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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他来得较晚,所以吃到一半的时候顾客们也都散得差不多了,一般是作为外带的点心,打包完大家就散去了。就连老板一家也在隔壁桌吃起了晚饭。

        “去去去,这狗怎么又来了!”“你看你,都是那天喂了个煎包,这狗有门路了,天天来!”老板和老板娘正对着门口赶狗。

        陆云端一抬头,只见门口正孤零零地坐了一只淡黄色的小狗,个头不大不小。耳朵尖尖,嘴巴尖尖,脑袋和脸圆圆的,一双眼睛也是乌黑溜圆儿,像是剥了肉的龙眼,看起来格外机灵可爱,正怯生生又不舍地盯着自己——手里的煎包。

        陆云端瞧着这小狗儿着实很有一种惹人怜爱的样子,于是吹了吹筷子上咬了一口的煎包,朝着它逗趣道,“要不要?”

        小狗儿见陆云端并没有恶意,于是非常谨慎地一步一步地颠颠地进了店里,同时还不忘怯弱地看了凶巴巴的老板一眼。

        陆云端这才发现,小狗儿的左前腿没有着地,耷拉着悬空没有着地,应该是受伤了。

        “这傻狗,云端你别给它吃,之前是租在这附近的一家子养的,前几天那家人搬了,没带上它,这狗也是傻的,追了大半条街被电动车压了腿,回来之后还在这附近死等,有人想带它去看看腿也不肯,你说傻不傻?”煎包店的老板说着说着,却从自己碗里找了块肉扔给傻狗。

        陆云端瞧着一把叼起肉片咕隆几下吞进去的小狗儿,不知怎地想起了城市另一端的江伯。

        江伯有心脏病和糖尿病,怎么也不肯去疗养院,死活要等在旧房子里,江伯原本是国企的不大不小的干部,可是因为挪用公款关了将近二十年,等他出来的时候,唯一的儿子早就移民去了美国,即使他当初鬼迷心窍的绝大部分原因是希望筹一笔供儿子出国留学。老头子倔得很,非要等在旧房子里,怕儿子找不到他。

        可惜,自从他出狱之后,别说人了,连一个电话都打不通。

        小黄狗吃完了一小片肉,又耸拉着一只前腿蹦到了陆云端面前,显然对他筷子夹的那块煎包格外感兴趣——它不闹,也不叫,只是抬着小脑袋,乌黑的眼睛睁得格外大,水汪汪的,一瞬不瞬地盯着,眼神无辜又怯怯的,时不时呜咽几声,分外懂事,看得陆云端一阵心疼。

        “不是不给你,里头还很热呢,凉了才能吃。”陆云端没养过狗,不过他的后妈陆恒端的亲妈倒是养过一只小贵宾,并且格外宠爱。因为他记得那时小不懂事,可是又格外喜欢那只狗,拿一个刚煮好的丸子给小贵宾吃,把小狗给烫到,被她惩罚不给饭吃,饿了一整晚。

        小黄狗像是听懂了似的,呜呜地叫了两声,歪着脑袋看着陆云端,甚至还试图勾了勾受伤的小腿,想跟以前主人教的一样和面前给自己煎包的人握握手。

        陆云端不知怎地,总觉得看着小狗的眼睛能看懂它想表达的意图,那么单纯那么简单,于是将煎包放到地上,笑着摸了摸它的脑袋道,“不用谢,快吃!”这下小狗是眯了眯眼睛,“汪汪”地叫了两声,跳着靠近了一点,蹭到陆云端的裤腿上。

        于是,剩下的几个煎包,陆云端和小黄狗一人一个分着吃完了,没吃多大饱,但是陆云端却觉得有种特别的温暖,有人这么陪着自己吃饭挺好的,即使只是只小小的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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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一顿煎包晚饭觉得格外满足的陆云端同志眸子亮晶晶地沿着街道上的一排榕树慢慢地走回去。暖暖的晚风,璀璨的星光,是夏天夜晚的特有的缠绵。孤孤单单的影子被街灯拉得长长。然而,离着陆云端身影不远处,却蹦跶着一个更小的影子。

        陆云端不回头地又往前走了几步,他之前听老板唠叨,不是没有爱心人士想要收养小狗,可这狗就是死活不肯挪窝,然而他今晚只是喂它吃了几个煎包,没想到小狗就跟着他走出了店门,一直跟到现在。

        陆云端突然停了下来,回头,瞧着躲在树影夜色里的小身影,弯下腰分外认真地说道,“你想跟我回家?”

