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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伸出援手


大家还记得某神剧or雷剧里小燕子得知箫剑是她哥哥之后的反应吗?

        茶茶现在的情况就跟那个差不多。如果不是因为兽人部落没有铜锣,茶茶肯定也会找出来狠敲一番。

        毛毛会说话了!毛毛居然还没成年就会说话!而且是兽形啊兽形!

        从早到晚,茶茶都沉浸在无比自豪,无比兴奋的情绪中。甚至软磨硬泡央求族长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为的就是向全族宣布常念会说话的消息。

        族人们也很给力,纷纷好奇地围在常念身边用各种方法逗他说话,听到常念说一句,大家就夸张地欢呼一声,一连几天人们的热情都丝毫不减。

        常念觉得自己就像动物园里的猴子,即使掏掏耳朵,摸摸屁屁这样简单的动作都会让游客觉得“好神奇哦”!

        越冬的日子太艰难,兽人们大多时候无事可做,又饥肠辘辘,常念的“异能”无疑给这些艰难的日子增添了一抹亮色。如果不是后来常念以死相逼怎么也不肯出去遭围观,想必这个乐呵得持续整个漫长的冬天。

        在常念的认知里,“反常即为妖”的观念根深蒂固,他先入为主地认为兽人们也会坚持这一原则。所以长达半年他都小心翼翼不敢说话,如果不是偶尔有意识地自言自语,或者对着丛林里的动植物们说一说,恐怕现在他已经得了失语症。

        没想到大家接受得这么快,除了好奇之外没有丝毫恶意。尤其是茶茶,这种不同寻常的事不是应该死死瞒着吗?怎么会是一副恨不得找个大喇叭向整个魔幻大陆显摆的样子?

        所以说,他之前的各种隐瞒、各种小心翼翼都是白瞎了吗?果然不能以正常思维看待这个世界——常念懊恼的同时感慨万千。

        还是泰格最能理解茶茶的心情,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茶茶为了养大毛毛付出了什么。

        一个正常的雄性,不能像其他雄性一样外出打猎,不能自由自在地做喜欢的事,因为他还有幼崽要养,一个比其他幼崽更娇弱、更调皮的幼崽。可以这么说,常念穿过来之前,茶茶从未离开毛毛超过半个小时。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精心抚养的孩子,却是“不正常”的。成年仪式的失败最受打击的不是毛毛而是茶茶,虽然他依然很爱毛毛,不,应该说更爱,但他还是无法忍受外界的流言蜚语,还有内心的自责——魔幻大陆,没有兽父的陪伴兽人是无法成年的。毛毛并不是他和泰格亲生。

        当然,这个促使幼崽成年的人,除了兽父之外还可以是命定的伴侣。但是,有谁会在成年之前,还不知道雌雄的时候就定下伴侣呢?所以,这个情况几乎被大家忽略了。

        看着和毛毛同龄的兽人们纷纷成年,找到伴侣,甚至生崽,茶茶总是会替毛毛难过。

        所以,当他家毛毛变厉害了,茶茶当然要显摆一下,对那些曾经嘲笑他们、曾经欺负过毛毛的人。当然,更多的还是出于一位父亲,或者说是母亲的自豪感——自家孩子,也是很厉害的。

        ******

        说实话常念是个自私的人,他一直生活独立,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一开始对部落并没有感情,一心想着回去,但是在回去之前必须保证自己吃得舒服、睡得舒服。所以他才会在入冬之前那么积极地准备食物,挖掘地窖。

        但是,这不代表他冷血,他根本没想到兽人们的生活如此困窘,困窘到需要饿着肚子熬寒冬。

        常念告诉自己,必须要做点什么。

        又一次茶茶苦恼于其他兽人的拒绝,常念站出来出了个主意。

        “我有办法?”

        茶茶眼睛一亮:“什么办法?”

        常念最近可是怕了茶茶眼睛亮亮的样子,自从自己拒绝出去后,茶茶也完全没闲着,只要有时间就守着常念,用尽各种办法逗他说话。一旦常念耐不住烦说了一句,就会引起茶茶后来的十句八句。

        所以这个时候常念没有回答他而是自己行动起来。

        常念跑到屋后的小间翻翻捡捡找出一堆东西,其中最显眼的就是一个巨大的动物骨骸。半圆形看起来应该是头骨,这是泰格的战利品,现在常念想把它洗洗涮涮用开水煮煮当成一口大锅。

        常念用爪子勾着锅的边缘往外拖,使了吃奶的劲儿才拖动一点点。难道真要用嘴叼吗?想到这个就觉得牙酸。

        “让我来,让我来!”茶茶一直跟在常念屁股后面,这时候看到儿子为难,无比谄媚地上去帮忙,“毛毛你说放到哪里?阿父这就去放好哦!”

