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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雒阳城大得很,人烟也相对稠密,不过对于沈雁而言,找一个僻静的藏身地依旧不算麻烦。在城中绕了小半圈,他带着严漠来到了城东。此处正是雒阳城中显贵居住之所,连片宅邸似乎一眼望不到尽头,在小巷之中拐了几拐,他就带严漠穿过了一座窄门。

        门后是一条小径,鹅卵石铺就路面,两旁被藤蔓遮的严严实实,走过不长的小径后,一座庭院出现在二人面前。这院落看起来不大,却意外的幽深,每一处的修缮的十分雅致,即可做到移步换景。此时正值春日,路边花树悠然绽放,馥郁芬芳随着微风渗入心脾,在绿树掩映之下,前方隐隐约约露出一栋小楼,形制并不奢华,反而绰约可亲,很有几份天然野趣。

        “此处乃是我一位朋友的私邸,如今他应该尚未回返雒阳,倒是可以在这里暂避一日。”沈雁脚步不停,带着人直接走到了那栋小楼中,熟的如同逛自家庭院一般。

        这里的景色不可谓不美,又十分的宁静清幽,本来该是个藏身的好地方。然而听到沈雁所说,又看了看楼中的陈设,严漠的眼眸不由沉下几分,这庭院屋舍的布置怎么看都有些脂粉味道,若说沈雁这个朋友是男人,他可决计不信。而能够让一名男子随意进出,无需通报的女人,看起来也有些说不清的暧昧。

        沈雁并未察觉严漠的神色不对,径自走进了屋中,把苦圆留下的那些遗物放在了桌上,仔细翻看了一遍后,捡起最上方那枚信封。素白的信封中只装了两三页信纸,内容也不甚多,字写的更是凌乱。但是看着这封短信,沈雁却慢慢皱起了眉峰,这信上所说的东西远比他想象的要复杂许多。

        原来在半个月前,苦圆偶然碰上了一位伤重将死的红衫女子。若是旁人遇到这种事情,大概会避之不及,偏偏和尚看对方可怜,亦不忍心让她暴尸荒野,想要上前救治。谁知那女人非但不求苦圆救她性命,反而扔给他一个匣子,狞笑着留下遗言:苏府狗贼背信,误了血衣门上下。

        这句话,就算是苦圆也不敢轻信。能被称为苏府的,整个江湖只有一处,血衣门又是个什么口碑,他更是清楚明白。任凭一个血衣余孽的遗言,就让他疑上苏府,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之后的事态却出乎了他的想象。

        葬了那个女子后,他突然就被贼人缀上了,这些人几次袭杀,用尽了各种手段。若是没人来追,苦圆说不定就把这女子抛诸脑后。然而现在他却不得不提起心神,开始思索那句话的真假来。这一琢磨,居然看出了些门道,那女子留下的匣子之中虽然有一枚颇为珍贵的龙型玉佩,但是夹层内藏的东西却更让人惊奇,那分明是一页镖书、一封密信。

        所谓镖书,乃是货主和镖局签下的协议。上面写名双方性命,镖件内容,若是暗镖,说不好还要注明印信,已保货物完备。这种镖书江湖之中家家镖局都有,根本算不得稀奇,偏生书里藏着的这单镖书,最上方写着“威远镖局”几个大字。

        威远镖局那场血案,江湖中谁人不知,又有哪个猜不到是因为祝彪押送的货物出了问题。但是任谁都没料到,这次所押货物的货主居然是血衣门内之人。血衣门乃是江湖人的叫法,他们自己则成自称御天宗,门中左右两位护法,一名蒋倾,一名莫云,其中蒋护法在血衣门总坛被灭时便已身亡,莫护法则拼死逃了出去。

        在他逃亡的几年中发生了什么自然不得而知,但是阴差阳错,几样血衣门中的重要物件居然交到了威远镖局手中,托祝彪代为押送。结果货物尚未送出,祝府便被人屠了满门,最后又被一场大火烧得干干净净。

        这案子本应成了死案、悬案,谁曾向最为关紧的镖书居然流落了出来。这还不算完,剩下的那页密信更是耸人听闻。据莫云所言,袭击祝府,造成血案的正是苏府暗卫,是他们要那批货物,并且杀掉祝彪灭口。可惜当初他并未放心把所有东西都交给祝彪,而是留下了这枚玉佩,让人代为保管,以期有朝一日能寻苏府报仇。

        这两样东西可谓石破惊天,且不说是不是真乃莫云留下的东西,仅仅其中代表的意思,就让人不得不防。故而苦圆才下定决心,前往雒阳城找金刀门主。顺便还给沈雁留了书信,让他也悉知其中内情。

