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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小插曲


姜婉琴像一只八爪鱼黏在何天依的身上,用崇拜的眼神仰视着这位神秘的女战神,语气中充满了羡慕。“天明哥,你果然是我的英雄,谁都不是你的对手呢!不过你刚才是怎么做到的啊?我根本看不清你的动作耶!”

        何天依微微一笑,摆摆手说:“这不算什么,以前练过一段时间的武术,对付几十个小混混还是没问题的。顺便告诉你,女生也可以练武哦。不但能强身健体,以后遇到坏人也可以保护自己。”

        “哇,好厉害!”姜婉琴的眼睛仿佛充满了一颗颗小星星,看向何天依的目光越发崇拜和爱慕,已经完全变成对方的小迷妹了。

        就在两个女生开开心心聊天的时候,小王还倒在地上呻·吟不止。疼痛之余,他往额头上一摸,感觉上面滑滑溜溜的,仔细一看竟然满手都是血,不禁被吓了一大跳。

        “天依,我被你打成这个样子了!”小王哭丧着脸嚎叫,“不是说只是切磋一下么,你要赔我医疗费啊!”

        “哎,男人流点血没什么大不了的吧,用不用这么鬼哭狼嚎的……再说你不是可以去工作单位报销吗?”何天依不耐烦地回答,总算可以甩掉这个麻烦包了。“既然你输了,记得履行你的承诺哦,赶紧收拾收拾回去吧。我和小琴还有事情呢,不能陪你了。”

        “不行,我不走!”小王咬牙叫道。要他走?不可能,他实在不甘心放过如此绝妙的泡妞机会。“按照天依你定的规则,刚才应该算我赢了!”

        “啊?你说什么?”没想到这家伙还敢耍赖,何天依睁大眼睛,往前走了一小步。

        虽然表面上看很文弱,但何天依身上自带强大的气场,吓得小王连连后退。但是他还是不服气,鼓起勇气叫嚷:“是你刚才说的,只要我碰到你一下,那就算我赢了!”

        “可是你没有碰到我啊。”

        “我碰到了!”在女孩威胁的目光下,小王战战兢兢地解释,“你不是用手弹了我额头一下吗?根据牛顿力学,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既然你接触到了我的身体,那就等于我接触到了你的身体——所以说,我碰到了你,这算我赢了。”

        “你这是在耍赖皮啊!”姜婉琴气得说不出话,她可不想被当做赌注输给这个男人呢,绝对不要!

        “哈哈,你还真会强词夺理,不过我绝对不会把小琴交给你的。”何天依笑着说,活动了一下肩膀关节。“既然你不服气,要不咱们再打一架,看看接下来谁赢?”

        小王吓得浑身一哆嗦,他刚才已经被打出了心理阴影,要是再来一次,肯定还要被她按在地上狂揍。可是他实在不想就这么灰溜溜地回去,要知道为了陪伴这两个美女,他可是费劲心思,在所长面前说了不知道多少好话,这才从单位获得了这个来广州出差的机会,怎么能就此放弃呢?

        “女朋友的事情就算了,但是朋友一场,天依你这么善良的女孩子,总不能赶我走吧?”小王可怜巴巴地哀求道,“我在广州本来就没地方住,如果你赶我走,我就要露宿街头,说不定明天新闻头条就是一名男子冻死在街头的消息……你忍心看我死在街头吗?麻烦你就像收留一只流浪狗那样收留我吧……”

        没地方住当然是随便乱编的,他怎么可能没有单位分配的宿舍呢?不过为了和女神呆在一起,这小子也是费劲心思,死皮赖脸。不得不说,如果按厚颜无耻的水平来说,他可以算得上是天下第一了。至少像洪广坤那样脸皮薄的男人,肯定说不出这样耍无赖的话。

        不过话说回来,泡妞确实需要这样的厚脸皮……

        看到小王这一副可怜兮兮的惨状,脸上还带着血,两个女孩也不好意思再赶他走,只好默许他留下来。不过,何天依先警告了他一句:“喂,留下来可以,但是你不准对小琴动手动脚啊,要不然看老娘怎么收拾你!”

        “一定,一定!”小王把头点得像小鸡啄米,高兴得像个小孩子。能够陪在女神身边就很不错了,他知道泡妞是需要机缘的,讲究一个水到渠成。只要时间久了,机会还是会有的嘛。

        既然与两位美女和好如初了,小王这狗脸变得比翻书还快,立马又露出一副讨好的样子,鞍前马后地伺候着两人,给她们端茶倒水(虽然她们并不想要)。总而言之,他似乎把刚才所有的不愉快忘了个一干二净,仿佛之前啥都没发生过,依旧是那个喜欢巴结女生的调皮鬼。

        “好饿啊,我们去外边的小吃街逛逛吧。”安顿好行李后,何天依这才发现肚子开始咕咕叫。这一路上他们都没吃什么东西,这会儿都已经饥肠辘辘了。

        “好好好,我这就去找找附近有什么好吃的餐馆,二位请跟我来!”小王抢着说,跑过去打开门,不放过任何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

        姜婉琴微笑了一下,缓缓地说:“你们别着急,我刚才和我堂兄打了个电话,他正在往这里赶来。我堂兄是本地人,就在广州工作,他会负责接待我们的。”

        既然有个地主请客,那就方便多了。不过没想到姜婉琴还有个在广州工作的堂兄,这丫头还真是神通广大,认识五湖四海的人呢。何天依有些好奇地问道:“你堂兄?他也会跟你一起去漫展吗?”

        “嗯,我堂兄也是二次元的人,喜欢动漫和游戏,尤其喜欢玩LOL,也就是俗称的英雄联盟。”姜婉琴笑着说,“说起来还有些不好意思,他是个宅男,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没有女朋友呢。天明哥你要小心哦,你这么漂亮,他肯定会看上你的哟。”

        宅男?LOL?何天依不禁露出了会心的微笑,原来这个男人和过去的自己一样呀。想想过去的那个何天明,也是天天沉迷动漫游戏,不愿意出门见人,这才一直找不到女朋友。唉,看来这个堂兄和过去的自己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还没有从回忆中回过神,何天依的耳边就传来小王的声音。“什么?我没听错吧,你的堂兄喜欢玩LOL?”

        “怎么,你也喜欢玩么?”姜婉琴好奇地问。

        “我才不玩那种低级游戏呢,我喜欢玩Dota。像LOL这种弱智游戏,完全是抄袭Dota的,只有小学生和傻叉才会喜欢玩。”小王鼻孔朝天,语气中充满了不屑。“天依,你说是不是?”

        “我就很喜欢LOL,而且是个LOL主播。”何天依黑着脸回答。

        小王的脸唰的一下变得惨白,悔得肠子都青了,慌忙改口说道:“我刚才是开玩笑的,其实LOL是个很好玩的游戏,我的表弟就很喜欢玩,我也一直想要学……对对对,我最喜欢英雄联盟啦,马化腾万岁!中国LOL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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