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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第五章

        郑有风还没有反应过来身后撞上他的人是谁,鼻子就先闻到一缕清甜的花香。味道很淡,如果不是此刻走廊上北风凛冽,加速的分子的运动,他根本就闻不到。

        走廊上只有他和陆苳笙两个人,他没有用女士香水的习惯,是从谁身上发出来的,不言而喻。

        他侧过头,看了一眼陆苳笙,头顶昏黄的光线打在他脸上,高眉深目,越发俊朗。

        郑有风对自己的长相身材很有自信,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仗着这个艳压方铭。虽然他并不认为自己是个靠脸吃饭的人,但是看到陆苳笙看见他刚才那一回眸,眼神一点儿波动都没有,他还是感觉到非常不爽。

        这都还在追求他呢,就这么不上心!他能把这些东西当真吗!

        正要说话,跟在他身后的女孩子却闲闲地开了口,“走吧,我送你回家。”

        她迈开步子走在了郑有风前面,见他没动,陆苳笙头也不回地说道,“你的车应该还在步行街某个停车场吧,这么大晚上了,你要走路去取车吗?”

        郑有风这才想起今天去富丽大厦勘察现场时,因为路上太堵,他把他的爱妾扔在了某个地下停车场,要不是陆苳笙提起,他已经把人家忘了。

        果然男人皆薄幸啊。这说法连郑有风自己都反驳不了。

        已经是下半夜了,郑有风窝在车上,被暖气一吹,整个人都开始昏昏欲睡。车载香氛不知道是什么牌子,清冽当中又带着几分甜意,舌尖都仿佛能感觉到那丝丝不易察觉的甘甜。郑有风觉得那香味儿有点儿熟悉,已经停工大半的大脑思考了一下,终于想起来这是刚才在陆苳笙身上闻到的那股味道。

        他还没有问陆苳笙这是什么牌子,旁边的人已经淡淡地开了口,“我的那个物业管理员,没问题吧?”

        郑有风立刻警觉起来,他就知道这人没安什么好心!

        余光瞥了眼下意识提高了警惕的郑有风,她不在意地笑了,“我只是问问,看看会不会把我牵扯到里面去。嗯,当然了,你们之前开会的时候,我听了那么一耳朵。”这人在旁边偷听,也偷听得十分光明正大,当着正主的面说起来毫不愧疚,“我也不是主动要听啊,你们把我拉到警局来,又不给我找个安置的地方,把我往椅子上一扔就走了。说到底,还是你们内部管理有问题。”

        郑有风那是没有想到全单位上下,哪个地方能把她这尊大佛容下!

        她十分娴熟地把锅往郑有风身上一扔,并且死死扣住,根本不给人翻身的机会,“你们那会议室,也太不隔音了,我在走廊上都能听见。还有,你们讨论案情的声音也有点儿大,根本不给人回避的机会。”她见差不多了,话锋一转,“我其实一直有个疑问。既然死者不是王大虎,那又是谁把他的家人接过来的呢?”

        “王大虎家住邻市,就算是他家人要过来,也不会快到人一死,一两个小时就出现在了你们公安局门口。除非他们早就在本地。但是既然王大虎的妻子能指认出死者并非王大虎本人,那就说明,她其实并不知道王大虎身份被人冒充这件事情。”

        “换句话说,她极有可能是被人用了一个正当理由,叫到本市来的。不等她见到所谓的‘丈夫’,就已经有人先杀人灭口了。死者跳楼而亡,如果不是十分熟悉他的人,恐怕根本不会一眼就看出此‘王大虎’非‘彼王大虎’。”

        “这件事情我也想到了。”但是眼下千头万绪,好似无数个毛线头,让人找不到哪一根才是完整的。郑有风觉得自己手上握着许多庞杂的线索,却不知道该去选择哪一头。

        当久了刑警,多少有点儿第六感。他的第六感告诉他,死者冒充一个农民工的身份,后面并不简单。

        死者的dna比对结果还没有出来,现在他们判断死者不是王大虎的理由主要源于王大虎妻子喊出的那句话。可是人脑袋都摔碎了,她匆匆看一眼,真的能作为判断的依据吗?

        郑有风揉了揉自己沉甸甸的眼皮,感觉快要抬不起来了。大脑中的所有零件全都在叫嚣着要睡觉要休息,简直让他不堪其扰。

        趁着等红灯的间隙,陆苳笙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你如果觉得核实死者身份这件事情开展起来太艰难,倒不妨继续照着你们之前的思路查下去。死者长期从事底层劳动,怎么看都跟富丽大厦里面的白领精英掺和不到一块儿,不过有一种人,恰好是他们两者之间的桥梁。”

        郑有风脑中电光火石一闪,下意识坐直了身子,“你是说快递和外卖?”

