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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番外之司霖


我叫司霖,来自塔斯混沌初开就分支出去的异种人一族。

        我的家族生活在一个伪造的空间里。那是一个虚幻的世界,但的确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是个仙境般的地方。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真正的家,但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告诉我,不能离开这里,否则他们会死。我从来都不信。

        司战,我姑且就称“他”吧。

        我生下来的时候,他的模样就一直没有变过。他从不跟我讲话,族里的人也从不搭理他,甚至是我的父母,都不曾给他半句言语。很奇怪,我常常从他的眼里能够分辨出一个词:复仇。

        我们长得一模一样,但却不是双胞胎。有时候我会怀疑,我们有着某种很神奇的关联,那个时候我曾经崇拜过他一段日子,因为我的背上有着和他脸上一样的红色印记。

        这种感觉,有些说不清道不明。

        直到我十七岁的时候,他一个人离开了那个虚伪的家。后来我流落到兽人星上,才知道他在那里当了雇佣兵。

        在兽人星上的那段日子,是我最人生中最难忘的经历。

        我被人拉去一个采石场,每天在灰尘厚重的地方抡起大锤砸石头。我也不知道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只知道当时差点熬不下去。

        整整一年,我没吃过饱饭,没有睡过好觉。

        我看见了很多事情,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我为了保全自己,活得很小心,活得很不像自己。那些怪物残暴无比,他们身上明明流着一半人的血,却生生把兽的劣性发挥到极致。

        和我一样来到这里的人,基本都没好下场。

        那段时间,一到休息我就坐在采石场的乱石堆上,看着天空中那颗近在咫尺却又无法触及的星球,常常不自觉地流下眼泪。直到有一天,我发现那颗星球根本不属于自己,于是我就再也不哭了。

        那是我满二十岁的日子,我想我长成了一个男人。

        我开始很小心翼翼地伪装自己,不久就获得了那群怪物的信任。他们开始让我监管那些和我一样是苦力的人。

        有次来了个小女孩儿,看样子连十岁都不到。他们让我当着众人的面上她,我看向那个小女孩儿惨白却污浊的脸庞,稚嫩的五官充满绝望和恐慌,身体直发抖。

        “快点!再啰嗦老子连你也一起上!”

        “哈哈哈……”

        我皱眉,闭了闭眼,接着毫不犹豫地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刺进了小女孩儿的胸膛。我苦笑,这可能是对她最好的解脱方式。那群怪物也跟着笑了。

        他们的脸扭曲着,像一幅丑陋的油画,浓墨重彩的邪恶从里面泻出来,我忍住恶心,胃部一阵阵地痉挛。

        后来我遇到了他。他还是老样子,穿着严肃的制服,站在一群怪物中,眼睛里透着让人捉摸不透的光。他看见了我,但是没有救我出来。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对他不再有希冀。

        一个月后,我得知他逃出了这颗野蛮的星球。再后来,我因为长得和他相似,被流放到“深渊”。

        你不知道那是一个怎样的地方,真的,你不知道。

        整整两年,我漂浮在那个黑暗的无边无际的世界。没有一点声音,没有一丝光亮,我甚至摸不到自己的躯体。时间过得有多慢,我的心情就有多糟糕。

        但唯一庆幸的是,我还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我还能思考。

        我想了很多东西,想到了自己从生下来到长大经历过的许多事情,想到了在兽人星上过得不如意的那三年。但就是那样丑陋的回忆,我都反反复复在心里翻了好几遍。

        因为你不知道我的孤独。我的心开始衰老,慢慢地要忘记所有事情了。

        我以为,自己会孤独一辈子,在这安静得连一个人的心智都会消磨得一干二净的世界里孤独一辈子。

        直到有一天,一束温暖的光照到了我的身体上。我摸到自己胸膛的那一刻,流下了很心酸的眼泪。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像个垂暮之人。

