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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秀色可餐


原本通往后山就只有山前这一条路,尼庵原本是坐落在路边的,后来随着扩建,阻挡了上山的路,后山便人迹罕至,鲜少有人光顾了。

        从尼庵后门出去,直接沿着一条近乎荒芜的青石板路向后山走,有一片杏花林。这里背阴,杏花开得比别处晚,正是妖娆。一夜春雨,催开花瓣无数,如同晕染的胭脂一般,层层叠叠,浓抹淡染,在枝头如雾似锦,渲染了半边天。

        正是沾衣欲湿杏花雨的时节,江南的杏花微雨,空濛新奇,更比较像是漂浮在天空的水汽,凝不成滴,听不到落雨的淅沥声,只能感觉到空气的湿润与清凉。在户外时间久了,头发上才会凝结出一粒一粒晶莹剔透的水珠,格外轻巧,挂满了头发,却不滴落下来。

        最难得的是杏林边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溪边杏花落英缤纷,香了整条溪水,氤氲恍如人间仙境。

        我天生便不是知情识趣之人,我爱这里,最大的原因是溪水里有约莫半尺长的鱼,正是开春最肥美的时候,单是隔了水看它们那肥厚的脊梁,我就垂涎欲滴了。

        庵里伙食还是不错的,尤其对我们更是奉若上宾,但是再好也是素斋,顶多也就是把香菇,豆腐类的菜蔬翻新几个花样罢了,我肚子里存着的油水两天就刮干了,嘴里淡而无味。

        我用几两银子贿赂了庵里的一个小比丘尼,她帮我从厨房里偷出来一个小砂锅,和盐巴胡椒,我将这些东西藏在杏花林里,趁着祖母和姨娘们做功课的时间,寻个好天气,去后山解馋。

        最开始的时候,那些鱼儿并不怕人,捉起来丝毫不费气力,过了两日就狡猾起来,逃得飞快。溪水还有些凉,但是阻碍不了我贪吃的决心,我脱掉鞋子和罗袜,将裙子挽起来,系在腰上,扎起袖口和裤腿,便小心翼翼地试探着下了水。

        谁料今日那些鱼儿格外聪明,见我下了水,全都躲得远远地,我慢慢凑到跟前,便四散而逃,忙了半天,岸上砂锅里的水已经烧开了,还是徒劳无功。

        我就有些懊恼,气愤地嘀咕道:“我劝你们给我乖乖地跳进我的锅里来,祭我的五脏庙,否则惹急了我,我就一把药把你们全迷晕了,灭你们满门,看你们还敢戏弄我!”

        林子里有人“噗嗤”一声,似是忍俊不禁,笑出声来。我转过身子,感觉瞬间被眼前如烟似锦的杏花林迷了眼,恍惚半晌,仍如云里雾里,返回不了人间。

        争俏闹春的杏花林里,一人衣袂翩翩,仿若自云端漫步而下,施施然向着我的方向缓步而来,从容优雅,步步生莲华。

        在我的认知里,长得好看的男人应该是面如敷粉,唇如点脂,一副祸国殃民的天生女相,或者如林大哥那般鬓如刀裁,剑眉斜飞入鬓,温润如玉,优雅若兰。那人双眉墨染,眉峰凌厉,眉头似蹙非蹙,一双灿若朗星的眸子并无半分水光潋滟,幽黑深邃,隐匿在浓密微翘的睫毛阴影里,略带一丝睥睨万物的狂傲和拒人千里的冷清。而眼角又略微上挑,如丹青妙手工笔白描所成的墨线,一气呵成,流畅婉约。面色皎若秋月,五官精雕细琢,白衣墨发,黑发只随意拢起一束,用一枚白玉簪慵懒地固定,余下的垂在肩上,随着月牙白衣飘飘逸逸,气度水木清华。

        三分狂傲三分温润三分冷清一分邪魅,每一样都恰到好处。多一分则突兀,减一分则稍逊。

        他见我目不转睛地看他,薄唇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似笑非笑,风流俊雅,如寒冰乍裂,三春暖阳,十里桃花开遍。

        自古薄唇多凉薄,尤其还是这般眉眼如画,巧笔丹青的样貌,这样的男人还是少惹为妙。

        “秀色可餐那是骗人的,即便笑得再风骚,也不及一尾鱼来得实在。苏青婳,你有点出息好不好?”我小声嘀咕着安慰自己道,转身继续搜寻我的目标。

        刚刚低下头,感觉就有一阵似麝非麝,似檀非檀的墨香袭来,惊愕抬头,一道白色惊鸿自眼前翩然而过,寒光乍现,他凌空不知从何处抽出一柄长剑,冷洌清寒之气令周围空气无端下降许多。

