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神秘的吸血鬼和荣耀军剑
韦恩穿戴整齐,跟着侍女来到了妮斯城的军营内,一排排的金骑士兵正在进行每日练习。
原本这个军营是守城军的地方,但是现在归为金骑所有。
远处的费克德看到韦恩,放下手头上的工作,跑过来说道:“韦恩,你终于醒了,你的黄金骑兵都很担心你。”
“呵呵。”韦恩笑了笑,说道,“这次你干的不错,死亡有多少?”。
“有一千名剑兵战死,一千三百多负伤,骑兵战死四百,两百负伤。俘虏三百。”费克德报告道。
这时也来到韦恩身边的金骑将军说道:“此处金骑部队战死八十人,负伤两百。俘虏七百”
韦恩听着部下的报告,微微点了点头,这些伤亡都在意料之内。
费克德看着韦恩,愧疚地说得:“韦恩元帅,没想到你会这么强大的魔法,以前的所作所为是我鲁莽了,请韦恩元帅原谅!”
费克德虽然之前不服气韦恩,但是在他见到那恐怖如斯的飓风旋斩之后,现在已经非常佩服韦恩,因为他只崇拜强者。
韦恩微笑地说道:“放心,那些事情我不会放在心上的。”
“联系上城中所有贵族,明天一早在城主议事厅,我有事要宣布。”韦恩说罢,边转身走了。
换上便装,韦恩独自一人来到了妮斯城的大街上,傍晚是城市中最为热闹的时间段,在家中躲避了白天酷热的太阳之后,傍晚自然要好好出门放松一下。
虽然妮斯城的居民对于这支新来的金骑部队心存好奇和畏惧,但傍晚时的街头上依然人声鼎沸。
韦恩走在街上,思绪万千。
刚刚他已经得知自己的侍从拉德华战死在龙人爪下,金骑士兵都表示非常敬佩这个侍从,因为当时龙人的两只利爪正抓着一名黄金骑士兵就要活生生地撕开,是拉德华奋不顾身地用剑狂砍龙人的屁股,才令龙人松开了黄金骑兵,救了他一命。
不过拉德华也遭到龙人的针对,被活生生把下半身拍成肉酱。
临死前,围着拉德华的黄金骑兵问他有什么遗言,拉德华说道:“我救了是不是救了一名黄金骑兵。”
“是,没错,没错。”围着拉德华的黄金骑兵,看着脸部因缺血而白的拉德华,忍住悲痛说道。
“那是不是就代表我这卑微的生命也跟黄金骑兵一样有价值……”拉德华已经无力再说了,他甚至看到了一名教皇在赐予他代表最高骑士荣耀的荣耀军剑。
“没错,你拉德华是一名非常勇敢的黄金骑兵!”一名三十多岁的黄金士兵忍住泪水,说道。
拉德华笑着在战场中死去了,去到那遥远天堂,带着那把荣耀军剑。
就算是韦恩也没有得到那把荣耀军剑,因为并不在金矿王国内,而在金矿王国极南部的血魔山脉。
据说在血魔山脉中,有着许多的吸血鬼,以吸新鲜血液为生。
而这把荣耀军剑就屹立在山脉最高处的一处建筑,吸血鬼的大本营——莫德科宫殿。
没错,韦恩就是打算借此次南征的机会,得到那把‘荣耀军剑’,就能成为大6当之无愧的第一骑士了
这把荣耀军剑有着加持使用者魔力的效果,不单单是骑士,控制魔法的法师和巫师都渴望得到这把剑,但没有一人成功过。
甚至传闻吸血鬼的老祖宗血德拉持这把荣耀军剑,可以在烈日下现身,因此现在就算在血德拉老死,吸血鬼后代无人能操控这把荣耀军剑的情况下,依然将其视为圣物,。
吸血鬼不但有着强大的血魔力,而且擅长利用俊美的面容迷惑冒险者,无论男性吸血鬼还是女性吸血鬼,都长着倾国倾城的面容。
任何想要碰运气的冒险者,无一例外在山脉中的夜晚被杀死了。
吸血鬼的等级分为普通,子爵,男爵,伯爵,侯爵,公爵。爵位越高,每天吞噬的鲜血越多,实力也就越强。
而普通的吸血鬼只能算的上奴隶,只有一点简单的智慧。
每天奋力杀死猎物,将鲜血上交给男爵后,自己只留下勉强能饱腹的一些鲜血罢了。
吸血鬼的弱点有几个。第一,不能持续战斗,毕竟鲜血是有限的。第二,他们还惧怕太阳,只能在密林中或者夜晚行动。第三,狼人可算是吸血鬼的天敌,灵敏的嗅觉和高的爆力,让吸血鬼变成一只只猎物。
不过韦恩此次也是有所准备,他的银剑看似普通,其实名为银狼剑。
是由金矿王国十多名顶尖铁匠打造而成,由十六斤重的狼人利爪为核心,加入了许多高级锻造材料才打造而成,对吸血鬼有着一定的克制力,并能略微加成韦恩的魔法伤害。
这把银狼剑足以让韦恩在与吸血鬼的厮杀中,实力大大提升。
韦恩的风魔法也是不容小视,出飓风旋斩的代价虽然很大,但是恐怖的杀伤力足以影响任何一场局面。
这飓风旋斩不仅仅是肉体上的屠杀,其精妙的奥义在心灵上也能给敌人带来重创,释放出自己的负面情绪,释放后使每场的敌军都士气低落,放弃抵抗。
若韦恩没有掌握风魔法,是无法迅地取得如此大的战绩,成为金矿王国的大元帅。
(本章完)
(https://www.xbiqugex.cc/book_70505/24444191.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xbiqugex.cc。笔趣阁手机版阅读网址:m.xbiqugex.cc