        后来我在逆光中看见一个很高大的身影向我走来,我舔了舔干涩的唇,发现自己身体仿佛被碾过一般疼痛。但是有感觉了,哪怕是痛,对我来说也是快乐。

        男人很高大,面容冷清。他的后面跟着一个矮一点的男人。

        “上将,一共解救了56名人质。”

        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得救了。

        之后,我循着最初的记忆,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满地的尸体和残肢,一些奇怪的鸟类在上面啃啃啄啄。我看见自己的父母被挂在岩石上,赤身*,满脸苍白。

        我的背上开始灼痛。我撕掉自己的衣服,用指甲一点一点地抠着那个印记。

        我的皮肉开始绽开,鲜血顺着腰线流到地面,沾湿泥土。但是我居然不痛,我变态地享受这个过程,那些肉屑陷进指甲的快感。

        我绝不要和这个男人有一丝瓜葛!

        后来我哭晕了。醒了之后就发现自己在一个草堆里。

        我抬头,是一片完全不一样的天空,玫红色的,很讨人喜欢。远处传来一些古老的牧民放牧的声音,我把头埋在草地里,吃了一脸的泥。

        **

        那个有着玫红色天空的星球叫“塔斯”,我最初的家乡。

        后来,经历过一些难以想象的事情,我辗转来到了地球。地球,这颗在银河系里唯一存在文明的星球,最初让我莫名排斥。

        我不喜欢这里的文化、语言和环境。

        刚来那段时间,我躲在深山里,活得像个野人。

        直到有一天,我决定不能这么活着。哪怕硬撑,也要出去看看。毕竟寂寞,我早就受够了。

        最开始是在一家工地工作。我一边学习他们的语言,一边观察这边的文化。比想象中简单,也比想象中失望。

        再后来,我抓住机遇,白手起家,在那座城市开了一家公司。这样的生活,简单忙碌,我却还是一个人,行走在这个陌生的异乡。

        那天,暖风习习。

        投资商和我约好在一个古镇商谈合约的事项,我趁着休息的时间来到了一片油菜花田。这种花在塔斯也很常见,它让我莫名感到亲切。

        于是,我神经质地在里面走来走去,像只忙碌的蜜蜂,享受花粉洒在身上的快乐感。

        路旁坐着一个发神的女人,我走过去的时候,她像只受惊的花栗鼠,急急忙忙从小道上离开,跑上了对面长满杂草的小山坡。

        我没看清她的长相,也没兴趣看清。

        那晚,我从饭店回到宾馆,在转角处再次看见了那个可疑的女人,她低垂着头,一副丧气的模样。我冷漠着从她身边走过,却还是没看清楚她的长相。

        直到那把梳子的出现。

        它几乎像条红绳,将我和那个女人拴在一起。

        我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一个虚幻的世界中,享用了另一个男人的身体。令我惊讶的是,那个女人居然也到了这里。

        最初,我没打算告诉她事实。如果她聪明,怎么也猜得到,可是她太笨了,整天又神经兮兮的,我十分烦恼,曾一度想把她扔到窗外去。

        直到那晚,她哭着搂住我的脖子,胡言乱语时,我心脏一跳,没由来地慌乱了。

        其实最初也只是抱着逗逗她的心态,哪知她整天穿着围裙在我身边转,一双弯弯的眼睛总是充满各种情绪。她很勤劳,像只小蜜蜂,做的饭菜家常可口,每天踮着脚在阳台晾衣服的样子笨拙却认真。

        从来没有这样一个人,为我做这种事。

        后来,我发现她格外的倔,倔得我只想抽她。我拒绝了她,她却表现得像没事人一样,情绪正常得让我心生慌乱。

        我整晚整晚地思考,她到底是怎样的想法。

        我承认,我对她在意了,生情了。

        那个女人,在我漫长而无趣、艰难而寂寥的一生中,划破那面孤独的墙,从墙那边携来人世的繁杂和家常,拖着我一点一点地沦陷。

        我开始,想活得如一个普通人一般,家长里短、养妻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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