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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少小离家老大忆


感觉到沈辉的动作停了下来,陈璇不乐意的扭了扭身子,想以此来催促沈辉继续。

  伸出巴掌在陈璇的挺翘处拍了一巴掌“别闹,有人来了。”

  “这大半夜的怎么可能有人来。”

  “你不是也大半夜的往我帐篷跑?”

  “人家不是因为太害怕了睡不着嘛。都怪你,大半夜的讲什么聂小倩,回去之后,越想越害怕,所以人家就来找你了,没想到你还……”

  沈辉讪笑了一声“你们当时不是回去的挺早的吗?”

  “你讲一个都怪令人害怕的,再继续讲下去人家晚上怎么睡得着嘛?”

  “嘘,那人已经到帐篷门口了。”

  这次来的人依然脚步很轻,蹑手蹑脚的掀开了沈辉的帐篷帘子。

  借着月光看过去,果然,来人是沈佩兰。

  刚刚陈璇说自己听故事害怕的时候沈辉就想到是她了。

  沈辉以为自己讲的故事并不是很恐怖,再加上她们没有来找自己,所以下意识的以为她们不会来了。

  结果,就因为这个下意识的想法,所以,陈璇就被沈辉给捏肿了手腕。

  既然陈璇都来了,那么沈佩兰来也就不足为奇了。

  两位姑娘其实只是不好意思,并非是那个故事不够恐怖,在这个读书只是大部分人的专利的时代。

  就连明清时期最负盛名的话本小说,其实加起来也没有几本,就跟别说别的了。哪像是现代,传统文学和网络文学的碰撞,摩擦出了许多灿烂的火花。

  在这个时代,故事就更是只有口口相传了。蒲松龄写一部《聊斋》,花费了将近一生的时光,可想而知有多困难。

  两位姑娘从小生活在深宅大院中,平时最大的故事来源就是那些话本小说。但是古代男女大防,平民家里的女儿因为要时常帮助家里干活,所以经常还有抛头露面的机会。

  她们这些大门大户的女儿就只能坐在自己的闺房里看看那不多的几本话本小说。至于说书先生,那是只有偷偷溜出去的时候才可以见到的。

  而且那些说书先生大多说的是英雄事迹,各地发生的大事什么的。

  所以这种带着灵异气息的小说在迅速吸引她们的同时,又令她们非常害怕。用一句现代游戏里经常说的话来比喻——又菜又爱玩。

  勉强听完了聊斋之后,再也不敢听下一个故事了,连忙跑回了帐篷。晚上一个人越睡越怕,又怕跑出来早了惊动别人,所以只能在这月上中天的时候赶过来了。

  沈佩兰进了帐篷之后,借着月光,陈璇也看清楚了来人是谁。

  但是白天两人的聊天还是起了作用。

  “老……你怎么来了?”

  沈佩兰挑了挑眉,没想到陈璇来的比她还要早。

  “你不也来了吗?咱大哥不说二哥!”显然沈佩兰早就猜到了陈璇会来。

  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默默地躺了下来,睡在了沈辉的身边。

  闹了一晚上,陈璇也累了,不想跟她多吵,安安静静的躺在沈辉的另一边。

  自己梦想中的大被同眠终于来了,但是沈辉却并没有猴急的动手动脚。

  虽然自己跟她们二人也在一起睡过好多次了,该摸得地方全都摸了个遍。

  但是三个人一起睡这还是第一次。身边的两个姑娘的身体绷得紧紧地,自己那聪灵的耳朵也带回来了二人的心跳声,声音气促且震鸣。

  显然她们的内心并不像她们所表现出来的那样淡定。

  沈辉也不是什么色中饿鬼,虽然喜欢两个姑娘,也从很早之前就惦记着大被同眠的事。

  但是现在这个时机明显不对,自己要是想强行动手的话,她们一定是会同意的,但是将来留下来的这一夜的记忆很明显不会太好。

  于是——他决定再讲一个故事。

  这次就不讲什么灵异故事了,两个姑娘被吓得现在还没恢复过来,自己再讲一个那今晚的好事是不用想了。

  “嗯咳~”

  沈辉突然的出声,吓得两位姑娘身体同时一颤。

  “现在也睡不着,我就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一听到讲故事,陈璇显然是再次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连忙摇了摇头说到“不听了不听了,我不想听故事了……”

  沈辉哈哈一笑道“这次的故事可不是什么鬼故事,这次是单纯的关于修炼的一些小趣事。”

