭。”飞电肯定不是饿的,是馋的,它一天吃一顿就够,军分区的伙食比他们自己那里开得要丰盛,怎么可能会饿着它。但是难得出来一次,偶尔多一顿也撑不坏它,季夏决定带它去觅食。

        看了一路,季夏挑了一家耙肉饵丝店:“老板,两份饵丝,一份不加辣,清淡一些。”

        店主老远也注意到这一人一犬了,笑眯眯的:“你的狗也要一份吗?”

        季夏点头:“嗯,最好帮我找个大点的盆子,给我的犬吃饭用,盆子我另外掏钱。”

        店主说:“哪里用花钱,将我家大花吃饭的盆子冲一冲,给你的狗吃饭要得不?”

        季夏瞥见店堂里端有一条黑白相间的中华田园犬趴在那儿,从飞电进来就没动弹过。“当然行,只要你家的狗不介意就好。”

        “它介意个啥子?”店主一边下饵块,一边笑眯眯的问,“你的狗是公的还是母的?”

        “公的。”

        “这就怪了,我家大花是条母的,怎么见了你的狗还躲呢。大花,出来认识朋友。”大凡男人,没有不喜欢大型犬的,尤其是像飞电这种威风凛凛的军犬。他看见飞电,就想让自己的母狗去勾搭一下,没准能珠胎暗结,他也能养条好狼狗。但是那条母狗一动也不动。

        店主人将季夏的饵丝端上来,然后去拿大花的饭盆来飞电装饵丝。季夏赶紧主动去端,店主端过来的飞电肯定不吃。季夏发现,店主给飞电的饵丝里放的耙肉比自己碗里的还多,可见这老板对飞电是青眼有加了。“吃吧,飞电。”

        大花看见自己的饭盆到了飞电嘴边,不由得抗议地汪了一声,声音不大,飞电抬起头来,冲它呲了一下牙,大花赶紧将头低下去了。飞电旁若无人地开始享受美食。

        店里没有来别的客人,店主将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然后坐在了季夏对面,满脸欢喜地看飞电吃饭:“你这狗真神气,是狼狗吧?”

        “是狼狗。”很多老百姓对狗的品种认识不足,只要不是土狗,长得像狼的狗,就都叫狼狗,比如德牧、昆明犬等,都是,季夏也不跟他细说。

        店老板又问:“它生娃没?”

        季夏笑起来,猜到了店主的心思:“我的犬在服役期间,是不能□的。”

        店主咽了口唾沫:“那也太可惜了,这么好的犬,不能留个后啊?”

        季夏说:“也不是不能,要等它退役之后才行了。”

        “这样啊。”店主摸摸下巴,“但是你们的军犬退役之后都送哪里去了,能给我们领养吗?”

        季夏摇了摇头:“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

        “真是太可惜了。”店主遗憾地说,然后压低了声音,“小伙子,我问你下,你能不能把你的狗借我用一下啊?我可以给你一点好处费。”

        季夏笑着摇摇头:“对不起,这是违反规定的。我不能这么做。”而且就算他答应了,也还得看飞电它愿不愿意啊。

        店主一边惋惜,一边垂涎地看着飞电,飞电头也不抬地吃着自己的饭,仿佛这两人讨论的一切都跟自己无关似的。

        季夏吃完饭,结账的时候,老板说什么也不肯要飞电那份的饭钱,季夏说:“老板,飞电跟我一样,都是有编制在身的军人,它也要像我们一样,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所以你可不能不要这钱啊,不然我们就是违纪了。”

        店主这才悻悻的将钱接过去。

        一人一犬都吃得肚子滚圆,沿着街道慢悠悠地溜达消食。那些原本在街上溜达对着电线杆撒尿占地盘的土狗一看见飞电,全都夹着尾巴跑走了。季夏笑嘻嘻地对飞电说:“瞧你,简直就是犬王了,多威风!”

        飞电对那些土狗不屑一顾,只是昂着头,跟着季夏的脚步,不住地打量着这个新奇的世界。

        季夏看着飞电,飞电顶多还有两三年就该退役了,到时候怎么办?自己去申请领养吧,训导员领养退役军犬,上头应该会同意。最好还趁飞电没老之前,给它找个伴,生一窝孩子。飞电长到这么大,算起来已经是中年了,还没真正做过一回公犬呢,这么优秀的犬,如果不留后代,多遗憾。

        季夏找到县城最大的超市,带着飞电进去了,门口的保安也没阻拦,大概这儿养狗的人多,带狗逛街的也不少。季夏推了个推车,将飞电抱起来放进推车里,然后推着去找东西。飞电对这种新奇的体验兴奋得不得了,它伸着脖子,在货架间看来看去,嗅到空气中各种各样食物的香味,尾巴摇得那个欢实,要是它会说话,肯定会和季夏说:“想吃这个,那个,还有那个……所有的都要。”

        季夏细心地选了选,给飞电买了一件王中王,又买了几包狗饼干,这些东西都不能常吃,够上几个月了。推着飞电经过日常用品区的时候,买了两瓶洗发水,一扭头便看到了包装好的男式内裤,不由得想起了罗建飞,他还欠自己一条内裤呢,不知道什么时候给自己买。想到这里不由得偷乐。

        出了超市,季夏还想着要去给罗建飞买点小礼物,虽然他觉得内裤其实是最好的礼物,但是这不能随便送啊。还是送点不太引人遐想的东西好了。

        这个小城颇有点历史,房子都很古旧,被当地政府开发成为旅游资源,但是因为地理位置偏僻,游客并不多。但也因此保留了许多传统的东西,比如各种老式作坊,季夏就看到了一家手工刀具铺子。

        店主是独龙族人,擅长制刀,大多是砍刀和菜刀,季夏在一堆大刀中发现了了一对小刀,刀身约有二十厘米长,有点像藏刀,套着刀鞘,刀身已经开过锋,散发着一股森寒的气息。季夏觉得这刀跟罗建飞的气质特别吻合,便买了下来,决定自己留一把,送一把给罗建飞。

        作者有话要说:tiandao扔了一个地雷,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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