        “屋子外面空地上。”常念干脆地吩咐,毫不客气。

        茶茶屁颠屁颠地去了。

        常念自己找了个兽皮,裹着调料火石之类的也跟了出去。

        茶茶把锅放好,反过来追在常念屁股后面问道:“毛毛,毛毛,接下来做什么呢?”

        “嗯……”常念用嘴巴指了指屋后,“把那些柴拿过来,做一个篝火——就是像部落聚会时那样的火堆。”

        “啊?”茶茶为难地看看那堆柴禾,“恐怕不够呢!”

        “只是说样子像那个,不用那么大。”

        茶茶松了口气,欢欢喜喜地去做了。

        后来泰格从外面回来,得知父子两个想要做的事,也加入其中。

        有了泰格效率就高了很多。

        很快,他们在木屋前的空地上做好了一个支架,下面燃着火堆,上面放着骨锅,既确保支架不会被火烧坏,又能让骨锅充分吸收热量。

        常念指挥着茶茶把水烧开,然后把骨锅里里外外刷洗了好几遍。这件事本来泰格做更合适,他力气大,不怕烫。但因为是自家儿子吩咐的,茶茶才不会让给别人——对于脑抽阿父的奇怪想法,常念表示不理解也不感兴趣。

        常念给泰格安排了其他的事——把肉切成大枣一样的小块丢到锅里,放入适量食盐。过一段时间就搅动几下,以免肉块沉底粘锅。这个活儿确实适合泰格做,因为这个皮糙肉厚的家伙根本不怕蒸汽。

        很快,肉软了些,盐味渗了进去,香气在空中飘散开来。

        泰格和茶茶对视一眼,终于明白了常念的用意。如果说之前两人只是单纯纵容儿子的“主意”,不忍打击的话,现在却是积极主动地在做了。

        对于常念异乎寻常的聪明,茶茶只是很单纯的自豪。反观泰格,看向常念的眼里又多了些东西。

        等到肉有八分熟的时候,常念往锅里丢了一串红红的果实。

        “咦?”茶茶惊呼一声,“毛毛怎么把灯笼果丢进去了,那个吃起来很热的,还会肚子痛!”

        茶茶一边说一边拿着骨勺在锅里搅动,打算把灯笼果挑出来。

        常念用爪子勾了勾茶茶的脚——这里必须要提一下,兽人们一年四季都是赤脚走路,草鞋这种东西根本不存在。

        “别急着弄出来,味道不错的,待会儿你尝尝。”常念说着,又加了句,“我吃过。”

        即使常念这样说,茶茶还是将信将疑。他小时候受过灯笼果的苦,那时候觉得好看就吞了一颗,那种火烧肠子的痛苦经历直到现在仍然记忆犹新。

        泰格走过来拍拍茶茶的肩膀:“不如试试。”

        茶茶终于点了点头。但是皱着眉头看骨锅的表情还是很担忧。

        常念没再解释,待会儿做好了自见分晓。灯笼果是他无意中发现的,味道和功能类似于地球上的辣椒,只是热度比普通辣椒提升了好几百倍。

        没过多久,肉煮软了,空气中的香味更浓郁,除了单纯的肉香之外,还加了股清香的味道,异常勾人食欲。

        不一会儿,四面八方响起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一只只小爪子踩在雪上的声音,在静谧的黄昏异常清晰。

        这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没有晚饭可吃的兽人们,在饥饿的状态下鼻子会变得更加灵敏。成年兽人可以忍受得了如此诱惑,幼崽们可不行。

        这就是常念的打算,让肉香飘散在空气中,把小兽人们吸引过来,让大家分一碗羹汤。他找的锅很大,肉量也足,特意加了辣味十足的灯笼果,一碗肉羹足以安慰空荡荡的五脏府。

        披着各色皮毛的幼崽们陆续出现在空地上,大家不约而同地与骨锅保持了一段距离,只是用渴望的眼神看着,丝毫没有上前讨要或者哄抢的意思。

        茶茶用勺子舀了口汤,尝了尝味道,顿时眼睛一亮。随即听到外围一圈吞口水的声音。

        茶茶不由得窃笑一声,随即又感到阵阵心酸。平复下心情,快速舀了碗汤递到离得最近的幼崽面前。

        那只幼崽瘦瘦的,红色皮毛,个头比常念还要小很多,估计生下来还不到一年。

        他并没有像常念想象地那样迫不及待地吞下汤水,而是看看常念一家,又看看身后的同伴们,最后视线放在面前的骨碗上,犹豫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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