  “从前有个,小女孩,名字叫做花千骨。她因为八字太轻,阴气太重,出生时她母亲因此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但是因为花千骨体质太易招惹妖魔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和尚只是一个劲摇头,给了花千骨一串随身带多年的佛珠,还有让用八只黑狗的皮做成披风,掩住花干骨身上普通人闻不见的气味。并嘱咐太阳落山后尽量不要让她出门,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沈辉现在讲的书名叫《花千骨》,是一部女频小说。至于他一个男生为什么知道这部小说……

  完全是因为他中考刚结束的那一年暑假里电视里播的都是这部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当时他自己也没有手机,所以就只能看电视。

  一看之下,完全被里面的小骨所折服。当时电视剧看完之后,他还特意去下载了小说的TXT版,下载到他家那台没有网的电脑上看了好几遍……

  说起了这部回忆度满满的小说,沈辉的心里都是感叹,说实话,离家这么长时间,他真的有些想念自己的家乡了。

  以前不觉得,甚至大学上学的时候有的时候一年才回去一次也不觉得。但是当他真正离开了家乡,而且大概率都回不去了的时候。他简直每时每刻都在想念着家乡,想念着父母双亲。

  自己家里只有自己一个儿子,老爸和老妈要是知道了自己失踪了该怎么办啊!

  越想,沈辉的心情就越是沉重。使劲甩了甩头,把那些念头都甩了出去。自己不能流露出哪怕一丝一毫的情绪,自己现在是沈辉,沈家家主沈辉。

  刚刚经历了福伯这件事的沈辉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虽然看起来自己现在是沈家的家主,身边左拥右抱,手下马仔众多。

  但是当他们知道自己是个冒牌货之后,特别是顶替了原来的沈辉的冒牌货。估计到时候最恨不得吃自己肉,和自己血的就是自己怀里的这两个美娇娘吧。

  所以,他很好的掩饰了这种情绪。经历了福伯的反水之后,沈辉觉得自己一夜之间好像长大了许多,从以前的一个吊儿郎当只知道读书的学生变成了一个有自己秘密的沈家家主。

  为了缓解气氛,所以沈辉直接删去了原本小说里那一段水鬼拦路的情节。直接从花千骨的这种怪异体质讲起。

  “辉哥哥”

  “嗯?”

  “世界上真的会有这种体质吗?”

  “能吸引来鬼怪,这该多可怕呀。要是给我,我都不知道我自己能不能活到十二岁。”

  “嗯,确实,这种体质带给花千骨的唯一好处大概就是让她拥有了一颗永不服输的心吧。不向困难低头,这种心性,导致了她最后的蜕变。”

  沈辉继续讲,当听到白子画出场的时候,陈璇的大眼睛直接爆出了星星,“这个世上真的有这么帅的男子吗?”

  沈辉挑了挑眉“我不帅?”

  陈璇不在意的挥了挥手,理所当然的说道“可惜你不练剑啊,你要是练剑,那我相信,你肯定比那白子画还要帅!”

  沈辉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其实/没有你说的那么帅,真实实力其实还差那么一点点。”

  “不过璇儿你小嘴这么甜,怕不是抹了蜜吧。”

  陈璇刚想笑,结果自己的樱唇就被一张大嘴给覆盖住了,那张大嘴中还伸出了一条不安分的舌头,像是那泥鳅似的,滑溜溜的,见缝就钻。

  瞬间就顺着她那刚刚张开的小嘴中伸了进去,撬开微开的贝齿,整个进入了她的小口之中。

  缠住了她那条东躲西藏的小香舌,就往外拉……

  陈璇哪受得了这个刺激,嘤咛一声真个人就软成了一滩水。

  而这边沈辉的大手还没闲着,就往旁边沈佩兰的身上伸去。

  结果——短了一截,摸到了胳膊上。

  他顺手一抓,就把沈佩兰往自己的这边拉。

  沈佩兰也知道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默默地往这边挪了一点点。

  沈辉的大手就像是早有准备似的,在沈佩兰挪过来的那一瞬间就攻占了高地……

  第二天早上,沈辉神清气爽的从自己的帐篷中走了出来,后面跟着两位脸蛋都红成了苹果的姑娘。

  王三福一脸震惊的看着两位姑娘,这少爷莫不是会变法术,不然怎么昨天晚上在自己帐篷里睡的姑娘今天早上怎么从少爷的帐篷中走了出来?

  沈辉也没有去理会这个憨批,自顾自的去安排今天的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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