        “呜呜!”小狗儿摇着尾巴。

        “我工作很忙很累的,没什么时间陪你的!”陆云端很是认真地和小狗打商量道。

        “呜呜呜!”小狗眨巴着亮晶晶的大眼睛歪了下脑袋。

        陆云端直起身子,自言自语又像是和人交谈似地一边往前走一边说道,“我很穷的,没什么钱,住的地方也不好,经常潮湿漏水,要是刮台风那可就惨了呢……”

        “汪汪汪!”

        “你跟着我可能吃不好呢,大概也没啥衣服啊狗玩具之类的,你确定么?”陆云端一双眼睛在夜色里也是很亮,一本正经地和小狗狗沟通起来,语气很是严肃,一直在絮絮叨叨地跟它交代跟了他之后可能的种种困苦。

        小狗儿不依不饶地跟着他,陆云端说一句,它就应几声,一人一狗交流得很是融洽,虽然一路上碎碎念的陆云端同志并没有答应要带它回家,但是机灵的小东西感觉到陆云端为了自己明显地慢了脚步,于是也就这么一路跟着拐进了小巷子。

        “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呢?”陆云端掏出钥匙一边开门,一边思索道,“要不叫煎包吧,要不是今晚去吃煎包,也碰不到你。”某人取名字的能力实在是差强人意。

        原本兴奋着有一个家了的小狗儿乍听到自己的新名字明显叫唤得没有刚才得劲儿,但是它还是决定给这个好心的新主人一点面子,强作开心地晃了晃受伤的小腿,“哈哈啦啦”地吐着舌头点头表示同意了。某只煎包内心腹诽:这是什么吃货名字……

        陆云端同志瞧着煎包这样儿以为它十分满意自己给它取的新名字,于是,难得眉目舒展,温润清澈的眸子笑得跟煎包的一样乌黑发亮,出租房昏黄的灯光也掩饰不住一人一狗的小开心,显得其乐融融。

        晚上睡觉前,陆云端不放心地蹲在地上,瞧着小狗儿在临时用纸箱子给它弄的小窝里睡得香甜,尖尖的耳朵耷拉下来,盖在脑袋上,特别致趣,黑黑的小鼻子一呼一吸像是能随时飞走。他小心翼翼地查看了下小狗受伤的前腿,决定先将七千块的手机债务抛到脑后,不知道身上剩的现金够不够给煎包治腿伤……

        过一天是一天,他特别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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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锦程原本晚上想要直接去找云端的,但是今晚的饭局是他托了人难得和盛世集团搭上线的,一向很少参加应酬的厉南川也会出席,今天早上的内部竞标那么多法律事务所一拥而上,并没有多给他展示的时间,所以,这个饭局这对于他争取拿下盛世集团的法律顾问是个难得机会。

        说是盛世集团,这里却也只是集团分管酒店事务的子公司,原本一直是由厉家派外姓人负责,厉南川去年才空降到这里,但毕竟是厉家的产业,而且厉南川手腕柔中带刚,温和中带着一股狠厉,一来就做了几个重大的变动,成效不小,包括这次重新置换法律顾问都是他的计划。因此,虽然目前只是总经理,却都是大家使劲儿的对象。