        陆苳笙点了点头,“上班族们叫个外卖再正常不过了,用快递寄东西,更平常。也只有他们,能正大光明地进入富丽大厦,想去哪层去哪层,还丝毫不让人起疑。”时间久了,在门卫那里混个脸熟,还能获得许多优惠。而送外卖和快递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在从事体力劳动,跟死者的工作性质差不多。

        “或许还可以把范围再缩小一点儿。”陆苳笙发动车子,朝前面开走,“死者受人教唆的迹象已经很明显了。在繁华地段跳下来,必然会引起大家的恐慌,这个教唆人自杀的凶嫌,身上应该有部分反社会人格,漠视他人生命,并以此为乐。冷漠,阴郁,读过书,但因为从事的职业,不可能读过很多书,还有些自命不凡——”

        她偶然间一偏头,恰好就看到了旁边郑有风的目光。陆苳笙猛地住了嘴,片刻之后才笑了笑,“你那什么眼神?”

        “觉得你很神奇的眼神。”郑有风伸了伸手,“怎么不继续说下去?”

        陆苳笙扯了扯嘴角,“我说的这些你都已经猜到了,我还要在鲁班门前弄大斧,那不是贻笑大方吗?”

        郑有风笑了一声,坐直了身子,“我其实有点儿好奇。你说你喜欢我,我是从来不信的。除了你确实不像喜欢我的样子,还有个原因。”他压低了声音,探出半个身子朝陆苳笙压过来,“你从一醒来开始就在跟我套近乎,为什么?”

        “因为喜欢你啊。”陆苳笙丝毫不惧他身体上的威胁,回答得毫无障碍。

        这个回答,换来的是郑有风一声嗤笑。很明显,他并不把这种糊弄孩子的话放在心上。见陆苳笙不回答,他换了个问题,“那你告诉我,你一个年轻富婆霸道总裁,一天不想着怎么挥霍金钱挥霍青春,成天往案子里面钻是怎么回事?你不喜欢当总裁,喜欢当警察?”他垂下眼皮,借余光打量了一下陆苳笙,“还对罪犯的精神文明这么了解,警局不聘请你去当心理疏导那都是埋没人才。”

        他才正经了两句,又开始没正行。陆苳笙转头过来对他嫣然一笑,“我自认为还算比较荒唐了,没想到在郑警官眼中还是好孩子一枚。你这么看我,是不是已经有点儿开始喜欢我了?”

        回答她的是郑有风一声鄙视意味明显的轻哼,他知道是不能从陆苳笙口中问出什么来了,干脆闭上眼睛,不再跟她废话。

        陆苳笙等了许久,没有听到郑有风的声音,转头一看,发现此人早已经去梦周公了。她停下车,拿出手机来拍了一张某人惊天动地的睡颜,才伸手推了推他,“到了。”

        郑有风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全身上下所有零件都还在当机中,却马上被陆苳笙的一句话给吓醒了。“你不是觉得我这样追你不好吗?为了让你感受到我的真心,我决定明天加足火力。”

        郑有风浑身一个激灵,连忙解开安全带,生怕一个晚了,连骨头渣子都被这妖孽啜得不剩下。

        他从陆苳笙那辆霸道总裁标配的车上“弹”了出来,听见那人在后面叫他,连头也不敢回,连忙冲着小区门口走进去。大概是他的这副样子愉悦了陆苳笙,她叫了一声“郑有风”,然后用力地在空中“啵儿”了一声。

        郑有风:......

        郑有风晚上回去做了个噩梦。他梦见自己成了唐僧,骑着白龙马方铭,带着二徒弟苏越去西天取经。至于大师兄和沙师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在梦中并没有出现。

        他走到一个山坳坳,正打算休息,结果来了个提着篮子的美少女。高僧郑有风觉得少女长得十分美好,忍不住朝她化缘。然而那少女一抬头,冲他嫣然一笑,脸又突然变成了陆苳笙那张脸。

        他吓得大叫了一声“女妖怪!”顿时落荒而逃,连徒弟都顾不上了。慌不择路间跑到一个山洞里,本以为终于找到一个可以暂避风头的地方,没想到抬头一看,墙上头顶,密密麻麻全是陆苳笙的脸。

        一个陆苳笙已经够让人胆寒的了,更别提千万个陆苳笙一起冲他笑。笑就算了,还“啵儿”“啵儿”“啵儿”地飞吻个不停,此起彼伏,弄得唐僧郑有风简直像是被人念了紧箍咒一样,痛不欲生,分分钟都想挥刀自宫。

        这个梦从头到尾充满了魔幻现实主义的荒诞感,人明明都是生活当中的人,可是一到了睡梦中就全部扭曲了,也从侧面反映了人民警察郑有风同志心理上的失衡,展现出一种如魔似幻的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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