        只是最终,苦圆依旧没能亲自把话带到。

        短短几页信,沈雁硬是看了一柱香功夫,不是因为和尚字迹潦草,说不清故事,而是因为信中所说的故事,本就让人心惊。苦圆一生莽撞,又痴态太甚,谁能料到他居然在临死之前粗中有细了一回,把这样东西留给自己。

        长叹了一口气,沈雁放下手中的信纸,拿过剩下的几样东西。和尚留下的遗物,除了衣衫度牒外,就只有两本佛经。若是常人推测,那镖书密信必然是藏在佛经之中,沈雁却并未理会书籍,而是展开了度牒,仔细打量片刻后,灵巧的手指一勾,拆下了上面的封皮。

        硬皮之内,正躺着两页泛黄的纸张。度牒乃是和尚最重要的宝贝,也是唯一寄存在远能禅师手上,而非是他自家禅房里的物件。苦圆这个藏书处,换上别人,怕是永远也猜不出端倪。

        “害死苦圆的事物,现在怕是不在了。”沈雁长长叹了口气,把其中复杂故事讲给了身边人,“如若我没有猜错,当初匣中放着的,正是九龙环中的一枚玉佩,被那血衣门女子交到了苦圆手上。追杀苦圆的人可能并不知晓匣中还有其他物件,所以仅是杀了苦圆,夺走玉佩了事。至于他们为什么想栽倒我头上……”

        “让你多费些心思,无暇顾及其他。”严漠冷冷一笑,“你跟摘星楼到底结下了怎样的仇怨,让他们恨不得杀你后快。”

        不但是杀他,还想让他众叛亲离、名誉扫地,这已经不是单纯宿怨可以解释的事情了。

        沈雁苦笑摇头,他又何尝知道其中原委。然而现在李大身死、苦圆亡故,甘三和菲菲也险些遭难,他最好的几位朋友都被悬在了鬼门关上,若说跟他没有半点关系,却又如何说得过去。摘星楼为何要为难他们,要一点点夺去他们的性命,只因他们跟自己有些联系,知道了些内情吗?

        “不论魏凌云想做什么,苏府又抱着何等的心思,他们两者需要的都是同一样东西。合作怕是不会有,争夺才是唯一出路。”严漠岔开了话题,语气中带出了一份森然,“既然他们能够嫁祸给你,不如背后再放把火来,不论是杀人栽赃还是露出消息,有的是办法让他们后院起火。”

        严漠太习惯于这样的江湖争斗,朋友未必是真正的朋友,眼见也未必件件属实,有人肯为了钱财地位、身家性命卖了良知,自然就有人能想出让人胆寒的诡计。他的乌衣门虽然没兴趣去做,但是着实尝过不少。如今他们只有两人,坐看龙争虎斗,享那渔翁之利,才是最简单的法子。

        沈雁却轻轻摇了摇头:“苏府寿宴牵扯太大,我必须亲自去看看。”

        不论魏凌云想做什么,他都不会让身边之人好过,这人最擅长的便是作势,不论是当初剿灭血衣门残部,白鸾峰迎仙台上的那场偷袭,还是拿摘星楼作局,办这个武林大会……他若是为了自家目标,绝不会在乎其他人的性命。而苏府连血衣楼都能下得了狠手,所图也绝不会简单,如果放任两者各自筹谋,那么赴宴之人必然性命堪忧。

        “只怕轮不到你露头,就会被摘星楼一手斩灭。”严漠当然猜到沈雁的心思,但是他却不肯答应。如今这个局面,亲自赴宴可以说是凶多吉少,不但很难阻止两方的诡计,还有可能被那泼天阴谋卷入其中。摘星楼想杀他,他还要送去被人杀吗?

        沈雁抿了抿唇,并未接话,过了许久方才说道:“严兄不也为了一城百姓,援驰参战吗?”

        “这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严漠的声音里带出了戾气,“江湖之中再如何纷争,也不干那些庶民的事情,我可以为了家国,为了那些百姓出头,但是江湖之中若是出了事情,哼……”

        一声冷哼掩住了其下的意思。在他那世,少林不也是金来投金,蒙来降蒙,换到这个世界,又有何分别?哪有干净无垢的江湖门宗,这等纷争也不过是场狗咬狗的把戏,他不落井下石已经算是宽宏,又哪里肯闯入险局,参与这等无谓之事。

        沈雁唇边露出了一抹苦笑:“此处并非严兄故里,这个江湖,恐怕也跟严兄那处江湖有所不同。若是不去苏府,我怕是会良心不安,自觉手染鲜血了。”