        饭局进行到最后,装修豪华的包厢里是觥筹交错,有吆喝着敬酒,有陪笑着坐在一旁恭维,有初次见面顺着机会拼命推销自己的……

        厉南川换掉了早上那套修身笔挺的西装,休闲的黑色外套,白色条纹的衬衫,在一群酒气熏天、红着脸和眼睛的酒色之徒中,显得干干净净清爽无比。一只手挽着袖子搭在椅背上,另一只则无意识地转着手里的酒杯,眼神却是一派清明,对于各种来势凶猛的进攻一一接纳,无论是恭维还是巴结奉承又或者是顺着杆子想要合作,他都只翘着嘴角,笑得意味不明,不点头也不摇头,不说好也不说不好。蒸腾的酒气和热气中氤氲着一张轮廓分明的脸,却怎么也让人看不透心思,是一副油盐不进的模样。

        傅锦程直觉厉南川不是个好对付的主儿,这样的人,心里的主意多多,不过也好,只要自己的实力够硬,就不怕拿不下这个顾问。傅锦程给自己的杯子斟满了酒,起身越过几个人在一片灯红酒绿中走到厉南川身边,他当然不会傻乎乎地在这种时候和厉总谈公事——

        “厉总,今天真是有缘,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我敬你一杯。”傅锦程举起酒杯,笑着说道。

        厉南川回头,很有风度地朝傅锦程举起手中的酒杯,而后抿了一口,微微笑道,“傅律师客气了,锦程事务所这几年在长洲的实力大家有目共睹,今天傅律师能参加鄙公司的竞标,厉某十分感谢。”

        “厉总谬赞,要是能跟盛世合作,才是我的一大荣幸——”傅锦程看着狐狸一样的厉南川意识到要点到即止,“不过,今晚这么高兴不谈烦人的公事,倒是有件私事要麻烦厉总。”

        厉南川浅笑着眯了眯眼,显得很有兴趣的样子,拉长了声音道,“喔——傅律师请说。”在一片酒气嘈杂中,厉南川的声音依旧清朗如月。

        “就是今天早上,我的朋友冲撞了厉总,还不小心踩坏了您的手机,实在是不好意思——”傅锦程顿了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台崭新的手机放到桌面上,“这是我替他赔给您的,身份证很重要,能不能让我把它带回去还给我朋友。”

        傅锦程觉得自己这下已经做得是完美无缺了。却见厉南川顺手拿起桌上的手机,回道,“多谢傅律师的好意了。只是,我姐姐小时候一直教我,君子重言。既然今天早上你的朋友不是很愿意让你代劳,我又答应了他。这样——”某人很是正经地蹙眉,“不太好吧。”

        傅锦程碰了个不大不小的软钉子,刚想开口再接再厉,却不料厉南川将手机递回给自己,双眼深邃如潭,好心地出主意道,“要不,你先把手机给你朋友,等他收下了再还给我,我再把身份证给他,傅律师你看怎么样?再说了,那张身份证,我也没放在身上,不知道在哪个助理手上,明天我帮你问问。”某人闭着眼睛说瞎话,可语气是真诚至极,让人不好意思拒绝。

        傅锦程只好接过手机,笑了笑,“还是厉总考虑得周到,真是多谢厉总了。”

        厉南川深深地望了眼傅锦程,微笑道,“傅律师客气了。”

        即便是浅尝辄止,然而这进口酒后劲实在是大,一行人各自上车回去时,厉南川也已经上头了。等司机送他到家门口的时候,他甚至有些晃悠——他甚少喝酒,不喜欢喝的话,可以不用给任何人面子,只是今天,他确实想喝酒,因为某种隐秘的雀跃与期待。

        挥手示意不需要人留下来照顾之后,某人一身酒气地回了家,不了解他的人大概以为像他这样的人住得地方大概都是灰白黑色调的简洁低调,简直不食人间烟火得像是精心布置的样板房,又或者该弄套高大上的大别墅踩能配得上厉家人的身份。只不过,私底下的厉南川不是这个调调的爱好者,生活至上的厉南川喜欢舒适又熨帖的感觉——一进玄关打开灯,两室一厅的小套间立马温暖了起来,是温暖明快的轻美式风格。

