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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〇章 准女婿,初见准丈母娘


第二天,杨文斌难得地睡了个懒觉,在没有号声的催促中起了床。

        这时,春华已经早早做好了早餐,等着他起床,一起吃饭。

        想到昨晚的缠绵,杨文斌心中一热,爱怜地看着春华,心想:“这真是个好女人,自己一定珍惜她,爱她,保护她,一辈子要对她好!”

        春华看着杨文斌热烈的眼神,脸红了,嗔道:“看什么看,看了一宿还没看够啊?”

        “看不够,永远看不够!”杨文斌揽着春华的腰,笑道。

        “快吃饭吧,饿死鬼!”春华打了一下杨文斌揽住自己腰的手,“一会儿还得去我妈家呢,别太晚了。”

        “好呀!”杨文斌顺从地放开了手,为自己的疯狂和无礼而汗颜。

        两个人坐在桌前,快速地吃了起来。

        春华的家在普市,离银海区还在五十公里的路程。

        两个人吃完了早饭,就乘公交车前往长途客运站,登上了前往普市的班车。

        客车在柏油路上奔驰着,窗外是一派初春的美景。

        小草还未返绿,大田里光秃秃的。但已不似冬天那样寒冷,人们都穿着新衣,在公路穿梭。

        杨文斌和春华并排坐在两个相邻靠椅上。

        春华的头倚在杨文斌的肩膀上,感受着男人结实的臂膀,鼻孔里近距离闻着男人的气息,头脑中回忆着昨晚的疯狂。

        春华不是一个随便的人,她曾经无数次想象自己和自己的男人的第一次。

        但是,每一次的想象,都和实际中的过程有太多的差距。

        本来,她是要把自己的第一次保存到结婚的那一天的。

        可是,昨晚,在杨文斌把自己拥入怀中的那一瞬间,她改变主意了。

        因为,她是多么渴望和自己喜欢的人待在一起,可是,每次和杨文斌在一起,都是行色匆匆。

        没等两个人粘乎够,转眼就是离别。

        就是在部队待过的那一夜,杨文斌也只是陪自己在招待室坐到了十二点,然后,他回到了班排去睡的。

        有人说,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吃亏的,总是女人。

        因为,女人的第一次,只有一次,是显而易见,容易鉴别的。

        而男人的第一次,由于生理上的差异,却无法掌控。

        可是,春华却判断,杨文斌这个男人,和自己是第一次。

        因为,这种事情,是通过很容易通过感知来判断的。她相信自己的判断。

        忽然之间,她再也不想把那宝贵的时刻留给新婚之夜,她认定了自己一生的爱人,愿意把自己,随时奉献给他。

        而这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的事情。

        两个人的第一次,是这样的刻骨铭心。

        她曾经无数次想象,可是,真正初尝爱果,她却发现事情原来是那么的激动与甜蜜。

        怪不得,女人不管多么苦多么累,都愿意为他所爱的人生下孩子,并抚养长大。

        这就是母性的光辉,爱情的力量吧?

        杨文斌紧紧地扣着春华的手,任由她歪靠在自己身上,随着车的颠簸,他希望时光停滞下来,永远让他们两人这样依偎下去。

        昨天,本来,他也不想这样的。

        可是,自己又不是柳下惠。

        本来,两个人就是相互爱恋着,只不过,是没有合适的机会,和没有合法的手续而已。

        在热情象岩浆一样迸发时,他便不管不顾了,反正,自己是想和她结婚,在一起,是水到渠成。

        很多情侣,在大学时,甚至高中时,就这样做了。

        尽管曾经和一些女孩有过很多机会,但是,他克制住了,毕竟,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有些事情,做过了,就要负责,特别是,爱情,是要负一生的时光,自己真的具有负责任的能力了吗?自己真的做好准备了?

        在昨晚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做好准备了,自己要用一生一世,来爱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春华。

        两个人在客车上颠簸了一个小时,才到了春华的家。

        这里,与杨文斌的家一样,同样是丘陵地带,同样是海拔**百米到一千多米的小山,但是,由于临海的原因,这里气候湿润,富产水果。而自己家那里,却是七山一水二分田,十年九旱的地方。

        尽管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地理环境决定论是错误的。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地理环境对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相当的作用。

        比如,杨文斌的家和李春华的家,就是一个明显的对比。

        客车开进了一个山坳,春华的家就在这座山坳里。

        在进村不远的大路,有一幢独体的四合院,这就是李春华的家。

        带有地域风格的小楼其实,主要就是一层楼。

        五间大房子,建在离地百多米的储藏室上。房顶上,铺着一层红色的石棉瓦,显得很是气派。

        他们俩人到了门前的时候,李春华大声喊道:“爸,妈,我回来了。”

        然后,俩人拎着东西进了屋。

        她爸,她妈闻讯都出了屋迎接。

        杨文斌看到,春华的父亲大约五十岁左右,一米八几的大个子,身材微胖。

        她的妈妈刚是一米六几,和她爸相差近一头。

        “爸、妈,这是杨文斌”,春华介绍着,“文斌,这是我爸,我妈”。

        “叔叔好,婶婶好!”杨文斌高兴地打着招呼,心想:“其实应该叫岳父好、岳母好,因为,人家的女儿都是自己的了,还有啥叫不出口的呢?”

        “哦,文斌啊,路上冷没冷?快进屋,快进屋!”春华的妈妈不停地打量着杨文斌,脸上都乐开了花。

        五个人进了东屋,里面很是宽绰的卧室。室内生着暖气,大约能有十五六度的样子。

        看到杨文斌英俊的面孔,又询问家中的父母的情况。

        杨文斌一一做答。

        而李春华的父亲,则是不时地插话问着杨文斌的家庭状况。

        三人正说着话,忽然,“姐夫来了?”伴着说话,从外面闯进来一个人。

        这人正是春华的妹妹,杨文斌是认识的,上次和春华一起去汽车站接的她。尽管只见过一次面,但是,杨文斌却牢牢记住了她的面容。

        现在听到她这样叫,尽管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但这是春华和文斌之间的秘密,是不能外人体会的。

        杨文斌不好意思起来,只好说道:“小妹在家啊?我还以为你去哪里玩去了。”

        “今天听说姐夫你来,我特意打扮好了等你们来。”春华妹妹解释着。

        “怎么,你当兵了?”部队有没有合适的帅小伙,给我介绍一个呗”春华妹妹接着刚才的思路,继续往下疯着。

        “别瞎说,听着没。快把好吃的给我们端上来,我们饿了。”春华用上了姐姐的威严,帮杨文斌解了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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