        这里不是那个必须使劲诡计方能求生的乱世。天门道人虽然傲慢护短,却也是个实打实的正派人物,少林方丈、慧尘大师,还有那成百上千的赴宴之人,又有哪个不有着或大或小的可敬之处?他们并没什么天大过错,若是自己明明知道内情,却撒手不管,又与亲自杀了他们有何异处?他沈雁就算爱惹麻烦,好管闲事,依旧是个不折不扣的江湖人。

        严漠的脸色彻底暗了下来,一双明眸如若寒星,直直的望向沈雁:“这样就算见死不救,手染鲜血,我周身怕是没有一寸不血污横流了。”

        江湖乱战何等诡谲,他又哪里会在乎几条性命。只要不是盟友亲朋,就算宗门被灭,也跟他没有半分干系!

        沈雁摇了摇头,轻声说道:“严兄,方才那位大师说的不错。因而我才想去,更加愿去,此处并非你那个乱世,有所付出,未必没有所得。”

        不是置身事外,不是坐山观虎斗,而是闯进那麻烦之中,去解决这些问题。只有最善于找麻烦的人,才会知道遇上麻烦有多让人心焦。而帮人解脱麻烦,又会得到多少宽慰助力。如今他、严漠、甘三、菲菲,无人不深陷这团麻烦之中,若是只在背后搅动,就算能破局又如何?他们一个个背下的恶名,惹出的问题,还能随着麻烦解决消失不见吗?唯有直面这场危局,才能破出樊笼,复还那颗清净琉璃心。

        严漠眼中的寒意却更甚了些:“那个和尚说的不错,我的确杀戮过重,也真个死过一回,那又如何……”

        他的话并未说完,沈雁伸出手,按在了他的手背上:“我说过,这里并非你那个世界,你也无需像之前那样活着。如果可以,我更愿洗去你身上的血污,除掉那些负累,哪怕明日就死,也过得快快活活。”

        沈雁的手很暖,并不十分用力,却稳稳的按在他手上。沈雁的眼中也带着同样的暖意,笑容并不十分鲜明,却溢满了真挚。浪子从不怕死,也从不怕麻烦,只愿随心所欲,过的自由快活。救人也罢,救己也罢,孤身闯入龙潭又如何?若是失了那份浪荡江湖的本心,还剩什么?

        看着那双明亮的眼眸,严漠只觉得胸腔一揪,突然失去了声音。他从一个乱世来到了这个荒唐世界,被卷入了一场让人憎恶的阴谋之中,他当然应当跟之前一样,抽丝剥茧,掌控局势,让那些想要害他的人死无葬身之地。

        可是那又如何?这里不是他的大宋,身前也没灭家破国的仇敌,这个江湖既不诡谲也不纷乱,反而像一滩温吞的湖水,稍稍落下石块就能掀起涟漪,就算除灭了哪些敌人,在这里扎下了根,他又能获得什么?他身边已经没有了师尊留下来的门宗,就算重建一个,又跟自己的乌衣门有何相似之处?

        也许从一开始,他就没想好自己之后该怎么做,更不会如沈雁所说,抛下曾经的所有,过的“快快活活”。可是他未曾想到,沈雁却说了出来。没有丝毫停顿,也未见半点敷衍,如同盖在他手上的那只手一样,温暖柔和,却不容逃脱。

        “哪怕身死,也快快活活?”严漠重复了一遍,“若是我还有办法回去呢?”

        这次,他没说自己那具恐怕被啃光的残躯,也没说夺舍如何回返之类的问题,如果他本来就能回去,还要如此改变吗?若是一条山狼变成了家犬,还能回得去吗?

        沈雁的眉峰微微一抽,手上的力道似乎重了些:“你想要回去吗?”

        他问他是否想要回去,却并未放开他的手。严漠突然笑了起来。他想要回去吗?他当然想。那里世间还有他摇摇欲坠的大宋,还有他那些悍不畏死的儿郎,他还未能杀尽鞑虏,为师尊双亲报了血仇。

        但是,他还能回去吗?手腕轻轻一番,他扣住了沈雁的手,带着微微薄茧的抚上了对方的腕子,那是只男人的手掌,皮肤并不光滑,骨节也分明的有些硌手,但是温暖有力,正牢牢的被他握在手中。

        他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人了,当然别旁人更懂得,那些是看得见摸不着的水月镜花,又有那些是真正握在手中的事物。不管能否回去,他都会先握紧掌中这人。

        作者有话要说:呜,抱歉刚才太忙,没来得及更新,晚了些

        进度似乎离真正的糖稍微有一点点距离,不过没有关系,马上就会有哒!=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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