        厉南川一边给自己换拖鞋,一边朝着里头张望,呼喊道,“厉默,我回来了。”这么叫了几声,亮堂堂的房间还是空无一人,想到他家厉默怕亮的习惯,于是顺手又将大灯关上,进了客厅打开壁灯,整个房间又暗了下来,只有落地窗外的万家灯火在黑夜中和星辰交相辉映。

        厉南川一边将外套往沙发上一扔,一边解开衬衫的扣子,脖子与胸膛的交界处在暗处反射着一点光,显得结实光洁。

        他顺手打开音响,cd转起来,刚好播到他喜欢的一首歌,李宗盛的声音是娓娓道来的感慨,粗中带细的唱腔,透着世事情怀的沧桑,一瞬间如流水般倾泻——

        曾经真的以为人生就这样了

        平静的心拒绝再有浪潮

        斩了千次的情丝却断不了

        百转千折它将我围绕

        ……

        厉南川原本闭着眼睛,突然从裤袋里掏出捂了一天的那张东西。他伸手“啪嗒”一声打开落地灯。只见蓝白色纹路上的身份证上,陆云端的照片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清晰——略显青涩的短发,黑的眉毛,白的皮肤,衬得一双眼睛格外漂亮,眼神却疏朗淡漠,像是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厉南川伸出食指在照片上地轻轻描摹,一下一下。指尖的触感是卡片的光滑和凉意,就好像今天他不小心碰到的陆云端的手一样。

        某人想起刚才傅锦程的要求,突然一改方才的温柔,冷厉地嗤笑道,“好不容易拿到手的,想我给你,笑话。”说罢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拿着身份证左右翻看,好似要将身份证的每个汉子每个数字都仔仔细细地阅读过去,简直能看出一朵花儿来。直到自己的裤脚突然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

        厉南川一低头,只见地板上匍匐着一块黑色的阴影,足有一只成人张开的手掌那么大,正用头轻轻地撞自己,是他的养的那只金钱龟——厉默。

        兴致起来的厉南川用手指头敲了敲它的背,板着脸问道,“你躲哪里去了?舍得出来了,正常的宠物不是该在门口迎接自己的主人么?嗯?”

        某龟将头缩回,小绿豆眼睛盯着前方,无言以对。

        厉南川不依不饶地弯下来,将身份证放到默默的龟背上笑着问道,“嘿,厉默,你觉得云端怎么样?名字是不是很好听,长得是不是很好看,身份证都能拍得这么养眼……”喝醉了的大厉总开启了碎碎念的模式。

        厉默的小眼睛因为受到噪音的骚扰终于转了转,瞄了自家主人一眼,还是决定无视,再默。

        一连串的厉氏唠叨围绕着陆云端问了自家乌龟无数个问题,一动不动的厉家小龟终于纡尊降贵地挪了挪脚步,毫不犹豫地将身份证从自己的龟背上抖了下来,一步一步地爬开满身是酒,满嘴云端的主人身边。

        厉南川满不在乎地瞧了傲娇炸天的自家宠物一眼,捡起地上的身份证,吹了吹根本不存在的灰尘。不同于自家宠物的小绿豆眼儿,他深邃的眼睛亮如朗星,这说明厉总的心情是格外地好。

        李宗盛的这首歌唱到了最后——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微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厉南川陷入一片温柔的回忆与情绪里,他并没见过陆云端的微笑,但是见过他的眼泪。他才知道,有时候悲伤更有打动人的力量。

        厉南川望着手里的身份证,脸上浮现出难得的温柔,而后小心翼翼地将它又收回了皮夹子里,是一副视若珍宝的态度。

        岁月总是匆匆地催人老,情爱总是让人烦恼,可是问你心上的人究竟哪里好,却甚少有人说得清楚。厉南川想,这大概就是情有独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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