        我不知他有何意图,手腕一翻,将袖口处暗藏的乌金匕首握在手心里,暗暗戒备。

        他身影猛然俯冲下来,剑尖向下,向着水里轻盈一点,借势腾跃而起,一尾肥美的鲤鱼划过一道优美的弧度,被甩到岸上,犹自不甘心地跳跃。

        不过是我瞠目的片刻功夫,就又有鱼飞过我的头顶,不安分的尾巴甩了我一脸的水珠。

        接二连三。

        竟然如此轻巧?我张着的嘴巴忘了闭合,愣愣地看着他如蜻蜓点水一般轻盈地单足站立在一块略微露出水面的石尖上,白衣衣袂翩翩,恍如凌波微步而来的谪仙。

        “这鱼可是够了?”他薄唇轻启,淡然问道,声音如雪水初融,飞流直下,叮咚清脆,飞溅着冷清的味道。

        我方才领会他的意思,望了一眼岸上正在拼命挣扎的七八条鱼:“这何止是够吃了,简直是赶尽杀绝,我后面几日打牙祭的口粮怕是都没有了。”

        他不再作声,自衣袖里掏出一方锦帕,仔细地擦拭着手中的剑尖,然后丢弃进水里,轻轻一跃,便飘落岸边。

        那锦帕顺着流水缓缓地飘过我跟前,看着好生眼熟,竟然是苏家作为朝廷贡品的七彩流云锦。那锦缎工艺复杂繁琐,对于织锦之人的手艺和耐心,眼力都是极大的考验。两个熟练的织锦师傅日夜不休,通宵达旦地忙碌,三日也不过能织一尺见方,民间千金难求,他竟然随手就丢弃了,真真是个败家的人。

        “竟然用七彩流云锦来擦剑,真正地暴殄天物。”我忍不住又小声嘀咕道。原本以为我的声音小,他不会听到,忘记了习武之人原本听力便灵敏。

        “哼,让我用赤炼剑为你捕鱼才是真正的暴殄天物。”他不知何时已经收起了他的宝剑,我竟然不知道他将宝剑收到哪里。

        “既然你这样心疼你的宝剑,干嘛还要帮我捉鱼?我又没有求你。”我暗自腹诽道,猛然想起自己刚刚说过的话,莫不是一字不落地都被他听了去?

        他在证明自己不仅秀色可餐,而且比鱼更实在?

        他走到我的火堆跟前,一撩衣襟前摆,单膝蹲了下来,将几根枯枝丢进火里。

        “想分一杯羹?”我见他不语,开口问道。

        他并不看我,只低垂着眼帘点点头,我不屑地撇撇嘴,枉我自作多情地以为他是好心,原来也是有所求。

        溪水沁凉,在里面待得久了,双脚有些麻凉,鱼反正已经够了,我就赶紧上了岸。一阵冷风拂过,冷得更甚。我寻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自怀里掏出手绢,将脚上水珠擦拭干净了。原本白皙的双脚已经冻得通红,只余几个脚趾豆上的指甲泛着粉红的色泽。连忙将罗袜套上,穿上鞋子。

        抬起头来,那人正盯着我的脚,目不转睛。我的火蹭蹭地往上冒,恼怒地瞪着他:“喂,你这人好不知礼,看起来也是读过圣贤书的人,怎的就不懂得非礼勿视吗?”

        他方才缓过神来,脸上并无尴尬之色,似乎是觉得理所当然:“既然姑娘懂得《论语》篇,那该也懂得非礼勿动吧?自己不拘小节,倒是拿这框框架架来约束别人。”这样强词夺理的话他也说起来振振有词。

        我不屑地“嗤”了一声:“明明是你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打扰了我,你反倒恶人先告状,怪罪我做了不合礼数之事,脸皮太厚。”

        他饶有兴趣地看了我一眼,嘴角噙了一抹玩味的笑意:“心怀绮念看你,是为亵渎,才是非礼,我看你时,磊落光明,心思纯正,算不得。”

        一句话虽是强词夺理,他倒是说到我的心里了。有些人不怀好意,纵然只是看你一眼,你也会觉得如芒在背,浑身都透着不舒服。而心思纯净之人,就好比是大夫为病人看诊,无论是在多么崇尚男女授受不亲的年岁里,大夫望闻问切,都不会有人视为亵渎。

        我将岸上的鱼捡起来,竟然总共有八条,而且每条都有多半尺长短。我不禁在心里为我以后的伙食默默哀悼。这水虽然是活水,可是像这般肥美的鱼儿不好寻,更不好捉,他的眼力和功夫倒是真的好。

        “喂,”我回身喊他:“愣着做什么,过来杀鱼。”

        他站起身,走到我跟前,用手里的树枝拨弄着一条鱼,翻来覆去地看了两眼,冷冷地理直气壮地说道:“我不会!”

        原来是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我认命地拿起鱼,抄起一块石头,念了声“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便冲着鱼头使力砸了下去,原本还在不甘心地左右扑腾的鱼儿顿时不再捣乱地来回扭动。我拿出匕首,就朝着鱼肚划了下去。

        他瞥了我手里的匕首一眼,冷声道:“用绝杀匕首来杀鱼,你是天下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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